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元时期吕夷简的传记谱系与形象变迁

文 /徐开光

以往的吕夷简研究,主要在仁宗朝政治史及“范吕解仇”等问题中展开。[1]对吕夷简传记本身的研究,则有赵晓鑫《〈吕夷简行状〉作者考述》否定吕状作者是李宗谔,[2]罗昌繁《范党为是,吕党为非刻版印象之形成》比较范、吕两党碑志书写对政治史构建的影响。[3]本文主要梳理吕夷简传记谱系的源流及吕夷简形象的演变。

一、范吕党争与仁宗朝吕夷简碑传

庆曆四年(1044)九月,吕夷简去世,[4]时值庆曆新政出现僵局,范仲淹启程宣抚河东、陕西。吕夷简身后最早的传记文本或为行状。行状原文已佚,朱熹《五朝名臣言行录》保留29条佚文,[5]所述内容包括地方行政之干练、同僚相处之道之仁厚、调和皇帝母子关系之高明、仁宗对吕夷简之尊崇等方面,呈现十分完美的吕夷简政治形象。后世对吕夷简有所争议的事迹,无论是调查雷允恭擅移永定陵皇堂,抵御西夏之计,还是对待庆曆党人,吕夷简的表现均无瑕疵而惠泽后人。特别是“公首奏陈西北事机,因荐范仲淹、韩琦、文彦博、庞籍、梁适、曾公亮等数人,后皆大用”之语,[6]在庆曆新政之际构建范吕一体论,可谓有关范吕党争最早的历史叙事。行状撰成时,庆曆新政尚在维持,故以推荐范仲淹为吕夷简之德政。但庆曆四年(1044)十一月张方平撰吕夷简神道碑时,苏舜钦进奏院之狱已起,仁宗对朋党心生厌恶,庆曆新政败局已定。神道碑对吕夷简的总评:公性庄重,有仪矩,望之毅然而姿宇浑厚,即之温如而神采英发,才全道周,用无常器。践历台阁,绸缪廊庙。一话一言,莫不留为故事;有猷有为,莫不著为令典。不洁名,不矜劳,敢任天下之怨,不敢有天下之德。[7]

不仅将吕夷简树立为“才全道周,用无常器”政治典范,更暗批范仲淹等庆曆党人沽名钓誉,始有“不洁名,不矜劳,敢任天下之怨,不敢有天下之德”之语,从而开启历史叙事中的范吕是非之争。神道碑强调吕夷简善于调和刘太后与皇帝母子关係:钦承二宫,周旋十年,内无隙言,外无异虑。[8]

但《龙川别志》载:吕许公当国。是时太后临朝,仁宗尚幼,公能以智辑睦二宫,无纤毫之隙。及许公薨,仁宗方视朝,恸哭久之,顾左右大臣曰:“吕夷简死,谁复能办大事者!”及举哀,哭之甚恸。遂以祭奠器皿尽赐其家。张公安道时摄太常卿,亲见其事。其后奉敕撰《许公神道碑》,其家欲言和协二宫事,安道于上前质其虚实,上不喜,曰:“吾不能复记此事。”良久乃曰:“明肃章献尝自言梦周王佑(真宗长子,早夭。)来告,将脱生荆王宫中。时允初始生(允初,荆王少子。)所谓五相公者。太后欲取入宫养之,吕夷简争之,乃止。”上所言如此,则许公信有力矣。[9]

张方平向仁宗求证吕夷简和协两宫之说,仁宗因章献别有立储之意,对太后心怀怨念,故不喜此说。但在张方平看来,仁宗的倾诉恰好证实吕夷简和协二宫之说,神道碑中也未显露仁宗对章献太后的怨念。吕夷简几乎是仁宗的政治监护人,去世时仁宗悲痛“涕下”,感慨“安得忧国忘身如夷简者”,并“赠太师、中书令,諡文靖”。[10]皇祐初(1049),仁宗又主动为吕夷简神道碑御篆碑额:《吕氏家塾记》云:皇祐初,王沂公家始乞御篆碑额。仁宗同日自製二碑名,亲书以赐二家,沂公曰“旌贤碑”,文靖公曰“怀忠碑”,各三字。王子融乞上为沂公亲书碑文。上曰:“吕夷简何故无请?”左右曰:“非故事也。”遂请书“怀忠碑”赐之。[11]

