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书法的生命之象
书法从写字上升为艺术,逐渐有了生命意味的形象,并注入了人文和精神内涵,小小的方块字如何就有了生命的意象呢?从古代书法家的文献中获知,对书法赋予生命的意象,如宋代大文豪、书法家苏轼明确地指出:
“书必有神气骨肉血,五者阙一,不为成书也。”同属宋四家的黄庭坚还大家赞赏老师的书法有“郁郁芊芊”的“学间文章之气”。
这些都清清楚楚表明,人们是把书法当做有生命的即活生生的人或者说具有人的精神和形质的形象来观赏的,同时也说明书家是把写字当做是进行有生命的形象来创造的。这些只有形容人的词如何冠以书法呢?
集王圣教序《心经》部分局部
人们可能从汉字的象形(汉字演变如:人,家等)性感到书法的审美和生命意象,这只是一种审美感受,是一种意味,还建立在汉字基础上。事实上,从记事的汉字上升到艺术有什么“意”,它的“神、气、骨、肉、血”具体表现在哪里,似乎很难说清楚。因此有些人,就不承认这一些,不承认书法作为艺术的基本任务就是创造生动的、有个性面目的形象。他们认为:书法就是写字,写好了,就是艺术。而且还以自已的实际经验作例证说明这一点:你的笔下有功力,形体构成合法度,写的字就好看,就是艺术,哪管是不是形象和什么性质的形象?
先来探讨一个问题,同样是“写字”,同样讲写得好坏,为什么我们写得好的字能成为艺术,而那些写字母的却不能成为艺术呢?原因就在于那些书写就仅仅是写出来表达音义的符号,而我们书写出的符号却还有一种生动的俨若现实之象的意味形象。
王羲之行书《心经》局部
怎么会产生这种效果?
汉文字有可供创造艺术形象的形象性基础。将这种字体写好了就可能成为艺术;而汉字以外的那许多字也可以写得让人称好,但它形成不了有生命意味的形象,所以不能成为艺术。
自觉也好,不自觉也好,书者在书写中,有从客观现实中积淀的形象构成意识的运用,其他文字有平正、整齐、干净等的讲求,但这只是形式上的讲求,还不是形象构成规律的把握。他们的文字决定了他们不可能有这样的把握。
所以,书法的意象是书写者通过书写笔画、线条以一定的结构搭建起一个个汉字,再组合成篇,完成一件完整的作品。这里几个关键因素,人(书者),写,汉字,使得每一个汉字有了骨架(汉字结构),又因为笔画组成一个有血有肉的字,在运笔写的过程中有了运动的节律,一个个活脱脱的汉字立在那儿,集结成篇,就产生了生命意象的艺术作品。
因此,书者与汉字这两者结合,汉字书契便不期而然产生了具有形象意味的形体成为“意象”了,因而书法得以有意象创造,汉字得以产生意象效果,是汉字立形的规律决定的,是汉字的书写方式方法决定的。如果不是据一音立形,如果不是按客观形体构成规律结体,如果书写中不是捕捉一种有生命意味的形象效果,都不可能有书法形象,不可能有审美效果上的意象。从有结字开始,即使人还不自觉,也是努力按照客观现实形体所存在的规律办事。但它是文字书写,只能以笔画的安排组合将客观存在的形体结构规律体现岀来,所以它只能有体现规律的自然形体意味,不可能是自然的真实的形体。没有文字初形的一个个,不以自然形体结构规律处理一个个雏形,不可能有汉字的形象性基础;不遵循自然形体构成规律和事物的存在运动规律进行书写,也不可能有书法形象的意象性创造。所以汉字之有形象性基础、书法能作意象创造和产生“似而不是、不是而似”的效果,成为一门很特殊的艺术,原因都在这里。
书法对联
汉字,按六种方法,造成了一个个独立的形体;在给每个字立形时,自然界中的许多一个个就会成为参照,不仅给人造成文字的一个字以启发,而且人和各种生命形体结构规律也给人以结字成形以暗示。这就使汉字有了一种不是现实之象的反映而有了体现自然形体结构规律的抽象,从而使这种文字,呈现出两个显著特点即形象感和抽象性。
由于它有了形象性,就为创造有意味的形象准备了条件,关键只在书写它的人是否按形象构成规律和有没有相应的实力把握它。
正是这两方面的结合,便产生了以书写为手段完成的一种有生命意味的形象,名其曰“意象”。这个词很能准确地描述书法艺术的形象特征。它确有“象”,的确能给人以形象感。但它自始至终只有意味,不据具象创造,也不在任何意义上反映具象,但是它又明确地要求有自然形象的意味。它不仅充分地体现了现实形体构成规律,而且还无可限约和控制地流露出主体的精神修养、心灵情蕴,进行这种创造的唯一手段,是顺时而下的一次性挥写。说这种艺术创作条件规定太死也好,说这种艺术的创造需要扎扎实实的技能功力和最真纯的精神修养也好,反正事实就是这样书法艺术创作的目的,就是运用这种“不象形的象形字”,以书写为手段,创造有个性、有血有肉、有生命活力的形象,并以创造这种形象反映出书者扎实的技能功力和高雅的精神情性。
柳公权楷书《神策军碑》局部
人们从开始发现这种审美效果到不自觉地寻找这种效果的时间很早(比较早、晚期的甲骨文,就可以明显地看到日渐有造型结体规律的运用)。但是从认识到讲求这种效果全都是为了创造生动的有意味的艺术形象,却经历了漫长的岁月,甚至到现今,还有研究书法的人看不到书法所以为艺术、所以有美的这个根本,仍坚持说书法之为艺术、之有审美效果,全在反映了客观物象美和主观精神美。自己却没有冷静想想:古人也好,今人也好,在漫长的为实用而书中,怎么会想到在运笔结体中去反映这个形体美、那个动态美,而且能在一顺而下的书写中反映得那么充分,那么自如。这可能吗?这能有书法美产生吗?
晋,王献之《东山松帖》
为什么经历了这么长的历史,一代一代的书家已创造了那么辉煌的书法艺术业绩,人们也确实从书法的观赏中得到美的享受,却还不能如实地认识到:书家所作的,就是尽主观能力、修养,利用工具材料的性能,通过汉文字书写,创造一种有活力、有生命意味的形象;观赏者欣赏的,也只是这抽象的有意味的形象和书者进行这种形象创造的物质能力和精神修养。总有人只承认书者的书写技能功力,却不认为书者所作的就在进行这种有意味的形象创造,以为书法之美只是作品显现出的书者技能功力之美。他们不知道或者忽视了:技巧功力的运用是有目的的,如果不是为创造形象,技能、功力不会这样运用,运用是不可能现在这样的讲求的,是不可有艺术的。前面我反复讲到这一点,一切非汉字书写,不是不讲技能,不是见不到工夫,仅仅是由于它们不能用来作形象创造,就成不了艺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