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金获传国玉玺,皇太极马上改国号“大清”,结果发现是假的
后金天聪九年(公元1635年),后金出兵察哈尔往征插汉儿国时,获得玉玺一枚,印文为汉篆的“制诰之宝”。相传此玉玺时历代帝王相传之宝,大元顺帝逃离北京时,携玉玺逃至沙漠,元顺帝死后玉玺丢失,二百多年,忽有人牧羊于山冈下,见一山羊,三日不食,每以蹄踏地,牧者发之,遂得此玺。
其实,从汉代开始,皇帝的玉玺便不只一枚。秦至西汉逐步发展出皇帝六玺的制度,每个玉玺都各有不同的功能。早期皇帝的玉玺本身就象征皇权,其转移也象征天命之转移,不一定要是传国玉玺才有这样的效果,但随着十六国时期各政权之正统之争愈演愈烈,才使刻着“受命于天,既寿永昌”的传国玉玺的传说可是广为流传。
“受命于天,既寿永昌”的传国玉玺,相传是公元前221年,秦王嬴政统一中国,命李斯用小篆雕刻传国玉玺,印文曰“受命于天既寿永昌”,以作为“皇权天授、正统合法”之信物。
在宋元明时代,皇帝有八玺制度,也就是皇帝的身边有至少八枚玉玺作为皇权的凭证。而刻有“制诰之宝”字样的玉玺在明朝才出现,所以后金找到的这枚“制诰之宝”玉玺极有可能是明朝的玺或是北元据明玺所伪造之物,但蒙古人将其当作秦始皇的“传国国玺”,以增强自己的号召力。
尽管如此,当皇太极得知获得这枚玉玺时仍然十分的兴奋。《满文原档》称其为过去历代帝王一直使用的玉玺,不认为玉玺仅是元代帝王所用。孔有德说:“窃观自古受命之主,必有受命之兆。昔文王时凤凰绕于殿阙,今汗得宝玺,二兆略同。此宝实非寻常,乃汉时相继而传,迄今二千余年,他人不得,惟汗得之。”耿仲明也说:“夫玺者乃天子之大宝,国家之珍瑞,有天下者所必用也。”他们都认为这枚玉玺乃是汉代相传而来,亦即所谓的秦玺,同时表示玉玺乃珍瑞,有天下者所应有,皇太极能得之代表将有天下。可见当时后金国君臣真的认为自己得到了秦汉以来的传国玉玺。
得到玉玺后的皇太极认为能够获得秦汉以来的传国玉玺,那么就是“天命所归”,后金将得天命与正统,可以取代明朝,或至少是可与明朝分立天下。于是皇太极隔年就易国号为“大清”。
不过,这枚“制诰之宝”玉玺在顺治中期之后就不再使用了,可能因为皇帝身边汉臣日益增多,了解到“制诰之宝”并非秦玺。
虽然不再使用这枚玉玺,但对于玉玺的正统作用,清朝的皇帝还是很看重的。雍正七年(1729),破获四川杨承勋等人结党图谋不轨案时,雍正皇帝见奏报提及杨承勋自称有“金镶玉印”,遂云:“至于贼党所供金镶玉印之语,尤属荒诞。夫民间所谓金镶玉印,即历代传国玺也,当日元顺帝将此玺携归沙漠,是以明代求之未获。我太宗文皇帝天聪九年,察哈尔林丹汗之母将此宝进献,至今藏于大内。”可见面对民间叛乱,雍正皇帝还是选择强调清皇室拥有传国玉玺一事。由于传国玺本身被赋予的意义,清皇室即使不再用此玺,也不敢宣称此玺无用,且直至此时仍称之为历代传国玺,只是不明言印文为“制诰之宝”。
关于“制诰之宝”玉玺的下落,史料记载:乾隆十三年五月,乾隆皇帝令人将此玉玺原有的“制诰之宝”四个字磨掉,另镌刻清文篆字“制诰之宝”四字,并声称“君人者在德不在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