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经济》文章精粹|谁在砥砺前行?对外直接投资中的国有企业
作者:赵勇,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院、中国人民大学中国经济改革与发展研究院;初晓,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院
刊期:《世界经济》2021年第5期
原标题:“国进民进”:国有企业在对外直接投资中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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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企业“走出去”的特殊性之一在于国有企业在对外直接投资(OFDI)中的“先行者”地位,而现有研究对这一特殊性中却鲜有考察。我们感兴趣的是,政府背景浓厚的国有企业和代表市场力量的民营企业在OFDI过程中是否存在某种机制上的联系?国有企业的先行进入是否存在经济逻辑上的合理性?国有企业OFDI到底是带动了民营企业的市场进入,还是导致了民营企业市场进入的相对滞后?
对这些问题的回答有助于更好地理解和认识中国OFDI的特殊性以及国有企业在OFDI中的作用。一方面,对于国有企业在OFDI中的作用,现有研究强调更多的是国有企业在政治、外交和能源战略等方面的贡献,支持国有企业“走出去”的经济因素相对不足。然而,如果国有企业的市场进入带动了民营企业的市场扩张,那么即便在经济层面,国有企业个体的损失也有可能换来整体的福利改进。另一方面,与发达国家不同,金融市场发展滞后是中国经济发展过程中的重要特征,这就决定了中国的民营企业难以完全分散和对冲投资风险,市场风险和不确定性成为抑制民营企业“走出去”的重要因素。在这种情况下,通过政策鼓励甚至行政指令的方式要求国有企业充当OFDI的“先行者”和“引路人”,并通过信息共享等机制降低民营企业OFDI风险,便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间接地消除金融市场发展滞后对民营企业的负向影响。
本文首先构建了一个包含学习机制的企业OFDI模型,认为在存在生产不确定性和质量不确定性的情况下,国有企业的先行投资会通过示范效应、声誉效应和竞争效应影响民营企业的市场进入。在此基础上,本文基于企业-市场-时间的三维面板数据,就理论分析的结论和影响机制进行了检验。结果发现,示范效应、声誉效应和竞争效应都是国有企业OFDI影响民营企业海外市场进入的重要渠道,但正向的示范效应和声誉效应要大于负向的竞争效应,从而使得中国的OFDI进程整体上呈现“国进民进”的特征。
这一结论具有很强的福利含义。传统观点认为,以行政指令或者通过给予国有企业过多政策支持的方式促使国有企业进入海外市场,有可能会带来资源配置效率的低下和经济福利的损失。然而,如果国有企业的投资行为能为民营企业的市场进入创造条件,那么,即便国有企业的投资行为在个体层面有所损失,但对于中国经济整体而言仍然可能会利大于弊。事实上,在市场不确定性较高以及存在正的外部性的情况下,每个企业的最优策略都是选择等待以享受其他企业的市场溢出效应,从而导致整个经济体陷入市场进入不足的境况。此时需要有企业主动充当海外市场进入的“破局者”和“引路人”,带动其他企业的市场进入。也正是在这个意义上,即便以行政指令的方式推动国有企业进入海外市场,即便不考虑国有企业OFDI在资源获取、国家战略安全提升等方面的作用,国有企业在海外市场上的投资行为对于中国经济整体而言也是积极的。
基于以上结论,为了更好地发挥包括国有企业在内的先行企业的带动作用,未来的政策制定可在以下几个方面有所侧重。首先,要鼓励企业勇于开拓新的市场,分享成功投资经验,发挥对跟随企业的带动作用。对于带动作用明显的先行企业,政府可以考虑给予一定的政策补偿。其次,要鼓励和督促海外投资的先行企业的形象建设。要注重提升先行企业的产品和服务品质,加强企业品牌建设和宣传谋划,鼓励先行企业履行社会责任,主动对接东道国发展战略,将企业自身发展和承担国家形象建设的使命有机结合。最后,为了更好发挥先行企业的示范效应,可以考虑定时发布企业海外投资的相关信息,打造和完善关于信息发布、项目推介、合作交流的综合性平台,逐步实现海外市场需求、生产条件、法律法规和宏观政策等信息的交流和共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