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一个好日子进入冬天
选一个好日子进入冬天
读迟子建的《额尔古纳河右岸》,扉页上有她露出唇齿的微笑照片,她写到:我不知道自己谱写的这部心中的交响曲是否会有听众。我没有那么大的奢望要获得众生的喝彩,如果有一些人对它给予发自内心的掌声,我也就满足了。
文字里的际遇和交锋,应该属于内心与内心的陌路相逢。有人打开尘封的自己,不为所图,只是想一身荆棘,会被你读成鲜红玫瑰。而若想被人读懂,势必要先去读懂自己。有人抽出心事,在字里行间栽种,一洼一洼的绿。只是希冀走过这里的你我,相视一笑,而后相忘于江湖。
清晨开始,大段大段地写字,阳光正好时,铺设在床榻上认真晾晒。那个爱字因用力过猛,末端痕迹有些拖沓。阳光洒了一床,文字也铺了一床。沏浓一杯咖啡,悠悠闲闲地品,且等这些字被晒薄晒软。一字一字折叠,封缄,装订,邮寄。收到信的人,若启出燕雀之声,一定会惊喜莫名。若是启出花香气味,自是属于有缘人。
下一封信里,我会装入铃铛声响,最好是在黄昏时候抵达你的小镇。邮递员停下马车,轻轻敲动你门板上的铁铜环。“有人在家吗?远方来信了。”这时候,你会踢踏着拖鞋,伸着懒腰推开门栓。“谁呀,这时候还写信过来?”一边嘟囔着一边撕开信口。咿呀,倏地,就溢出了满地的小泉流水叮咚呢,你看,山也突然绿了,花也骤然开了,桃花簇簇,樱花朵朵。蝴蝶也翩跹了。“原来是你呀!”你惊喜地笑,我的信,就贴在了你的胸口,也与你一起,砰砰砰,跳得好欢实。
我希望收到你的回信。最好是冬日早晨。我踩着昨夜的大雪乘坐第一班公交车。邻座的同事突然塞过来一纸信封,只说昨天收到了,今天才想起捎给你。看着熟悉的字体,偏不去打开,也不敢打开,怕里面的文字生香,怕爱的语言太烫,怕自己一个不小心就接不住那信里的春光春色呢。
桌案上,你送我的水仙已长出花剑,花朵即将盛开,幽香鸣放,喜不自禁。半湿的毛巾在暖气上渐渐干透。早晨写了一封不知邮寄何处的长信。午餐备了新鲜蘑菇与青绿白菜。爱着的人跑来说,新购的羽绒服看着有些单薄,还是再去选一件吧。鞋子也是簇新的,一排排的锁扣里有黑色鞋带穿插。隔壁人家传来煎咸带鱼的气味。楼下有人推着独轮车叫卖炒熟的干果。
且在一日一日渐次丰满的尘埃里写书信于你,字数不多,点睛为止。信纸展平,下语竟似有千言,却无一字清冷。这样的时刻,是不需要他人来干扰的。阳光浓烈,傍晚会有小雪。手中的笔墨写尽,最好是夜晚也同时到来。
选一个好日子进入冬天,把生活的根基一根根捋顺,种植剪下的花卉,浇灌清水。与周遭人亲切交谈,涉及日常琐事,唇角溢出笑容。远离不确定的事,不确定的人。弹弹角落里的灰尘,忽然看到一只老去的蚂蚁,依然在那里酣睡。活在生活里,有爱的人可以依偎,有暖的情谊可以信赖。足矣。
写一封信。给不远不近却一直住在心里的你。收到此信,请回电于我。我且等着,眉间里穿过缕缕春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