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郸一地发布殡葬改革告知书:火化后不得土葬,公职人员带头实行...

永年区推进殡葬改革告知书

全区广大党员干部和人民群众:

根据《国务院殡葬管理条例》、《河北省殡葬管理办法》和《永年区关于推进殡葬改革的实施方案》有关要求,经区推进殡葬改革领导小组研究决定,现将殡葬改革工作有关要求告知如下:

一、文明节俭办丧事,树立时代风尚。全区广大群众不得在居民区、城区街道、公共场所搭建灵棚;不得在城乡道路上撒烧纸钱和逝者遗物。自觉抵制迷信低俗活动,倡导采用敬献鲜花、植树绿化、踏青遥祭等方式缅怀故人。

二、全区党员干部、公职人员、企事业单位职工、村两委干部及直系亲属死亡必须带头实行火化,火化后不得土葬或将骨灰装棺再葬,不得建豪华墓碑,不得在林区、景区等区域焚烧纸钱、燃放鞭炮。特别是各级党员干部要加强对亲属、朋友和周围群众的教育引导,及时劝阻殡葬祭祀陋习,倡导火葬,自觉做到“四个带头”,即:带头实行遗体火化;带头推行丧事简办;带头革除丧葬陋习;带头宣传殡葬改革。

邯郸早8点
(0)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