一个律师的独白:我为什么做律师?
来源:法律教育网 作者:佚名
今天,有个同学突然来问我:“做律师好不好?是不是很难做?”又问我:“毕业后做公务员和律师哪个更好一些?”
我虽然既当过公务员也做过律师,却发现对这个问题竟然一时间无法回答。于是我只好敷衍道:“这个……因人而异吧。当公务员更加稳定吧,做律师可能要辛苦点但也更有挑战性些。”
这样的回答显然不能让人满意。但是这样的问题确实是不好回答。这个问题类似于“律师的价值”之类的哲学性的命题。这样的问题我一直避免去思考。一是自己智力低下,研讨这样的问题有点强人所难。二是害怕自己万一哪一天突然间有了慧根,大彻大悟出家做了和尚或随了尼采的脚步去也。
看上去很美
其实对于职业的选择往往因人而异,很难有个一致的原因。大多数情况下甚至没有什么道理可讲。或是因为爱好,或是因为父母的安排。亦或是机缘巧合从事了某种职业,又机缘巧合干了一辈子。律师亦是如此。
大抵对律师这个职业往往有两种并存的极端的印象。一是认为律师这行业看上去挺“美”,律师们往往是西装革履,出入于高亭楼阁之间,结交的是达官显贵,给人非常“阔气”的感觉。而且还不用8小时坐班,想上哪上哪,非常自由。
我接触的很多人甚至是法官和检察官都会羡慕地说起这样的看法,好像律师就是一个不用上班只动动嘴皮子就来钱的职业。所以每年的司法考试总会有数十万人报名,而一些在公检法系统工作的法律人,也经常会转行去做律师。
二是从对一些从事过律师行业,或有深刻接触的人口中了解到的印象。他们自己觉得做律师起步艰难,收入微薄,费心费力很难做,而且老得罪人招人烦,不受人待见。你无论向任何一个律师问起做律师的艰难之处。总是能够听到对律师执业中各种各样不如意的抱怨,甚至有同事经常时不时向我感慨到:“做律师真是人生的灾难。”
律师是一个看起来很美、说起来很烦、听起来很阔、做起来很难的职业。因为,律师这个职业在中国没有传统文化背景,缺少制度文化基因。简言之,就是先天不足。所以,长期以来,官方有一些官员始终对律师存在误读,社会有一些方面一直对律师存在误会,市场有一些角落总是对律师心存误解。有鉴于此,从法学院毕业的应届生鲜有愿意从事律师行业的,充其量只是把做律师当作考不上公务员、又进不了好单位的情况下,一种骑驴找马的权宜之计。
但是如果因为做律师的种种不尽如人意之处就说律师千万做不得,这种认识也未免流于肤浅。事实上,收入的微薄,起步的艰难,社会现实环境的不理想,是年轻人无论开始从事什么职业时,大都不得不去面对的问题。毕竟没有哪个行业是满地黄金就等着你去捡。
对于那些真正有志于从事律师职业的人来说,我认为关键是在种种困难和现实面前,如何保持住一个正确的心态。更不容易的是,如果你打算不仅仅做个收入颇丰的“成功律师”,还要做一个“好律师”的话,又应该如何在现实与良知,生存与正义之间游走。
“人精”就是把人作精
很多毕业后刚入行的年轻律师,常常把自己刚开始时事业上的不尽如人意,归结为执业环境的问题。仿佛自己每一次案件没办好都是司法不公、黑箱操作的结果。
于是很多人在初期的怨天尤人之后,也会开始反思自己的幼稚,批评自己的理想化。他们认为所有艰难的全部原因在于自己还不够厚黑。他们看准了妥协是无法避免的,而妥协的方法就是让文本化的规范操作后退:在制度上没有办法时,就在私人关系上寻找出路。
应该说,这种妥协在一定程度上是必要的,也是一个年轻律师在成长中必不可少的过程。然而这样的退却过程,一旦没有掌握好原则和程度,也是极其危险的。很多人在这个退却的过程中,彻底迷失了自己。将自我沉沦为一个惟利是图的讼棍。
诚然,做律师不能太实在,多少得长几个心眼。须知幼稚和智力低下,在学校里只会给你带来一个不好看的分数,而在律师执业过程中却有可能给你和你的当事人,带来意想不到的灭顶之灾。
常有老律师说律师是“人精”。我对“人精”一词的理解却是:做“人精”首先还是要做人,其次才有把人做精的问题。不能因为追求处世的圆滑而迷失了自己的心性。毕竟一个具有良好执业道德操守,待人以诚,踏实负责任的律师才能持久地建立良好的口碑,从而取信于同行和当事人。因此无论现实的条件如何艰难,执业的环境如何恶劣,有些东西还是值得坚守的。
不能丢失的“钥匙”
曾经有一位老师给我讲起过一则小故事。说几个人一起回家,到了底楼时才发现电梯坏了,而大家都住在80楼。大家合计一下也没有更好的办法。反正人多有伴就一起慢慢往上爬吧。于是,大家一起开始爬楼梯。爬到20多层的时候,个别人把随身带的包放了下来,轻装而行。到40多层楼时,剩下的人也都觉得累了,于是也纷纷把随身带的包给放下了。再往上爬过60楼以后,有些人干脆放弃,打死也不走了。而那些最后爬到80楼的人,也只剩下一口气在了。然而,当他们在各自家门口准备开门时,却意外地发现,钥匙留在了包里面,早就忘了放在哪一楼了。
我对这个故事穿凿附会:觉得人们丢掉的钥匙往往是两种:一是理想,二是良知。每个初入社会的人总是会遇到各种各样的挫折和诱惑。而律师这一行业又尤其容易接触到这个社会阴暗的一面,总是能深刻地体会到理想与现实之间的巨大差距。于是,有的人心灰意冷,开始玩世不恭;有的人则愤世嫉俗,批判时代;有的人则偏执刻板,视任何变通,为对道德和天理的背叛。而且还强迫所有人都一丝不差地,按照自相矛盾、脱离实际且从来就没有真正实现过的道德文章来做事。也有的人一开始时为人正派,直言不讳。而在经历了一系列打击和挫折以后又无原则地世故,不择手段地追求实利。
而那些真正选择去直面现实又不放弃理想和良知的律师是最难做的。他有时需要委屈气节以维护正义,有时需要以阿谀奉承以换来公平。他们往往被当权者所轻视,被当事人所误解。那些道学家们则能够很轻易地把食指指向他们,去指责他们的谄媚和无耻。
我深感过这种痛苦,也曾经尝试着逃避。转了一圈之后,却又对曾经从事过的律师行业,总有一种说不清、道不明、难以割舍的情怀。
微薄的收入,艰难的起步磨练了年轻人固有的浮躁;艰险的执业环境摒除了幼稚和天真;无数次挑灯夜战的准备,以及南来北往的奔波培养了年轻人的责任心;复杂多变的案件锻炼了能力,增长了见闻;误解和轻慢则造就了一个人的包容和涵养……
这也许就是我为什么会选择做律师的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