仁宗不喜吕夷简和协两宫之说,张方平所撰神道碑无所体现,却在李淑所撰吕夷简墓志铭中得到回应。吕夷简墓志铭已佚。李淑是参知政事李若谷之子,有文才,曾五除翰林学士。《东都事略》载,李淑复入翰林,遭谏官包拯、吴奎弹劾,理由之一是所撰吕夷简墓志铭有所不当:且陛下事章献皇后,于母子之际无纤毫之间,而淑志吕夷简墓又有“牝鸡司晨”之语,实累上德。[12]

此事在皇祐三年(1051),《长编》记为“淑志吕夷简墓,有过猜鸡晨之语,深累上德”。[13]翰林学士志宰相墓,必须回护皇帝与墓主。“牝鸡司晨”之语批评章献太后逾制,既写入宰相墓志,则代表皇帝立场,有意曝露章献之过,而突显吕夷简对仁宗怀忠保护之德。庆曆新政以前,欧阳修指李淑攀附吕夷简:淑奸邪阴险之迹,陛下素已知之……淑自来朋附夷简,在“三尸”、“五鬼”之数,盖夷简要为肘腋,所以援引至此。[14]

因此包拯等批评李淑志吕夷简墓“深累上德”,其实是抗议以吕夷简为政治典范,实有范吕党争之痕迹。嘉祐八年(1063),吕夷简配享仁宗,理由是吕夷简“聪明亮达,规模宏远。服在大僚,历登三事,左右皇极,勤劳王家,二十馀年,厥功茂焉”。但对此也有质疑声音:韩琦尝言:“仁庙议配享,清议皆与沂公,不与申公,诚意不可欺如此!”[15]

说明庆曆党人对吕夷简的评价出现裂痕。吕夷简是仁宗的政治监护人,仁宗从不掩饰对吕夷简的尊崇,主动为神道碑御书“怀忠碑”篆额,吕夷简在仁宗朝碑传中的形象自然完美无缺。但如何描述吕夷简与庆曆党人关系,如何体现仁宗对章献的态度及吕夷简在其中的扮演的角色,在最初的传记文本中也有微妙变化。一是章献太后是否“牝鸡司晨”,在吕夷简的神道碑与墓志铭中有所差别。二是行状持范吕一体论,记述吕夷简推荐范仲淹等人,神道碑则以吕夷简为政治典范,有“是吕非范”之意,实为范吕党争叙事之肇端。及至皇祐年间,庆曆党人或借“牝鸡司晨”贬损吕夷简之政,或为吕夷简是否配享仁宗而有所争论。吕夷简是否堪称政治典范,竟成庆历党人心病。

二、熙宁变法与《两朝国史》吕夷简传

嘉祐八年(1063)三月仁宗去世,十二月英宗诏修《仁宗实录》,编修官包括王珪、贾黯、范镇等。《仁宗实录》修成已是五年又八月后的神宗熙宁二年(1069)七月,主修官韩琦在札子中称,《仁宗实录》撰修过程中专门搜集过臣僚墓志文献,“仁宗临御天下四十二年,其间事蹟至多,兼自前有中书、枢密院时政记并日曆所,方行撰次;及散下诸路取索臣僚墓志行状”。[16]李焘《长编》记吕夷简庆曆三年(1043)再辞位事,注称“附传云夷简再辞位,荐富弼等数人可大用,正传已削去”。[17]所谓“荐富弼等数人可大用”,即行状“公首奏陈西北事机,因荐范仲淹、韩琦、文彦博、庞籍、梁适、曾公亮等数人,后皆大用”之语,[18]说明《仁宗实录》吕夷简附传主要依据行状,而《两朝国史》吕夷简传为史官重新编纂。仁宗、英宗《两朝国史》始修于神宗熙宁十年(1077),修成于元丰五年(1082)。编修官包括黄履、王存、林希、李清臣、蒲宗孟等。[19]李焘《长编》中吕夷简正传或称“本传”,或称“新传”,应该均指《两朝国史》新纂吕夷简传。《长编》注明出自《两朝国史》吕夷简传者至少有六处,包括纳真宗天书于陵中事,荆王子养禁中事,刘涣请庄献太后还政事,吕夷简驳范仲淹城洛阳事,吕夷简感风眩不朝事,以及吕夷简评价等。[20]以上六事《宋史》吕夷简传无不保留,显然以《两朝国史》为蓝本。熙宁变法与庆曆党争并无直接传承关係,对吕夷简形象的塑造与评价别有立场。一是《两朝国史》不会顾忌包拯等所谓“深累上德”的批评,一如如墓志铭保留吕夷简请出荆王事。[21]二是出于理财及拓边的立场,对吕夷简以岁币维系和议及虚糜军费等颇有微词,乃有“费大”之指责:自上初立,太后临朝十馀年,内外无间,天下晏然,夷简之功为多。其后元昊反,四方久不用兵,师出数败,契丹乘之,遣使求关南地,颇赖夷简计画,选一时有名之臣,报契丹、经略西夏,二边以宁。然建募万胜军,杂市井小人,浮脆不任战斗,用宗室补环卫官,骤增俸赐,又加遗契丹岁金缯二十万,当时不深计之,至于后世费大而不可止。[22]

