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由——打开民事诉讼的钥匙(2)
确定案由对被告方的意义
精准答辩、精准答辩、精准答辩!是的,这儿要强调这个概念,被告最好具有精准答辩的能力,律师更要具有精准答辩的能力。诉讼案由确定后,对被告最直接核心的意义也在于此。
答辩的目的是抵抗、削弱、迟延或者消灭原告的请求。所以答辩的前提条件是原告的诉讼请求已确定,主张已明确,依据的法律规范已确定。精准答辩是指被告要针对原告的请求、主张、法律规范进行答辩,而不是自说自话,乱说一通,许多部分实际与原告的主张没有什么关系。实务中,许多被告还没有弄明白原告在主张什么,就根据模糊的理解,稀里糊涂的乱答辩一通,包括一部分律师也是如此。
确定案由后,由于原告主张的诉讼请求、诉讼主张、法律规范能够确定,一是让被告能够明白原告想要干什么,二是被告可以据此找到抗辩权的法律规范。如,《合同法》第四百零六条有偿的委托合同,因受托人的过错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委托人可以要求赔偿损失。无偿的委托合同,因受托人的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委托人可以要求赔偿损失。,此条款即可以做为委托人主张权益的规范依据,也可以做为受托人抗辩的依据。有偿受托人可以主张没有过错,无偿受托人可以主张没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来抗辩原告的主张。这儿的没有过错、没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直接阻断了原告的请求权,一旦查明属实,原告即要面临败诉。
被告的抗辩权,也有相应的法律规范,精准抗辩的意义即在于,原告明确请求权规范之后,被告可以精准的找到相应的法条并依据该法条的构成要件提出抗辩。
当被告提出抗辩之后,必然有抗辩所主张的事实,即面临对所主张事实举证的责任,所以被告收集、提出证据,同样依据法律规范要件进行,绝对不是随心而为。
通过上述分析可以发现,案由的确定,好比进入高速公路的入口,上路之后,虽然仍有诸多节点,但总是延着即定的程式逐步展开。完全避免了迷茫、混乱。
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