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篇《城市阴谋》连载之二十一
长篇小说《城市阴谋》连载之二十一,本长篇已由新华出版社正式出版。由著名作家诺贝尔文学奖获得者莫言、茅盾文学奖得主周大新、两届鲁迅文学奖得主王树增、中国作家协会副主席李敬泽先生联袂推荐。
第九章 别给我提感觉这个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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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此之前,我还必须运用倒叙的方法,很有必要交待一下我为什么要写这些东西。因为我后来认为,加剧了我对自杀看法产生的另类原因,与这位闲散的公务员刘红同志有着很大的关系。在我快三十岁时第一次真正带了物质性的恋爱后,我的人生便完全改变了对爱情的看法。只要是第一次经历过的,并且是全心全意真心付出过的,我便把它称为初恋。我相信任何一场初恋,对于当事者来说,如果他们还没有健忘的话,无论岁月以后跑到多远,跑得多么地老天荒,我也相信每个人都会刻骨铭心地把那些初恋的往事深深地埋在心底,只在没有人的时候,才翻到阳光下偷偷地晒上一晒。
我之所以说这是一场初恋,那是因为生活中出现了刘红同志后,我才第一次接触了女人,接触了她们的灵魂、思想甚至至今仍回味起来让人格外忧伤的肉体与情欲。
正是因为了灵与欲的结合,所以刘红的离去,给我一生的打击都非常深刻。那种打击,远比那些有经验的人,在黑夜里给我们布道和吹嘘的东西,要深刻得多,也痛苦得多。
我认识刘红以后,开始又恢复了记日记的习惯。在很久以前,我每天都记日子,籍以提醒和认识自己,但后来,这个美德不知从什么时候起开始渐渐地丢落掉了。可能原因在于一部份人把自己的日记给我看的时候,我发现他们记载的,全是表扬自己而漫骂别人的东西,觉得日记并不可信。我于是也翻自己的日记审视自己,发现自己虽然没有漫骂别人,但全是过份地反省自己,在日记中规定了这不应该做,那不该说。以至于日记便成了一部压抑自己心灵的魔杖记录,曾让我苦不堪言。一个人的日记如果总是贬自己,说这做得不对,那做得不完美,至少可以说明一个人对生活丧失了自信,或是感到了压力。在与刘红分手之后,我想,其实人活着,根本无须给自己制定那么多的清规戒律,追求自由,本来是人的天性。
记这些东西,刘红起初是不知道的。主要是我在见了那么多的女孩子,并且把丁小媛与王苑彻底忘掉之后,对刘红同志的确有了感觉。那种感觉有些奇特。我曾问一些已婚人士,感觉这种是否能够靠得住。他们说,感觉是他妈的什么东西。如果人全凭感觉,那么大家都是诗人了。而诗人是让我害怕的,因为诗人都是一些非理性的动物,他们的爱憎非常强烈,情绪非常波动,行为特别乖张,性格特别古怪。所以我也害怕这种感觉会与诗人一样。但从心里来说,我认为恋爱一见钟情也好,慢慢培养也好,至少应该有这样的一种感觉,那就是你在见到对方的时候,是否想单纯地拥抱她或占有她。
我在见到刘红同志的时候,这种感觉是非常强烈的。老实说,我们生活的周围并不缺乏美女,也不缺乏才女,更不缺乏富婆,但是我们并不是见了一个人便对她产生强烈的感情。缘份的体现便在这里,即你是否对一个人提得起兴趣。如果连兴趣也没有,那么根本谈不上接触。
刘红给了我这些东西。所以我们便像所有进行马拉松恋爱那样,开始进入角色。关于日记,最初是这样写的,读者有幸看到这本书时,我觉得你很有必要看一看,知道情书原来是一些傻子才写的。特别是在纸和笔告别铅与火的年代,在金钱越来越左右我们生活的年代,能有人在一个大城市里记下情感的历程,无论如何,还是一件非常美好的事情。因为这个,我后来与刘红分了手,我也从来没有后悔过。
值得说明的是,这些日记没有完整的纪录,全是一些感情的碎片。我从这些感情的碎片中,慢慢地理解和接近了爱情、性与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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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记:感动
