飞檐走壁的时迁,触犯了两个忌讳,注定被埋没
《水浒传》里的时迁轻功了得,飞檐走壁刺探军情,立了好多功劳,但他是第一百零七位好汉,倒数第二,颇具讽刺意味。为何他不受重视,应该有两个主要原因。
第一个原因:梁山好汉奉行丛林法则
明火执仗地抢,是你的本事,但小偷小摸,就有点下三滥。晁盖听说时迁打着梁山好汉的招牌,偷了祝家庄酒店的公鸡,气得要杀前来报信的石秀和杨雄。
梁山上能容纳强盗和土匪,比如孙二娘和王英这类人,却看不上时迁这种小偷,觉得给梁山好汉丢脸。
上了山的晁盖和宋江,不再是以前那个村长和政府的职员了,他们奉行强盗逻辑。事实上,就社会危害性而言,卖人肉包子的孙二娘罪大恶极,而时迁只是个小偷而已。
由于晁盖很鄙视时迁:偷鸡摸狗,鬼鬼祟祟,还像个好汉吗?哪怕他功劳再大,梁山好汉们都对他嗤之以鼻。老板要是贬损一个员工,这个员工十有八九得不到升迁。
第三代掌门人宋江,也不看好他。用时把他当兄弟,没事时让他继续坐冷板凳。时迁依然是个被边缘化的小丑。
第二个原因:时迁人品不行
他们一伙在祝家庄酒店吃晚饭,没肉下酒。时迁上厕所时顺手牵羊,将店里一个报晓的公鸡炖了下酒。酒店服务员发现后,时迁竟然抵赖,死活不承认是自己偷的。
厨房地上有鸡毛,锅里有半锅鸡汤,桌子上有好多鸡骨头,证据充足,时迁还厚着脸无理要整个有理。
梁山好汉有个信条:敢做敢当,这似乎成了江湖上判断好汉的标准。武松杀了都监府十几号人,临走时在墙上写下:杀人者,打虎武松也!
要是换成时迁,杀几个仇人,尽可能消灭犯罪证据,背一包裹金银细软,溜之大吉。
当此之时,若时迁对店小二说:对不起,鸡是我偷吃了,我赔你钱。鸡反正不能复活,店小二多拿点赔偿,何乐不为。
可时迁这厮嘴硬,不讲道理。店小二气得头脑发昏,不愿再跟他废话,招呼一声,跳出几个彪形大汉,就要和时迁、杨雄和石秀打群架。
玩个吃鸡游戏,明明错了偏偏说是对的。时迁降低了自己的人格档次。
由于这两个原因,时迁成了梁山上被埋没的人才。每次开会,只能和名声同样不好的盗马贼段景柱坐在一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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