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腐蚀涂料的VOC究竟应该是多少才算是合适的?

近年来,由于国家实施蓝天保卫战行动计划,持续开展大气污染防治行动,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的治理和排放日益受到重视。涂料中含有及涂装时排放的VOC亦是大气污染的重要来源。因而,各级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密集推出了相关政策法规、标准规范。就与防腐蚀涂料相关的部分,编者梳理了一下,包括:
1、自2015年2月日起,对施工状态下VOC含量不低于420克/升的涂料征求4%的消费税;
2、强制性国家标准《GB38469-2019船舶涂料中有害物质限量》2020年7月1日开始施行
3、强制性国家标准《GB30981-2020工业防护涂料中有害物质限量》2020年12月1日开始施行;
4、强制性国家标准《GB24409-2020车辆涂料中有害物质限量》2020年12月1日开始施行;
5、《GB/T38597-2020 低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含量涂料产品技术要求》于2020年3月31日发布,2021年2月1日开始实施。
说实话,我粗看了一下上述标准,感觉很复杂,VOC的限量要求关联了涂料类型(水性、溶剂型、无溶剂)、组份(单、双)、底材(金属、非金属)、颜色(实色漆、金属漆、清漆)、功能(防水、防火、防腐、装饰等)、固化方式、施工方法以及用途等等。尤其是用途方面,个人觉得难以准确划分和界定。因而,对于涂料研发工程师来说,一下子很难确定某种涂料的VOC究竟应该是多少才算是合理的。
下面以应用最广、产量最大的环氧底漆(含环氧富锌底漆)、环氧中间漆(含环氧云铁中间漆)、聚氨酯面漆为例,试图理清这个问题。
以下列出的数量均基于上述举例的三种涂料具有以下属性:
1、溶剂型(油性);
2、双组份;
3、用于金属底材主要起防腐蚀作用,兼具装饰功能;
4、均为有颜色(非清漆);
5、常温自然干燥和固化;
6、以辊、刷及喷涂方式施工;
请注意,所有VOC限量数据,按标准中的要求,均指施工状态下(而不是罐装状态,是指满足正常施工所需而添加稀释剂后的VOC)。
由于标准中并未用成膜物质关联VOC限量数据,因而其它同样具有上述1-6特性的防腐涂料,同样适用下面的数据。
一、免税要求
按国家税务总局的文件,对施工状态下挥发性有机物含量低于420克/升(含)的涂料免征消费税。看似一刀切未关联其它因素。但实际上定义施工状态上有很多灵活操作空间,因为一种涂料可以采用多种施工方法,不同方法和设备所需添加的稀释剂比例是有差别的。而采用何种施工方法并非由纳税者(涂料制造商所决定)
二、强制性标准要求
参见下表:
三、更高要求(符合高固体分低VOC涂料要求,非强制性)
参见下表:
各位,看完以上表格中的数据,是不是还是有些蒙?我是有些蒙了。
对多用途的同一产品按用途区分过细,并不利于标准的实施和产品质量监督和检验。因为涂料制造商有时可能都不知道购买者将所购涂料用于上述分类的何种用途。对“施工状态下”的争议也无法准确的落实产品强制性标准实施的责任主体(兼有涂料制造商和使用方施工方法和设备的选择)。
参考阅读:
中国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定义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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