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秘关宁军·军制篇12明朝地主:资本主义萌芽?俺地里能种么?
关宁军,晚明镇辽之精锐,纵横关内外二十载,是局势的压舱石,是战事的救火队,但其留给后世的背影却扑朔迷离,耐人寻味。经过一年多的筹备,'探秘关宁军'系列文章正式上线,我将以《地形集》《军制篇》《战例考》《人物志》四大板块为纲,全面探寻明末辽东,深度探秘关宁辽军。
本文《探秘关宁军·军制篇之十二——明朝地主:资本主义萌芽?俺地里能种么?》是我'探秘关宁军'系列的第十八篇文章。
萨尔浒惨败后,明廷将辽东经略杨镐撤职下狱,紧急启用熊廷弼,出任经略。
熊廷弼虽是文官,但在军事上颇有建树,后来几任督辽名臣如孙承宗、袁崇焕的功绩,可以说都是建立在熊所规划的战略方针上。
文官、内臣在明朝的军事系统中地位更高,他们总管人事、财政,指授方略,做战略决策,武将则只负责带兵
我们现在知道熊廷弼的方针以'守'为精髓,但其实他到任之初,是计划过'攻'的。
熊廷弼的进攻目标非常明确,四个字:收复失地。为此,他计划统兵18万、战马9万匹,并于万历四十七年十一月向朝廷提交了方案,非常详细,但一提到开销,内阁傻眼了。
据《明神宗实录》记载,熊廷弼的预算如下:
'……责成兵部,每兵一名岁计饷银一十八两,兵十八万该饷银三百二十四万;每年月给本色五斗,该粮一百八(108)万石;又每马日给豆三升,九万匹该豆九十万二千石;草重十五斤者,日给一束,岁除四个月青草不给外,计八个月该二千一百六十万束,小束倍之。'
熊廷弼自认已是精打细算,力求节俭了,但朝廷还是嫌贵,拿不出这笔钱。此时,一位非常有担当的官员出面打破了僵局,他的事迹,在今天看来,绝对是明代官僚中的一股清流。
万历三征,太仓已洗;辽事又起,无以维系
此人名叫鹿继善,职务是'署户部广东司主事',你说前线缺钱跟他有关系吧,也就那么一点关系,毕竟也算在户部当差嘛;说没关系吧,他就不管,真没人说啥——一个地方司的主事而已,还是署职。
可鹿大人就是管了,还管得非常有担当——瞒着皇上,把广东运来的金花银直接发到了辽东,守财成癖的万历得知后,龙颜震怒,将鹿继善罚俸贬官。
但广东那点银子仍是杯水车薪,户部又拿不出钱,谁有钱?万历有钱——老朱家私房钱,也就是明朝的地下国库'内帑(tǎng)'。
可是,有鹿大人的教训在先,谁敢跟皇上提发帑金救辽的事?
奇怪,明朝皇帝不是搞'家天下'吗?大明都是他们家的,现在家里缺钱,当家长的自掏腰包救济不应该吗?
可人家的逻辑是:大明是朕的,大明土地上每一分产出也都是朕的,臣子就是替朕收租的,现在你收租把地收丢了,怎么收回来是你们的事,反正该给朕的一分不能少,还指望让朕掏钱替你们补窟窿?没门!
热衷敛财是明朝大多数皇帝的通病,他们指派内臣把税收的水管接入自己的金库,皇家内帑从国家财政里抢钱
'地主家也没有余粮啊……'
臣子们也不笨,朝廷虽没钱,但有权,既然皇上不管,那就索性放开了干!
我在《探秘关宁军·军制篇5——无可救药的世兵制,明朝为啥不肯改?》 一文中介绍过明朝卖官筹粮的绝活,这里再给大家介绍一种更绝的——纳粮赎罪,官方称呼:赎纳。
《明太宗实录》有载,因北平缺饷,朱棣令狱囚输米赎罪。法司议准:'除十恶、人命、强盗及笞罪不赎外,其杂犯死罪输米六十石,流罪三等俱四十石,徒罪一年十石,一年半十三石……杖罪五等六十者四石,七十以上每等加五斗。'
输粮后,囚犯即可出狱,恢复自由之身。
永乐十九年十月,宣府粮饷告急,明廷又开赎纳,但这次可能是太缺钱了,以致保费降低了5、6倍——杂犯死罪10石,流罪8石,徒罪6石,杖罪4石,笞罪2石。
后来,赎纳下限有所回升,例如宣德三年,因岷州、临洮、河州等卫'军储不足',西安府准许囚犯纳粮赎罪:'死罪十六石,流罪十三石,徒罪十,杖八,笞五。'
犯人们在原审衙门交纳了赎粮即可出狱。
犯人赎纳:哪个衙门判的,就去哪个衙门口纳粮
读过《探秘关宁军·军制篇8——去明末辽东当兵,月薪多少?》 那期文章的朋友都知道明代各阶段的粮价几何,所以能交得起这些数的犯人家里都是地主几级,大家心里有数吧。
您可别以为这些小地主出狱了就会感念朝廷,心系国家,一旦他们有机会成为大地主,只会加倍敛回失去的利益。
最典型的例证就是明代'开中'制度的崩溃。
在古代,盐的专卖权由朝廷垄断,私商贩盐是重罪。
赔钱的买卖没人干,杀头的生意有人做,可是到了洪武三年,情况变了——明廷开了中:只要'输粟塞下,以实边储',便可'按引支盐',转售获利——商人终于有途径合法贩盐了。
封建王朝垄断食盐专卖,在货币紧张时期,“盐引”甚至可以直接当钱用
解释一下:'盐引'是掌握在明廷手里的'盐券',即'支/授盐许可证',开中就是招一些商人,运粮到边镇,朝廷则给其盐引作为酬劳。
商人凭盐引到指定盐场支取实盐,再去指定地域销售获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