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自杀想到的
文/莫小年,学吧写作组成员
最近常有“自杀”等类似消息,除媒体的议程设置外,也可看作是对人的处境的一种昭示——即使只是针对部分人。就此琢磨一二,贻笑方家了。
自杀属于“死”,与“生”对立。我们常将“生”“死”相比,类同“有”“无”。虽然“有”“无”互为彼此的反向副本,但是否可以说,在具体的情境中,与特定的“有”相对的,是相反的“没有”,此外还有一个“非有非没有”的状况,它常常是福柯说的不可见、不可说、不可议的存在。比如弗里丹提出的困扰20世纪60年代中产白人女性的“女性的奥秘”,她们生活得既好又不好,在物质丰裕和心灵苦闷之间撕扯,生发出“无名的烦恼”;再比如跨性别者曾经有一个特别侮辱的指代——“二椅子”,在严格定义的图谱中,ta既不是男性也不是女性,成为男性中心主义和异性恋霸权下的牺牲者。
回到“生”“死”。生意味着有生命体征,死等于失去这一切,那么行尸走肉、半死不活、死去活来、“活死人”又是怎样的处境呢?这些词好像说出了什么,但除了将“生”“死”并排放置而外,又似乎什么也没说。
道格拉斯说,不可分类是对秩序的威胁,引起人们的不快、厌恶与恐惧。这样看来,处在生和死之间的状态可能很难持久——我们怎么想象一个人会在清醒而自觉的前提下,无时无刻地处在这种精神的分裂中而持续数十年呢?大概正因此,“求生不得求死不能”才是小说中对仇人的可怖诅咒吧。
这样看来,在生死间的徘徊是阈限期的体现,特纳强调介于脱嵌和融入之间的阈限具有重要的地位,它表达了反结构的含义,在这纠结的隧道中,最后可能通向生,即涅槃,也可能导向死,即了结。
具体到自杀,在活着和赴死之间,大概总会有这样一段或数段、长长短短的、难以名状更难以应付的、却又十分关键的阈限期。鲍曼说有些词汇天然就具有行动的导向和规范的效应,或许“生活”就是如此:生下来并活下去,“活”便暗示了朝向未来的继续状态。因此在生死之间飘荡的阈限期是需要被克服和呼唤改变的,不过改变不一定走向重生,也可能诱出死去。所以重新关注阈限期,对帮助自杀者可能有着突出的意义。
询问为什么自杀,与对于“生”和“死”赋予的意义有关。我们承认意义的建构和可塑、流动,也意识到它受制约的事实。某种程度上,意义是在确立秩序,鲍曼说秩序总是封闭的,记得《人类简史》中也说过文化限制了可能。我想,生和死,因为定义而对立,但也由于对立而定义,于是我们常在往生者留下的话中看到或感到生的沉重与苦痛,以及死带来的解脱。解释自杀者心理的一个概念——“后我”(想象自我死后所发生的),明白突出了意义在阈限期的地位:自己为自杀填充的信息,引发了从生到死的自杀。
对此的解决,或许是破除我执,以包容更丰富的意义,拥抱更多元的可能。——但知易行难,话说说容易,还没想出劝人放弃对于爱、对于自己、对于真善美的坚持的理由,以及在强弩之末和无法承受下挣脱的道理,阈限期本就是是生死天平上的危险游戏啊。人没了总会留下评说、遗忘或伤恸,忘记是一种保护,但记住和反思也一定有其价值,面对自杀者的悲与哀,或许,正是我们每个人都多少要面对的拷问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