对于范吕关係,《两朝国史》记述:夷简当国柄最久,虽数为言者所诋,帝眷倚不衰。然所斥士,旋复收用,亦不终废。其于天下事,屈伸舒卷,动有操术。后卒配食庙庭,为世名相。

所谓“数为言者所诋”、“然所斥士,亦不终废”即指范吕关係而言。李焘认为这段记述过于褒扬吕夷简,自注称:此据夷简新传。执史笔者,颇为夷简地道,当别删修乃可。[23]

此语说明《长编》偏向历曆党人的立场,也反衬出《两朝国史》对范吕关系其实并不措意。

三、王称《东都事略》对吕夷简形象的调和

南宋王称的《东都事略》,其取材“非国史所载而得之于旁搜者,居十之一,皆信而有证”,[24]“特掇取五朝史传及四朝实录附传, 而微以野史附益之”。[25]相对于《两朝国史》吕夷简传,《东都事略》的记事有所损益。其中雷允恭擅移皇堂事,《两朝国史》吕传隐去丁谓,《东都事略》采用吕夷简行状“雷允恭擅移皇堂而丁谓庇之”之语。[26]又李焘《长编》明言《两朝国史》删去的“夷简荐范仲淹、富弼、韩琦、文彦博、庞籍、梁适、曾公亮等可大用”一语,《东都事略》从行状重新补入。因此不排除《东都事略》以行状为蓝本撰写《吕夷简传》的可能。此外,《两朝国史》对吕夷简“费大”的微词“建募万胜军,杂市井小人,浮脆不任战斗,用宗室补环卫官,骤增俸赐,又加遗契丹岁金缯二十万,当时不深计之,至于后世费大而不可止”,在《东都事略》中也被删削,显然是对熙丰变法立场的调整。《东都事略》对吕夷简的史论,虽与仁宗朝碑传完美无瑕的形象有所区别,仍以褒崇为主,主要强调吕夷简的深谋远虑:臣称曰:宰相之位,必得人而后可以持其权。盖位者,君子行道之具,而权者因以为利用也。得其位,用其权,而道于是乎可行。夷简相仁宗,策功立名,有益于世。方其主治丧之礼,则其见逺矣。消监兵之防,则其意深矣。请建都之议,则其谋伟矣。斯善持宰相之权者与!噫,夷简诚有绝人之才,故能达权而应变。

《东都事略》称吕夷简“其功最大者”,“乃在于处仁宗母子之际,使人无可乘之隙”,故传记中详述章懿、章献二太后亡故时情形。又将吕夷简行政特色归结为“安静”:消患于未萌,制治于未乱,朝廷以之安静,公卿士大夫亦赖以无祸。此其所以有后也哉![27]

结合《东都事略》从吕夷简行状中补回“夷简荐范仲淹、富弼、韩琦、文彦博、庞籍、梁适、曾公亮等可大用”之语,在范吕关系问题上,《东都事略》不但试图消弭范、吕的个人衝突,也倾向于调和两者的政治立场。

四、朱熹的批评与吕夷简形象的分裂

朱熹持范吕解仇论,只是从范仲淹的恢宏大度立论,并无褒扬吕夷简之意:某谓吕公方寸隐微,虽未可测,然其补过之功,使天下实被其赐,则有不可得而掩者。范公平日胸襟豁达,毅然以天下国家为己任,既为吕公而出,岂复更有匿怨之意?况公尝自谓平生无怨恶于一人。此言尤可验。[28]

