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迁房被发“房改房”产权证 长春新城小区百余回迁户状告物业公司

张志强 郭家豪/发自长春

虚构回迁户单位、私刻回迁户印章、代替回迁户签字等,以房改售房(又称“房改房”)名义办理产权证,这一系列的事情均被长春新城小区赶上了。

9月18日上午,长春市南关区幸福一路新城小区业主委员会成员王占江、王忠义和李焕文等人再次来到辖区幸福派出所,询问他们实名举报长春新城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负责人,虚构回迁户单位、私刻回迁户印章、代替回迁户签字等手段,以房改售房(又称“房改房”)名义办理产权证一案进展情况。

“房改房”是指已购公有住房,是城镇职工根据国家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城镇住房制度改革政策规定,按照成本价或者标准价购买的已建公有住房。

新城小区居民王占江等人都是回迁户,却办下来了由吉林省省直住房制度改革办公室审批的“房改房”产权证。不仅如此,长春新城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负责人还向每户办理产权证居民收取2万-3万元不等费用,涉及百余回迁户。

为此,王占江等人向派出所报案,警方已经立案调查。

被虚构的工作单位

9月18日,中国房地产报记者在新城小区见到了王占江等人。王占江告诉记者,他是小区业主委员会主任,对小区大事小情比较了解。

新城小区是1995年由长春长信国际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共16栋楼,其中有200户左右回迁户,这些回迁户大多数是当地农民,只有包括王占江在内的极少数有正式工作。

“小区建成后,开发商为一部分回迁户办理了正规产权证,还剩百余户回迁户一直没有产权证。”王忠义说,2008年新城小区物业公司长春新城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新城物业”)负责人崔经理说是能给办理产权证,但需要收取380元-400元/平方米费用,该小区建筑面积一般在50平方米-78平方米,所以每户办理产权的费用需要缴纳2万-3万元,由于很多回迁户急于办理产权,纷纷交钱。之后,产权证办了下来。

房产证上的四个大字“房改售房”

但是,与正常产权证不一样的是,王占江等人手中的产权证上印有“房改售房”几个大字。

据王占江说,他们当时不知道产权证上“房改售房”这几个字是什么意思,以为就是正常的产权证。直到2012年,王占江所在单位长春市绿化局相关人员告诉他,单位查到他有别的单位房改房,不能享受本单位4万余元住房补贴。王占江到长春市房产档案馆调档后才发现,当初新城物业给他办理产权证时虚构了工作单位,且自己名字的印章也是私刻的,还被代替签字。

个人名章是被私刻的,平面图不对

王占江房产档案中单位名称一栏里写的是:长春新城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王占江的工作单位是长春市绿化局;李焕文房产档案的单位名称是长春市路灯管理处,但李焕文从来没有在这个单位工作过;王忠义的亲属王忠喜房产档案里的单位名称是吉林省光明仪器厂,王忠喜同样也是被虚构工作单位。

工作单位都是编造的

审查失误

王占江说,和他同样有正式单位而无法得到住房补贴的还有20多户,当年他们找到了吉林省省直住房制度改革办公室,因为该部门没有经过审查就核发“房改房”手续,就连手续中标注的房屋平面图都是错的,他们要求对方解决此事,但吉林省省直住房制度改革办公室将责任推到了新城物业身上。

审查失误

在王占江手中有一份盖有“吉林省省直住房制度改革办公室”公章的证明。证明原文如下:

市(长春市)房地局房改办:长春市绿化局绿化处、公园处:在新城小区居住的职工,房改售房物业公司办理产权档案填写不真实;审查失误,错批房改售房。要求撤销房改售房产权证档案。

部分住户要求将产权退回原单位,因为小区有二十几户是长春市绿化处职工,因变向参加了房改,他们无法享受住房补贴,特此申请。

警方已立案

记者注意到,在王占江房产档案中,购房款所写数额是25002元,这些钱正是王占江向新城物业交纳的办理产权证费用,非购房款。王占江等人咨询了吉林省市房改办后得知,办理产权证是不收任何费用的,他们这才恍然大悟。他们认为自己被欺骗,决定站出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向新城物业负责人崔经理追回回迁户办产权证所交的钱款,追究其法律责任。

这些年来,王占江等人多次到长春市公安局南关区分局、辖区幸福派出所实名举报新城物业崔经理。终于,在今年年初,幸福派出所对此事立案调查。

9月18日11时,记者来到了位于新城小区新城物业公司办公室。记者表明来意后,一位自称是物业公司工作人员的男子告诉记者,据他所知,当初收取回迁户这2万-3万元费用是包括代办费和房费;所谓房费是在1995年没有办理产权证之前,业主需要交给物业公司的钱。代办费交到了长春长信国际房地产开发公司。至于为何虚构回迁户单位、私刻回迁户印章和代替回迁户签字等问题,该工作人员没有回答。他说,如果违法的话,崔经理早就被抓起来了,警方也来过物业多次调查,均没有发现问题。另外,该工作人员透露,崔经理曾是长春长信国际房地产开发公司副总经理。

9月21日,记者辗转找到了长春长信国际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该公司在长春市自由大路名门嘉园小区一民宅内,公司里只有两名女性工作人员。一位姓杨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她们是2016年才到这个公司的,所以对之前的事不清楚,公司现在处于停摆状态,只有她们两人留守,负责人不在。对于新城小区办理产权证一事,警方已经与公司负责人取得联系,具体情况她们也不知道。

办理产权证的钱最终进入崔经理账户

9月21日下午,记者与原幸福派出所教导员兼代理所长翟所长取得联系,翟所长说,他在一个多月前从幸福派出所调走了。对于王占江等人所反映的情况,翟所长向记者作了简单介绍,翟所长说,经调查,王占江等回迁户所交纳的办理产权证的费用,进入到长春长信国际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后,又打到了崔经理个人账户。对于人虚构回迁户单位、私刻回迁户印章、代替回迁户签字等问题,警方还在进一步调查之中。

对于此事,中国房地产报记者将持续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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