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奇案:女子宁死不屈,咬断男子舌头,最终沉冤得雪

山东曲阜县,有一人叫吕国学,家里很有钱,平日乐善好施,年过五十才有一个儿子,为之取名吕如芳。吕如芳天资聪明,大家都说这是因为吕国学积德,才能有如此宝贝的儿子。

当地有一位陈副史,听说吕如芳很优秀,就把女儿陈小姐许配给了他。几年之后,吕如芳和陈小姐完婚,陈小姐天姿国色,吕如芳天纵其才,亲朋好友都来庆贺,一时人人羡慕称赞。

这其中有一位叫朱弘史,是吏部尚书的公子,他本就是个风流少爷,看到了陈小姐的容貌后,更是垂涎,但人家已经结婚,他也只能叹气了。

吕如芳和陈小姐婚后,恩恩爱爱,日子过得很幸福,还生了一个孩子。后来,吕如芳父母去世,他守孝三年后,去京城考功名,不料中途遇到倭寇,不幸被捕,只有仆人呈二逃了回来。

陈小姐父亲要去上任,他本打算带着陈小姐和外孙,但是考虑路上不安全,就让她继续在家。还说她两个嫂嫂在家,如果觉得烦闷,可以去找嫂子。

父亲上任后,陈小姐把家中大小事务都交给了呈二夫妇,她自己身边只留下七岁的婢女秋桂。平时她大门不出,立志为丈夫守节。

呈二的老婆叫春香,她背着呈二,和邻居张茂七私通。张茂七垂涎于陈小姐的美貌,让春香帮自己。春香说主母性子很烈,为人正直,这种事不能着急,只能慢慢找机会。

再说朱弘史,他听说吕如芳被捉之后,觉得自己的机会来了。于是他没事就去吕家附近,结交一些朋友,打探吕家的事情。

时间久了,他获得了一个人的信任,这个人跟朱弘史说:“吕家世代积德,现在吕如芳却被捉了,实在是老天无眼啊。他老婆遵守妇道,也是个好女人。”朱弘史就套他话,问他吕家家务由谁来操持。这人说,一切都是呈二负责。

朱弘史听他只说呈二,不说呈二妻子,觉得呈二老婆肯定有问题。于是继续套他话:我听说呈二老婆外面有人,真是连累陈小姐名声啊!这个人就说,呈二老婆跟邻居张茂七有染,两人简直比夫妻还亲呢。

听到这里,朱弘史又问:呈二难道不知道吗?这人说,呈二经常在外面跑,很少在家,当然不知道。

就这样,朱弘史知道了吕家的事。他认为,吕如芳被抓,呈二经常在外面跑,而呈二老婆和张茂七又天天一起鬼混,那么吕家就只有程小姐和那个七岁的婢女了。如此一来,他就有机可乘了。

朱弘史参加过程小姐婚礼,知道吕家后面有一条小路。于是,第二天傍晚,他打听呈二走了,就趁着天黑,摸到吕家藏了起来,他所藏之处,有洗浴的大桶,知道这是浴室,就更开心了。

没多会儿,陈小姐让秋桂打水来洗澡,打完水之后,她让秋桂照顾儿子,自己到屋里洗澡。衣服才脱完,她发现门没有关好,就去关门。此时,朱弘史看到了陈小姐,他直接就强行抱住陈小姐亲,还伸舌头。

陈小姐一看自己被玷污,心想“既然已经被污,不如咬断他的舌头,这样再死也不迟”。她果然紧紧咬住朱弘史的舌头,朱弘史疼得受不了,又不能缩回舌头,于是掐着陈小姐脖子,陈小姐就这样被掐死了。朱弘史也赶紧跑了。

秋桂发现主母一直不出来,就开始大喊,春香也来喊。最后大家进门,发现陈小姐死在地上,也没穿衣服。

很快,邻居也来了,里面有两人叫吴十四、吴兆十,他们一致认为:陈小姐一向贞洁,现在又是这样,肯定是被人糟蹋了,她要呼救,才被掐死。而春香和张茂七有染,肯定是张茂七和春香同谋,害死了陈小姐。

于是,众人捉住春香,把她锁在陈小姐尸体旁边,又把吕如芳之子送回其外婆家养育,等着明天报官。

第二天一早上,呈二回家了,大家跟他说了,呈二于是写了状子给县衙,状告张茂七。状子大致内容,就是说张茂七勾引自己老婆,又潜入主母房间,图谋不轨,杀人逃命。

县令叫饶继春,他接了状子,随即派仵作验尸。验尸之后,县令让衙役把春香、茂七、秋桂带到县衙审问。春香和张茂七承认私通,但是不承认合谋杀了陈小姐。县令又问秋桂,秋桂则说,春香和张茂七经常一起说笑,张茂七还在春香那里住着。