曾经以为爱情再也不会光顾。但在独自一人过了非常漫长的日子,我们相遇的时候,我才注意到她的脆弱与善良在某一个瞬间打动了我。因为在某个夜里,当我们走过城市,我把她送到她们单位的单身宿舍的时候,我看到衣着单薄的她又从楼道里走出来,站在风中送我时,回望那条空荡荡的楼道和悄无声息的大楼,想到她说自己一个人在那里生活了三年,并且头发渐渐发白的时刻,我便记起了自己曾经同样的日子。于是在那一刻,我涌起了强烈的想要爱她的念头。甚至,我还有了想拥抱她、令她感到温暖的感觉。这个让我羞涩的念头让我在那个夜里为自己感到了脸红。幸亏天黑,她看不见。最后我们在风中握了手,她的手冰冷,软绵绵的。在与王苑分别后,我好像从来都没有握过别的女人的手了。
当我跳上汽车时,我又回过头,看到她站在她们单位的门口,那朦胧的灯火照得她的影子凄清,我也说不上为什么,顿时感到鼻子酸酸的。
那是两个同样的外地人,在北京城碰得满身伤痕后相遇时才有的情感。这时,我们认识还不到一周。
那天夜里我一路在想,心在急速的跳动。我发现自己真的不能忽视她的眼睛。那的确是过于善意的眼睛。世俗的东西,好像躲得有些遥远,而她的眼睛,盛满清纯。我不曾知道,当年我一个人在这个城市里孤零零地寻找生活与爱情的时候,她也同样在艰难的寻找。多少年后,我们越过了无数的河流与关山相遇,我才知道,我们走过了许多同样的日子,就像我们在同一个日子里出生一样。我看到,她单位的生活那样凄苦,她是那样质朴的生活在这个浮华的都市,我便觉得她是万能的神灵在对我经过多年的考察之后,要送给我的最好的礼物。
从前我相信过命运之神不会总是那样对我们太过冷漠的,因为我们的心中充满了热爱。当我在无限的努力之时,我并没有想到,以后的日子中会出现什么样奇迹。但是我始终相信,我们既然真诚与虔诚地生活,命运便不会轻易地将我们抛弃。即使过去自杀的阴影一直布满心间,可因为有了她,有了她那温暖的小手,即使城市刮着呼呼的风,我也感觉到这个城市的钢筋与水泥不再是毫无感情,我的心里同样有温暖的风在吹拂。
那个白天我们走在公园,那天夜里我们走过城市。我看到人们纷纷从身边走过,因为她的存在,我好像不再在乎身边走过的人群。我只是感觉到幸福就像远处的灯火,即使遥远,也能把温暖印在我的心灵之上,让我对生活与周围的人群怀有了一种特别感恩的心情。与过去的许多想法不同,我希望我们脚下走的路能够一直不停地延伸下去。第一次送她回单位的那个夜里,我甚至有些后悔,为什么我们在这个城市孤零地奋斗的时候,我们没有过早地相遇。为什么非要在多少年后,我们越过关山与河流相逢时,才看到终于有一朵温柔的花,开在了我的心上。
再后,我们每天都要打电话。每次我听到她的笑声时,便发现窗外的花总是在悄悄地绽放。而以往,花开是与我没有什么关系的。她的出现使我想到,一切的东西其实都与我们是有关联的,只是我们没有找到合适的语言,来铺满我们沉默的道路,寻找理解与勾通。
那时,即使我发现自己已喜欢上这个看上去非常文静的女子,但我的脚步不敢太过匆匆,从朋友们的爱情经历中,我害怕自己有一天过高的希望会跌在一个深渊,让悲伤的故事上演。我想起了那天她感觉到冷的时候,我的手在流汗而不敢伸出去搅住她的腰的时刻,那天我们走在阳光中,重温了我们从前那些冷漠的记忆。如果不是因为她的出现,我想我们可能永远生活在一种漠然的状态中,对过去的往事不屑一顾。往事总是有耐心的,它不语地看着我们行动,然后悄悄地收藏起来,等我们需要用到的时候,板起脸孔告诉我们另外一些箴言。那是生活在过去了很长的时间后,我们从时间中捡到的碎银,我们因为过于向往通往鲜花的道路,而把人生的泥泞永远背负在心灵的深处,把伤口永远留在微笑的表面。
我们一起去玉渊潭公园的湖上游玩。湖上的风有些凉。太阳却在高处照射。我看到她的眼睛始终没有抬起来,我们天真地讲起各自的往事。那些尘封住的岁月,翻过了许多关山与河流回来让我们检阅。我知道,有时候财富便是这样一种遥远的东西,它只有在人回顾或者记忆的时候,才知道我们寻找的东西原来并不陌生,它也许就在我们回过头的脚印处,静静地等待着我们的检阅。而那些东西,本来很早就可以归属于我们自己。
那一刻,我懂得自己想要发现自己,原来是世界上最难的一件事。但是我相信,因为有了爱,有了善良的愿望和美好的梦想,便会有了一切。因此我觉得那些天我睡得特别的安稳与踏实。
那是我在越过了长长的岁月孤独之后,等来上苍恩赐的礼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