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起实施! 面试,商访,季节性打工: 移民法又有新变化!

英国内政部今天最新发布名为《CP 542》的移民法修订通知。

不过,和不久前才发布的《HC 617》不同的是,这次的《CP 542》内容很精简,主要的目的是为了应对——英国境内货车司机的严重短缺(HGV Driver),以及其他季节性劳动力的缺口问题(这里的“其他”指的是-处理家禽类的工人(Poultry Worker)。

根据《CP 542》,新的政策/变化将从今天,也就是2021年10月11日的下午4点起正式实施。

→ 新的变化是什么?

简单说,新的变化就是一个“紧急政策”,为了解决今年圣诞季来临前的家禽类从供应至运送的人手短缺问题。

这代表,符合以下职业/工种的“季节性工人”,将能够通过申请Seasonal Worker(季节性工人)签证,来到英国打工:

1. 家禽供应相关:

  • 屠夫(工种5431)

  • 禽类处理员(工种5433)

  • 禽类宰杀和脱毛员(工种5433)

  • 脱毛员(工种5433)

  • 禽商/禽贩(工种5433)

  • 家禽加工员(工种5433)

  • 禽类包装(贴纸)员(工种5433)

  • 捆绑(禽类)员(工种5433)

  • 食品处理员(工种8111)

  • 家禽捕捉/处理员(工种9111)

  • 家禽疫苗注射员(工种9119)

  • 禽类肉品包装员(工种9134)

2. 负责运送相关食品的货车司机:

  • 重型卡车司机(工种8211)

  • 和运输/运送工作有相关/关联(属流程一环)的工作人员

文件指出,符合上述第一类工人,即家禽供应相关工人,最晚必须在2021年11月15日前递交签证申请;而如果是符合HGV Driver(货车司机)运送类别的,最晚需要在今年12月1日前递交申请。

由于此政策属于临时性解决上述短缺季节工之用,对于“Poultry Worker”的话,签证申请成功后,其效期将截至于今年的11月31日;而“HGV Driver”则是直到明年的2月28日

→ 如何申请?
如何符合情况/条件的雇主,想要申请上述工人来英进行季节性工作的话,首先需要和合格的承办机构联系,目前承办机构有4家,雇主可以选择任一家:
  • AG Recruitment

  • Concordia

  • Fruitful Jobs

  • Pro-Force

联系了上述承办机构后,他们就会直接告诉雇主相关的申请流程,以及所需费用。
根据这个临时性政策,移民局允许于“Poultry Worker”的申请上限是5,500(也就是有5,500个申请名额);而“HGV Driver”的名额上限则是4,700。
此外,想要符合“HGV Driver”申请的话,申请人(即雇员)还需要持有HGV执照(由于是大货车,需要持有的是Category C或者Category C+E的执照才可以)。并且,只有来自欧盟(EU)、欧洲经济区(EEA)或瑞士的HGV执照,才可以被承认。
→ 访问签证(Visitor Visa)也有更新!
上周,丽莎才发布过一篇,讨论访问签证(Visitor Visa)是否允许“短期工”以及“来英面试”的文章:《正式实施:探访签证赋予“短期工”更多可能?》
然而,根据移民局最新的更新版(访问签证)内部指导文件,特别指出了以下重点,需要申请人注意:
1. 我们之前已经确认过,目前的访问签证是允许申请人来到英国进行工作面试(Interview)的;不过,新版的指导文件特别指出,虽然允许持有人来英面试,但移民官员需要“确认”申请人将要面试的工作,是否符合“工签赞助”的技能标准
意思是说,申请人来到英国要参加面试的工作,该工作的性质和种类,是否适用于目前的工作签证类别的赞助(比如说,是否符合申请Skilled Worker签证的RQF Level 3);否则的话,移民局的角度认为,该工作如果不能符合工签的技能要求,即便申请人成功录取了,未来也无法拿到相应签证在英国合法工作。
移民局会觉得,这样的话,这个人在英国非法滞留、工作的可能性将会很高,因而拒绝核发访问签证;或者如果当事人来自免签国家的话,则基本会拒绝让当事人入境。
这一做法也象徵著,以移民局甚至是英国政府的角度来说,并不欢迎低技能工作者持访问签证来英面试/找工作。
如果有申请人有意通过访问签证来英面试的话,一定要特别注意这项要求。
2. 有关新增的生产制造和货品供应方面(Manufacture and supply of goods to the UK):移民局也在最新文件中特别澄清,虽然新的变化提供海外工人来英进行相关出差工作的更多可能性,但探访签证的性质依旧是来英访问(即便是商业访问),而非来英长期工作。
所以,如果当事人/申请人是打算来英从事一次性超过一个月的商务探访,其访问签证申请将很有可能被拒绝(免签的话则是可能被拒绝入境);而如果打算商务访问的时间甚至超过90天的时间,更基本都会被拒绝核发签证和/或入境。
有关新增的生产制造和货品供应方面变化(指PA 7.),详细说明也可以复习参考丽莎刚发布不久的《正式实施:探访签证赋予“短期工”更多可能?》,这里不重复叙述。
3. 最后,移民局的这份新文件也明确指出——“au pairs”性质的工作(中文我们一般翻译成“打工换宿”或“互惠换工”,指住在当地家庭,通过帮做家务、照顾小孩等换取食宿和学习语言),是被禁止的。
也就是说,持有访问签证(Visitor Visa)的人(包括“免签访问”),是不可以在英国做“au pairs”的。