至此,县令认为,张茂七经常来陈小姐家,知道陈小姐沐浴习惯,他又和春香有染,垂涎陈小姐,那么凶手肯定是他。于是,县令做了最后判定:张茂七、春香都判死刑,吴十四、吴兆十无罪释放,呈二不能治好妻子,打一顿作为警告。

后来,有一位叫赵大巡的官员巡视山东曲阜县,他查看县里的卷宗,正好看到陈小姐被害的案子,还没看完就累得睡着了。

睡着以后,赵官大巡梦到一位女子伸冤,但是她没有直接说,而是念了几句诗:一史立口耳人士,八厶通夸一了居。舌尖留口含幽怨,蜘蛛横死方消恨。

醒来之后,赵大巡发现,桌子上还有一个蜘蛛,嘴巴张着,舌头断了。他反复思索梦中诗的意思,又看看蜘蛛,总觉得陈小姐的仇人,不是姓史(一史),就是姓朱(蜘蛛)。

于是,他赶紧升堂,再次审问春香、秋桂和张茂七。但是,无论怎么审,张茂七都不承认害死陈小姐。他还说,自己父亲常来看自己,自己也无法躲过这次灾祸了,如果真是自己所做,难道不会跟父亲说吗?

赵大巡一听,觉得很有道理。他想了个办法,让春香和张茂七分开审问。

他逼着张茂七说出陈小姐浴室中的一些物件。张茂七被逼无奈,只能随口说几个,有棉被、纱帐、箱笼,都放床头。然后又逼问春香,陈小姐浴室中的物件,春香则说,主母家虽富足,但平生节俭,布被、箱笼都在楼上,浴室里别无他物。

两人所说并不一样,赵大巡断定杀人者不是张茂七。他又问春香:你主人朋友,有姓朱或者姓史的吗?春香回答,有个吏部尚书公子,叫朱弘史,和主人家相交;还有一人叫黄国材,主人读书时的朋友,在附近读书。

得知这些后,赵大巡把他们继续收监。晚上,他又梦到了那个女子,女子依然说了同样的四句诗。

赵大巡醒来后,联系黄国材和朱弘史名字,忽然明白了:一史乃是个吏字,立口耳则是部字;八厶乃是公字,一了是个子字,这分明就是“吏部公子”。“痴蛛横死恨方除”,意思是这个姓朱的人,死了的话,她才能泄恨。

但是,“舌尖留口含幽怨”又是什么意思呢?赵大巡百思不得其解。

早上,赵大巡继续升堂,朱弘史、黄国材,以及吕如芳其他同窗好友被带到公堂上。赵大巡与他们一一对话,他发现朱弘史口齿不清,舌头有问题,就问他怎么回事,是生来如此,还是后来生病所致。

黄国材说,朱弘史和我们是同窗,一直都好好的,但是那一年六月初八,他的舌头忽然就不行了,所以才落个口齿不清的毛病。赵大巡忽然想到:这案子就是当年六月初八发生的事儿,陈小姐当时口里有血,这会是巧合吗?肯定不会。

于是,赵大巡断定:凶手肯定是朱弘史,他本就在附近,又是其好友,知道吕家的门和路。他趁天黑藏在陈小姐房间里,又趁其不备,强吻非礼,然后陈小姐才会咬断他的舌头,而他为了逃脱,扼杀了陈小姐。这正应了“舌尖留口含幽怨”。

想到这里,赵大巡赶紧派人去抓朱弘史,稍微一吓唬他,朱弘史立马认罪。最终,朱弘史判死刑,而春香和张茂七,一个背叛丈夫,私通他人,连累主母;一个则勾搭有夫之妇,惦记陈小姐,也都判了死刑。

后来,赵大巡更是弹劾吏部尚书,最终礼部尚书被罢官为民,赵大巡因此名声大噪,不但曲阜,连京师都人人称赞,老百姓更是赞誉他“包公复生”。

而呈二继续照顾小主人,堪比当年义救赵氏孤儿的程婴,而小主人后来也金榜题名,人们都说这是因为吕国学、吕如芳父子忠厚,陈小姐忠烈,他们家才能有如此福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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