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长职业化真能落地吗?从国内外院长职业化政策比较上看到的

2017年01月16日,中组部分别会同中宣部、教育部、科技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印发《宣传思想文化系统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暂行办法》《高等学校领导人员管理暂行办法》《中小学校领导人员管理暂行办法》《科研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暂行办法》《公立医院领导人员管理暂行办法》(简称5个办法),对这些行业事业单位领导人员选育管用各个环节作出具体规定,为建设符合好干部标准的高素质事业单位领导人员队伍提供制度支撑。

一石激起千层浪,一时间公立医院职业化的话题再次成为坊间最热闹的话题。毕竟公立医院管理职业化的问题提了20年了,追溯医院管理职业化政策的动向(具体参见:我国医院管理职业化之路还有多远? )可以发现,最近的动作算是比较大的,而且也越来越有可执行性和操作性了。为未来的职业化发展奠定了基础。

2017-01-04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发布了《“十三五”全国卫生计生人才发展规划》,规划里面重点强调了七类人才的发展为未来人才发展的重点。在规划里面浓墨重彩的提到了管理职业化的问题,但还不太具备可操作性。

真正具有可操作性的职业化路径已经相对清晰了。那就是我们现在看到的《公立医院领导人员管理暂行办法》。

办法第二章 明确了任职条件和资格,其中

办法的第五条,明确规定了公立医院领导人员应当具备的基本条件

·(一)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

·(二)具有胜任岗位职责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和职业素养,熟悉医疗卫生行业发展情况和相关政策法规,有先进的医院管理理念和实践经验,业界声誉好。

·(三)具有较强的组织领导和沟通协调能力。

·(四)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热爱医疗卫生事业。

·(五)具有良好的品行修养。

办法的第六条公立医院领导人员应当具备下列基本资格

·(一)一般应当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

·(二)具有五年以上医疗卫生工作经历或者其他领域管理工作经历。其中,担任三级医院领导人员的,一般应当具有十年以上工作经历。

·(三)从副职提任正职的,一般应当具有副职岗位两年以上任职经历;从下级正职提任上级副职的,一般应当具有下级正职岗位三年以上任职经历。

·(四)医院行政领导人员应当经过国家认可的医院院长职业化培训。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六)其他任职资格要求。

办法第七条,明确了直接提任的条件

办法第三章,明确了院领导的选拔方式

办法第七章,明确了职业发展和激励保障。

办法的出台,为院长职业化发展应该说奠定了坚实的基础,迈出了一大步。

在这里,我们可以对比下国外的医院管理职业化情况。

相对于国外职业化之路和院长选拔体系,我国的职业化还欠火候,也存在些差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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