→ 最后,丽莎再给大家复习一下,持“访问签证”可在英允许的“商业活动”

  • 来英参加会议/开会,研讨会/商讨会,面试(请参考前面内容);

  • 做一次性或短系列的演讲(不可以是具有商业利益的演讲,例如主办方不可从中直接盈利);

  • 谈判/协商并签署合同或协议;

  • 参加“以宣传为目的”的商品展销会(Trade fairs),不可以在场直接贩售/卖起商品;

  • 实地查访、实景调研(例如买房前,亲自来看房);

  • 为英国海外/境外的工作(雇主)来英国“搜集信息”(比如老板有意来英国投资、开分部,事先派员工来英国出差考察);

  • 来为英国的客户进行解说和介绍(但后续的相关工作-相关商业行为和交易,必须是在英国境外完成),也就是不能直接在英国境内工作;

受雇于海外公司(如母公司)的职员,来到英国的分部/子公司,可以基于特定的公司内部项目,来到英国为英国当地的职员进行以下活动:

  • 提供建议和咨询;

  • 解决(面临的)问题;

  • 提供培训;

  • 分享相关技能和知识;

  • 如果当事人是内部审计师(Internal Auditor),也可能允许在英国分部从事特定监管或财务审计;

向英国供应货物和生产制造方面:(请参考前面提过的“PA 7.最新修改内容”。)
英国出口公司的客户:
  • 境外当事人-如果是一间英国“出口公司”的客户,可被允许来到英国,监督相关产品/服务的生产和出口流程,确认该商品/服务符合客户的需求(有点像客户方派出的“质检员”);

受雇于英国海外的职员,为其(海外)雇主来到英国,从事以下活动:
  • 当翻译或口译员(例如为拜访英国的老板,提供翻译);

  • 为拜访英国的人(例如老板或主管),担任私人助理或保镖;

  • 旅游团导游(必须是受雇海外公司,非英国本地公司);

  • 为特定活动/报道来访的记者、通讯员、监制人、新闻摄影师;

  • 参与一次性(特定)考古活动的考古学家;

  • 受雇于海外院校的教授/讲师,陪同学生来到英国“校外教学”;

  • 市场研究员或分析师,为海外雇主来英进行特定的“市场调研”;

工作相关的“培训”活动:
  • 来自英国海外的医学、牙医或护理毕业生,可能允许来到英国从事以下培训:短期临床志愿实习(Clinical attachments)、牙医观察实习(Dental observership)-必须是无偿(Unpaid)实习且不可参与病患的治疗(只能在旁观察并学习),并且需要符合移民法Appendix V:Visitor之V 11.1的相关要求;

  • 同时,上述第一点医疗护理类当事人,还需要通过以下英国测试/考试:PLAB(专业和语言评估委员会)或OSCE(客观结构化临床检查)考试;

  • 在受雇于海外公司的雇员,在其国家(母国)无法获得特定培训的情况下,如果该培训对于其工作/职业是必要的,可以来英国接受该特定培训;

  • 受雇于英国海外“培训公司”的雇员,可为全球化/国际化的客户,为其公司提供英国分部职员的培训(培训合同必须是在英国境外签署,例如该国际化公司的母公司在中国,和中国的培训公司签署,然后培训公司派人来到客户的英国分部,对其英国职员进行相关培训);

科学与学术方面:

  • 科学(研究)家可以:为特定研究项目,来英搜集研究所需的相关资料,或进行独立研究(须是受雇于英国海外的单位);

  • 科学(研究)家也可以:来英为国际研究项目(该项目须由英国主导),分享专业知识或提供相关研究建议(但不可直接在英国本地进行研究工作);

  • 学者(Academics)可以:参加正式的“交换工作”项目(和英国对应职员),在公假期间来英进行自主研究项目,如果当事人是医疗权威人士(名医)也可以来英短期研究、提供临床教学等(其研究和教学量不可以等同一个正职工作);

法律方面:

  • 专家证人(Expert witness)可以(来英)上英国法庭作证,其他证人如果受到英国法院传唤,也可以来到英国上庭作证;

  • 英国海外的律师,也可能为英国当地客户,提供特定的国际诉讼或国际交易服务;

艺术方面:

  • 艺术家、音乐家或艺人:可以来英做个别表演或巡演(当中的其中一站),参加比赛或征试(如试演、试唱),展示个人形象或参加宣传活动(例如为了某部电影,进行宣传),参加《Appendix Visitor: Permit Free Festival List》列出的“许可”文化活动或艺术节等;

  • 上述艺术家或艺人的团队成员,也可允许共同参与相关活动;

  • 受雇于海外公司的剧组/摄制组,可以来访英国为特定摄制进行拍摄;

宗教方面:

  • 英国海外宗教人员,可允许来访英国:布道或进行教牧工作;

运动方面:

  • 专业运动员可来英参加运动比赛或项目,或为该比赛或活动进行宣传;

  • 在没有付费观众的前提下,也可参加并进行预赛/选拔赛;

  • 非受雇于英国机构的前提下,可来英国进行短期训练;

  • 或者参加业余队/俱乐部来增加(练习)经验;

  • 上述“运动员”的团队成员(例如防护员、教练)也可陪同参加以上活动或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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