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法院推动开展“瑕疵案件专项治理活动”

2021-03-18 15:36:02

近日,贵州省法院下发《关于扎实开展“瑕疵案件专项治理活动”的通知》,明确要求全省法院要以开展瑕疵案件专项治理活动为重要举措,切实解决司法中存在的不严格、不规范、不文明等突出问题,着力提升全省法院司法质量、效率和公信力。

通知指出,要坚持问题导向,强化瑕疵案件专项评查。省法院和各中院开展内部评查,各中院统筹组织辖区各基层法院开展交叉评查;评查人员主要由审委会委员、全国及全省法院审判业务专家库专家、业务庭负责人、专业(主审)法官会议成员、资深或骨干法官等组成;责任追究坚持实事求是、问责与过错相当、惩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视情况采取取消评优资格、诫勉谈话、通报批评等方式进行问责。

通知明确,省法院要建立瑕疵案件专项治理活动进展情况定期报送和阶段性总结报送工作制度,全省法院要结合具体实际,制定常态化的瑕疵案件考核机制,将瑕疵案件纳入对个人考核内容。要明确瑕疵问题的责任人,把每一个瑕疵问题的责任落实到法官、法官助理或书记员等具体司法人员。要分部类分审级梳理总结案件审理中存在的瑕疵问题,针对瑕疵问题制定对应的整改措施,用以指导和规范今后的审判工作。

来源:贵州高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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