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地发文严查药店中医坐堂
药店“中医坐堂”检查,开始了。
药店中医坐堂,重点检查3点
据报道,从6月21日到年底,重庆市卫生健康委、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将联合开展全市药品零售企业中医坐堂医集中整治工作,重点检查、处分药品零售企业中医坐堂医乱象行为。
据了解,此次检查主要包括3个方面:
1.提供中医药服务的药品零售企业是否依法取得执业资质,提供的医疗服务范围是否与核准登记的诊疗科目或备案的诊疗范围相一致。
2.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资质的药品零售企业聘用的医师是否具备相应资质。
3.提供中医坐堂医服务的药品零售企业是否违规发布医疗广告、虚假宣传药品或保健品、误导招揽患者等。
对于以上3个检查方面,相关部门将相应地严厉打击5项违法行为:
1.严厉打击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或《中医诊所备案证》擅自开展诊疗活动的违法行为。
2.严厉打击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的药品零售企业超范围开展诊疗活动、未经
批准擅自开展输液服务等违法行为。
3.严厉打击药品零售企业未经批准聘用非卫生技术人员或使用卫生技术人员从事本专业以外的诊疗活动等违法行为。
4.严厉打击药品零售企业使用医疗器械或药品以“免费检查”“体验”“试用”等名义擅自开展诊疗活动的违法行为。
5.严厉打击机构及其人员欺诈患者等违法违规行为。
可以看出,如果药店想要开展“中医坐堂”项目,则必须办好《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或《中医诊所备案证》,而且药店坐堂中医人员必须具备执业医师资质。
中医坐堂,药店饮片面积不少于50平米
除上述要求之外,根据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坐堂医诊所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相关规定,开展“中医坐堂”服务的药店需要有独立的中药饮片营业区,面积不得少于50平方米,且所销售的中药饮片质量均符合国家规定要求,品种齐全,数量不少于400种。
办法表示,在“中医坐堂”人员条件方面,药店中医坐堂医诊所的法定代表人由药品零售药店法定代表人担任,而且中医坐堂医诊所聘用的医师,应当是取得医师资格后经注册连续在医疗机构从事5年以上临床工作的中医类别中医执业医师,其他类别的执业医师不得担任。
办法另外强调,“中医坐堂”只能提供中药饮片处方服务,不得超出执业范围;同一时间坐诊的中医类别中医执业医师不得超过两人。
中医坐堂,助力药店提升业绩
药店开展“中医坐堂”服务,国家是持鼓励态度的。早在2007年,相关部门就已允许河北、辽宁、黑龙江等地一些药店开展“中医坐诊”试点。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医政司司长许志仁曾表示,药店开展“中医坐诊”,是更好地满足群众对中医药服务的需要。
试点放开后,有业内观点指出,药店“中医坐堂”其实并不是什么新鲜事物,在解放前,这种服务就已存在国内各大中药店,中医人员靠辨病开方收取诊费,药店则可以多卖药提升药店收入,两者互惠共赢。解放后,国家大力发展公立医院,使得医生、病人集中在医院端,药店“中医坐堂”开始沉寂。
现在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国家为了满足人民方便就医,健康养生等需求,传统的药店“中医坐堂”又被重视起来。另外,药店经营方也想借此提升药店业绩和人气。
对于医院退休的老中医来说,可以通过药店“中医坐堂”渠道,让自己的诊断经验和知识继续发光发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