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文看懂“物业费”

经常会有小伙伴们问到关于“物业费”的各种问题,为此,我们将高频问题进行整理并解答,希望对大家理解“物业费”有所帮助,欢迎留言交流。

1

什么是物业费?
答:物业服务费,是指物业公司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提供物业管理服务,向业主所收取的费用。
业主交纳的物业费,基本用于以下方面的开支:
1、物业服务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福利等;
2、物业共用部位、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
3、物业管理区域清洁卫生费用;
4、物业管理区域绿化养护费用;
5、物业管理区域秩序维护费用;
6、物业公司的办公费用;
7、物业公司固定资产折旧;
8、物业共用部位、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
9、经业主同意的其它费用;
10、物业公司的利润或酬金。

2

物业费如何定价?

答:物业服务收费根据不同物业的性质和特点分别实行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

四川省关于物业服务收费的规定是普通住宅实行政府指导价,普通住宅以外的物业实行市场调节价。

实行政府指导价的,由业主和物业公司按照当地价格主管部门会同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基准价格和浮动幅度,在物业合同中约定。

实行市场调节价的,由业主与物业公司在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并将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报当地价格主管部门备案。

物业费应明码标价,物业公司应在物业管理区域的显著位置,将服务内容、服务标准以及收费项目、收费标准进行公示。

违反定价程序或标准等相关规定,价格主管部门可对物业公司进行处罚。

3

物业费的计算方式是什么?

答:物业服务收费按法定产权面积计算(以产权证登记建筑面积计费,未办产权证的以售房合同中建筑面积计费)。一般按每月、每平方米计收。

4

物业费何时开始交?由谁交?

答:房屋竣工后,建设单位(即“开发商”)与物业公司办理移交手续,将已竣工的房屋移交给物业公司进行管理,自移交完毕之日起,由建设单位向物业公司交纳物业服务费。

建设单位依约向物业买受人(即“业主”)交付房屋后,从交付之日起,由物业买受人向物业公司交纳物业服务费。

对于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因建设单位原因未按时交给物业买受人的房屋,物业服务费继续由建设单位全额交纳。

5

业主能否以未入住为由拒绝交纳物业费?

答:《民法典》规定,业主应当按照约定向物业公司支付物业费。物业公司已经按照约定和有关规定提供服务的,业主不得以未接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由拒绝支付物业费。因此,业主未入住,也应交纳物业费。

6

房屋存在质量问题、装修瑕疵,业主可以拒绝交纳物业费吗?

答:业主交纳物业费的起始时间点为开发商向业主交付房屋。如果房屋尚未交付或者未达到交付条件,则业主有权拒绝交纳物业费。

关于房屋的交付条件,业主应根据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进行确定。一般情况下,房屋未取得竣工验收证明或者房屋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工程存在严重质量问题的,属于影响交付的情形,业主可以拒绝收房,并拒绝交纳物业费。

若房屋存在其他质量问题或装修瑕疵,但符合《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房屋交付条件,则业主应该办理收房手续,并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义务交纳物业费。但是对于房屋质量瑕疵,业主仍可以依据房屋买卖合同约定的权利要求开发商承担维修、更换、赔偿等责任。

7

业主将房屋转让及出租的,由谁来交物业费?

答:业主将房屋转让给其他买受人的,由新业主交纳物业服务费,新业主不能以自己不是物业服务合同的签订主体为由拒绝交纳。

业主将房屋出租,如果与承租人约定由承租人交纳物业费的,则承租人是交费义务人。但承租人逾期不交纳的,业主需要承担交纳物业费的连带责任。

8

物业公司可以采取停水、停电等手段催收物业费吗?

答:根据《民法典》规定,物业公司不得采取停止供电、供水、供热、供燃气等方式催交物业费。否则给业主造成损失的,需要承担赔偿责任。

9

物业公司通过诉讼手段催收物业费之前需要催告吗?

答:根据法律规定,业主逾期不支付物业费的,物业公司可以催告其在合理期限内支付;合理期限届满仍不支付的,物业公司可以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所以催告是诉讼的前置程序,也就是说,物业公司在起诉业主要求支付物业费之前,应先向业主发出书面催收通知进行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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