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今以后,在缅甸,性侵幼童的下场就是在监狱待一辈子!
每次,我们最不愿看到的新闻之一就是幼童强奸案。当一双双魔鬼之手伸向幼童时,一个原本美好的生活或将从此暗淡,遭遇不幸的儿童,身体、心灵都会遭受巨大的痛苦,一些儿童甚至会面临长期标签化的痛苦,最终只能逃离社会。
我们每一个人都希望这些魔鬼之手能够永远被斩断,对于那些嫌犯,法律也不能姑息和轻判。
【缅甸中文网讯】缅甸在3月14日召开的民族议会会议上,性侵幼童嫌犯的判处从20年监禁改为最高可判处无期徒刑的议案,被正式通过。该议案在3月的第一个星期时,得到了人民院的确认通过。该法律得到联邦政府的确认签署后,便可以出台。
据悉,增加刑法第376条对强奸犯的判决监禁年限的议案,由勃固省民族议会代表吴昂登提出。该草案规定,如果有人性侵12岁以下幼童或者性侵身体有残疾的女性,犯人最高可被判处无期徒刑。
吴昂登称,缅甸全国幼童性侵案数量在上升,综合来看,受害者大多为穷苦人士,他们的安全要如何得到保障?如果孩子的安全得不到保障,这对国家来说很不好。因此,必须严惩强奸犯。
在性侵案中,如果嫌犯致受害人身亡,那么可以直接判处死刑。在目前的刑法第376条中,对性侵幼童或残疾女性的嫌犯的判决,还有不足的地方。
据悉,就该议案,Triangle Women组织主任玛钦蕾全力支持并表示,这是减少幼童性侵案最有效的方法之一了,由法律为儿童的成长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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