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11年,厦门一男子在妻子患病期间出轨,还隐匿财产!结果大快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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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厦门市海沧区人民法院、闽南网
厦门一对夫妻
结婚11年,育有1子1女 没曾想
丈夫在妻子患病期间出轨 还隐匿财产
结果……
一起来看看
厦门市海沧区人民法院
最新发布的这起离婚案例
结婚11年,丈夫出轨了……
小伟和小虹(人物均为化名)
于2005年结婚
婚后住在小伟婚前购买的房产中
并育有1子1女
原本一家四口其乐融融
然而
小伟却日益觉得家庭生活平淡
2016年年底开始 小伟与小莉存在婚外不正当关系
就此
夫妻二人感情破裂
小伟向海沧法院提起 离婚诉讼
法院认为
01
小伟主张夫妻感情破裂并要求离婚,经本院调解双方仍未能修复夫妻感情,且小虹也曾向本院起诉要求离婚, 故对其离婚之诉求,本院予以支持 。
02
小伟与小虹双方对婚生子女抚养及抚养费达成一致意见,本院予以照准。
03
小伟婚前购买的房产归其所有,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按揭款及增值,为夫妻共有财产。
但是! 经法院查明:
小伟于2020年 以自己和案外人小莉的名字又购买了一处房产,且在本案审理过程中从未申报该财产 。
考虑到小伟未如实申报财产且存在婚外情的情况,法院从照顾子女和保护女方权益的原则出发,判定: 房产按揭款及增值的70%归小虹所有 。
04
小伟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与他人有不正当的关系,给小虹造成精神上的伤害, 应支付给小虹精神损害抚慰金50000元 。
法院判决
一、准予小伟与小虹离婚;
二、婚生子、婚生女均归小虹抚养, 小伟每月支付每个子女2500元抚养费给小虹,一直支付至婚生子女独立生活时止
三、小伟婚前购买房产归小伟所有, 并支付给小虹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房产按揭款及其增值所得的补偿款2949030元
四、小伟 支付给小虹精神损害抚慰金50000元 。
法官说法
一、离婚案件当事人,未如实申报夫妻共同财产的,经核实存在故意或重大过失的,可认定当事人存在隐藏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当事人可少分或不分其隐藏部分的夫妻共同财产。夫妻一方隐匿、转移财产的,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就未处理部分再次向法院请求分割财产。
二、夫妻应当互相忠实,相互尊重,这不仅仅是道德义务,更是法定义务和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1091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本案原告在其妻子患病期间出轨,妻子作为无错过方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 精神损害赔偿 ,法官可根据受害方遭受精神损害的程度、出轨方过错大小、双方结婚时间长短、婚后感情等因素对“一方是否有重大过错”进行认定 。
离婚女性作为妇女中的特殊群体,其法定权益的保障应得到充分重视。本案中,男方小伟婚内出轨且未如实申报财产,本院判其少分财产,仅分得30%;并向小虹支付精神损害抚慰金5万元,此举是保护离婚妇女权益最大化之体现。来源:新闻广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