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生态环境系统再获生态环境部通报表扬
环评红黑榜
近日,生态环境部通报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工作进展我厅获通报表扬,“四川省遂宁市射洪生态环境局对微信举报企业逃避监管方式排污案件实施奖励”被评为典型案例。
遂宁市射洪生态环境局对微信举报企业逃避监管方式排污案件实施奖励
2020年2月16日,群众通过微信向四川省遂宁市射洪生态环境局举报,反映射洪市洪城垃圾处理填埋有限责任公司废水直排涪江。射洪市环境监察执法大队立即组织人员进行调查。现场检查发现,该垃圾填埋处理公司将收集池渗滤液用潜水泵通过PVC管直接排放到雨水沟内,最终流入涪江。经立案调查,该公司存在以逃避监管的方式向外环境排放污染物的行为,射洪生态环境局对该公司罚款55万元,并将相关涉案人员移送公安机关。目前,该案已经一审宣判,两名被告人因污染环境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和拘役,并处罚金。
2020年7月1日,遂宁市生态环境局根据《遂宁市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有关规定,给予举报人2000元奖励。
据了解,2020年4月,生态环境部印发《关于实施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制度的指导意见》,目前,已有30个省级和313个地市级生态环境部门制定出台了举报奖励规定。2020年,全国共实施奖励案件13870件,同比增加44%;奖励总金额719万元,同比增加100%。从案件地域分布看,河南、安徽、四川、山东、广东居前。
来源:生态环境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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