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充电车位设计分析
01
苏州市执行的规范政府文件依据
新建住宅的电动车位数量应按照土拍条件或规划要点预留建设安装条件(防火单元隔墙等应 设计施工到位),充电设施可不安装到位。
相关设计要求可按《电动汽车分散充电设施工程技术标准》GB/T51313-2018执行。
02
不同柱网充电车位的处理方式
姑苏区、相城区、吴江区、吴中区、工业园区、太仓市、常熟市、昆山市、张家港市(埋地式)
高新区(壁挂式)
03
防火单元的消防疏散及暖通设置要求
3.1 新建汽车库内配建的分散充电设施在同一防火分区内应集中布置,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布置在一、二级耐火等级的汽车车库的首层、二层或三层。当设置在地下或半地下时。宜布置在地下车库的首层,不应布置在地下建筑四层及以下。
(2)设置独立的防火单元,每个防火单元的最大允许建筑面积应符合下表规定
集中布置的充电设施区防火单元最大允许建筑面积(㎡)
每个防火单元设置自动灭火系统后防火单元面积不能增加。但防火单元的面积可以扣除采用防火隔墙分隔的设备用房。
(4)每个防火单元应采用耐火极限不小于2.0h的防火隔墙或防火卷帘、防火分隔水幕与其他防火单元和汽车车库其他部分分隔。当采用防火分隔水幕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50084的有关规定。
(5)当防火隔墙上需开设相互连通的门时,应采用耐火等级不得与乙级的防火门。
防火单元的疏散路劲不应穿越防火分隔水幕,每个防火单元应向两个方向疏散。
04
防火单元隔墙的处理
4.1防火隔墙是指建筑内防止火灾蔓延至相邻区域且耐火极限不低于规定要求的不燃性墙体;用于火灾危险大的房间与其他部位之间的分隔,性质重要场所与其他部位之间的分隔,用于疏散和避难的空间的防火保护。
4.2 每个防火单元应采用耐火极限不小于2.0h的防火隔墙或防火卷帘、防火分隔水幕等与其他防火单元和汽车库其他部位分隔;当采用防火分隔水幕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50084的有关规定。
4.3 当防火隔墙上需开设相互连通的门时,应采用耐火等级不低于乙级的防火门。
4.4 防火隔墙应位于建筑内同层的相邻区域之间。
4.5防火单元隔墙建议设置为满足耐火极限不小于2.0h的100厚砌体墙。
05
如何布置防火单元疏散对车位损失最小
5.1 优先考虑主楼插车,利用主楼空间开设相互连通门,减少车位损失;
5.2 通过楼间距看车位排布方式;
5.2.1 三对排车位时,优先考虑1个竖向防火单元和3个横向防火单元如图布置,这样既能满足楼梯位于不同防火单元,又能满足疏散走道最少、防火卷帘最少、车位侧边防火隔墙最少;
5.2.2 四对排车位时,优先考虑4个横向防火单元如图布置,这样既能满足楼梯位于不同防火单元,又能满足疏散走道、防火卷帘、车位侧边防火隔墙都较少。
06
防火单元的风机房布置原则
6.1每个防火单元都应设置一组排风系统和一组补风系统;
6.2 相邻两个防火单元的风机宜合并设置在一个位于风机房内,以减少风机房数量,当风管跨越防火单元时,可考虑包裹防火材料达到1h的耐火极限并设防火阀。
6.3 风机房尽可能放置在主楼内,减少车位损失;
6.4 补风优先考虑通过采光通风井解决。
07
增设防火单元后对单车指标的影响
一个将近4000平米的防火分区要划出4个防火单元来,每个防火单元还要加防火隔墙、防火卷帘、进排风机房等,势必会相对增加地库面积从而增大单车指标。
案例分析
01
高新区科技城一期
02
高新区向阳路二期
地下一层平面
地下二层平面
03
吴中区尹山湖项目
04
太仓广州路地块
综上分析,每个防火单元损失车位2个,单车指标增加1.8㎡/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