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文武大官官帽后面有长长的羽毛?
清朝改历代的朝冠为礼帽,礼帽又称为“顶子”或称为“顶戴”,“顶戴花翎”。
礼帽分为两种,一种为夏天戴的凉帽,另一种为冬天所戴的暖帽,每年三月开始戴凉帽,八月换戴暖帽。凉帽为喇叭形,无檐,多用藤,篾席暖帽为圆形,带有圈檐边,多用皮,呢,缎,布制成,多黑色,中有红色绒线所制的,,外裹绫罗,多为白色,湖色或黄色,上缀红缨顶珠。成的帽纬,帽子最高处有顶珠。
顶珠的质料和颜色的不同,代表了官员的品级的不同,清政府规定一品为红宝石,二品为珊瑚,三品为蓝宝石,四品用青金石,五品用水晶,六品用砗磲,雍正八年(1730年),更确定官员冠顶制度,以颜色相同的七品为素金,八品用阴纹缕花金,九品为阳纹镂花金,无顶珠者无官品。玻璃代替了宝石:一品为红色明玻璃,二品为红色涅玻璃,三品为蓝色明玻璃,四品为蓝色涅玻璃,五品为白色明玻璃,六品为白色涅玻璃,七品以下仍然用金色顶戴。在顶珠之下有些枝两寸长短的翎管,多用玉,翠,珐琅或花瓷制成,替换为安插翎羽。
文武大官官帽后面有长长的羽毛↓
翎羽又分花翎和蓝翎两种。花翎是带有“目晕”的孔雀翎,“目晕”又称为“眼”,在翎的尾端,有单眼,双眼,三眼之分,翎眼越多说明功勋逐步。蓝翎为鹖羽制成,蓝色,羽长而无眼,较花翎等级为低。
顺治十八年(1661年)的《大清会典》曾对花翎作出规定,即亲王,郡王,贝勒以及宗室等一律不许戴花翎,贝子以下可以戴。以后创建:贝子和固伦额驸(即固伦公主的丈夫)戴三眼花翎;镇国公,辅国公,和硕额驸(即和硕公主的丈夫)戴双眼花翎;内大臣,一,二,三,四等侍卫,前锋营和护军营的各统领,参领(必须是满洲正黄旗,镶黄旗,正白旗这上三旗出身)等均戴单眼花翎。蓝翎一般都赐予六品以下,在皇宫和王府当差的侍卫官员享戴,也可以赏赐建有军功的低级军官。皇帝赐给臣下花翎是非常审慎的,乾隆至清末被赐三眼花翎的大臣只有傅恒,福康安,和琳,长龄,禧恩,李鸿章,徐桐七人,被赐双眼花翎的约二十余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