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基本概括

[地理与气候]

吉林省位于中国东北中部,处于日本、俄罗斯、朝鲜、韩国、蒙古与中国东北部组成的东北亚几何中心地带。

北接黑龙江省,南接辽宁省,西邻内蒙古自治区,东与俄罗斯接壤,东南部以图们江、鸭绿江为界,与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隔江相望

清康熙时在松花江沿岸建吉林乌拉城(今吉林市)。省名源于满语“吉林乌拉”,意为“松花江沿岸”,简称吉林

吉林省地貌形态差异明显。地势由东南向西北倾斜,呈现明显的东南高、西北低的特征。以中部大黑山为界,可分为东部山地和中西部平原两大地貌区。

东部山地分为长白山中山低山区和低山丘陵区,中西部平原分为中部台地平原区和西部草甸、湖泊、湿地、沙地区。

地貌类型种类主要由火山地貌、侵蚀剥蚀地貌、冲洪积地貌和冲积平原地貌构成。主要山脉有大黑山张广才岭吉林哈达岭老岭牡丹岭等。主要平原以松辽分水岭为界,以北为松嫩平原,以南为辽河平原。

火山地貌占吉林省总面积的8.6%,流水地貌占83.5%,湖成地貌占2.6%,风沙地貌约占5.2%。

吉林省位于中纬度欧亚大陆的东侧,属于温带大陆性季风气候,四季分明,雨热同季。春季干燥风大,夏季高温多雨,秋季天高气爽,冬季寒冷漫长。

从东南向西北由湿润气候过渡到半湿润气候再到半干早气候。吉林省气温、降水、温度、风以及气象灾害等都有明显的季节变化和地城差异。

冬季平均气温在-11C以下。夏季平原平均气温在23C以上。全年无霜期一般为100~ 160天。吉林省多年平均日照时数为2259 ~ 3016小时。年平均降水量为400- 600毫米,但季节和区域差异较大.80%集中在夏季,以东部降水量最为丰沛。

[历史沿革]

吉林省早在4万~7万年前就有人类活动。除汉族外,还有三大族系,一 为肃慎族,后改为挹娄、勿吉、女真、满族,主要居于东部;二为夫余族及分支高句丽,夫余居西北部,高句丽居南部;三为东胡族的乌桓、鲜卑、契丹、室韦(蒙古)等族,主要居于西部地区。

从先秦开始,吉林就被历代中央政权划人行政区域管辖之下。在汉朝时就设置了都县,唐朝的渤海及后来的辽、金、元各代也都设立府、州、县。

明朝设立都司、卫所。清初东北不设行省,清顺治十年( 1653年),吉林市隶属宁古塔将军统辖,康熙十五年( 1676年)宁古塔将军移至吉林市。

清乾隆二十二年(1757年)宁古塔将军正式改为吉林将军,光绪三十三年( 1907年)改吉林将军衙门为吉林省公署。

1931 年,“九一八”事变爆发,东北沦陷,被肢解为19省。吉林省仅辖一市- -旗 17县。长春当时称新京特别市,伪满洲国都。1945 年日本投降,同年12月成立吉林省人民政府;翌年,国民党占领吉林市,成立吉林省政府。1948年3月,吉林省人民政府迁回吉林市。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吉林省省会仍在吉林市。1954 年,长春划归吉林省,省会迁至长春市,成为全国唯一的省与本省中一个市重名的省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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