朱熹对吕夷简政治与道德的评价之低,有甚于持范吕结仇论者。朱熹自道:某尝说吕夷简最是个无能底人,今人却说他有相业,会处置事,不知何者为相业?何者善处置?为相正要以进退人才为先,使四夷闻知,知所耸畏。方其为相,其才德之大者,如范文正诸公既不用,下而豪俊跅弛之士,如石曼卿诸人,亦不能用。其所引援,皆是半间不界无状之人,弄得天下之事日入于昏栾。及一旦不奈元昊何,遂尽挨与范文正公。若非范文正公,则西方之事决定弄得郎当,无如之何矣。今人以他为有相业,深所未晓。[29]

可见朱熹的解仇论只适用于范、吕个人之间。朱熹以其特有的理学观念,重新发明范、吕政治上的极端对立。一反吕夷简深谋远虑的公论,朱熹直斥其为相“无能”,范仲淹等庆历党人则属于“才德之大者”。朱熹在《五朝名臣言行录》中摘录吕夷简行状“公首奏陈西北事机,因荐范仲淹、韩琦、文彦博、庞籍、梁适、曾公亮等数人,后皆大用”之语,[30]但被他解释成“及一旦不奈元昊何,遂尽挨与范文正公”,以诛心之论声讨吕夷简而毫无顾忌。《名臣言行录》不是严格意义上的传记,却以摘录人物事蹟塑造鲜明的“外臣”形象。吕夷简篇凡50条,内容分别出自《吕夷简行状》(29条)、《涑水记闻》(4条)、《龙川别志》(3条)、《吕氏家塾记》(3条)、《韩魏公别录》(2条)、《东轩笔录》(2条)、《邵氏闻见录》(2条)、《渑水燕谈》(1条)、《后山谈丛》(1条)、《南丰杂识》(1条)、《两朝国史》另(1条)。表面上看,这些材料所构建的吕夷简形象十分正面。但在《名臣言行录》孔道辅篇记述“废郭后”事件时,朱熹摘录《涑水记闻》的记载,从而塑造吕夷简十分奸邪的形象。司马光述“废郭后”的主旨是削弱仁宗的主动性,将废郭后的责任推到吕夷简身上:尚氏尝于上前有侵后不逊语,后不胜忿,起批其颊,上自起救之,后误查上颈,上大怒。阎文应劝上以爪痕示执政大臣而谋之。上以示吕夷简,且告之故,夷简因密劝上废后。上疑之,夷简曰:“光武,汉之明主也,郭后止以怨怼坐废,况伤乘舆乎?废之未损圣德。”上未许,外人籍籍,颇有闻之者。左司谏、秘阁校理范仲淹因登对极陈其不可,且曰:“宜早息此议,不可使有闻于外也。”夷简将废后,奏请勅有司无得受台谏章奏……后之获罪也,上直以一时之忿,且为吕夷简、阎文应所谮,故废之。既而悔之。后出居瑶华宫,章惠太后亦逐杨、尚二美人,而立曹后。久之,上游后园,见郭后故肩舆,凄然伤之,作庆金枝词,遣小黄门赐之,且曰:“当複召汝。”夷简、文应闻之,大惧。会后有小疾,文应使医官故以药发其疾。疾甚,未绝,文应以不救闻,遽以棺敛之。王伯庸时为谏官,上言:“郭后未卒,数日先具棺器,请推按其起居状。”上不从,但以后礼葬于佛舍而已。[31]

这段《涑水记闻》的记述,吕夷简不但是废郭后的主谋,而且参与谋杀郭后。《长编》述郭后之死虽也兼采《涑水记闻》,但因过于惊竦,以《两朝国史》为叙述基础而明言“中外疑文应进毒,然不得其实”:戊子,金庭教主、冲静元师郭氏薨。后之获罪也,上直以一时之忿,且为阎文应所谮,故废之,既而悔之。后居瑶华宫,上累遣使劳问,于是又为乐府辞以赐后,后和答,语甚悽怆,文应大惧。会后小疾,文应与太医诊视,迁嘉庆院。数日,遽不起。中外疑文应进毒,然不得其实。时上致斋南郊,不即以闻。及闻,深悼之,诏以后礼葬,其兄西京左藏库使、昌州刺史中和迁昌州团练使,内殿崇班、阁门祗候中庸迁礼宾副使、度支判官。右正言、集贤院王尧臣请推举左右侍医者,不报。(此据《国史》并《记闻》。)[32]

《涑水记闻》所述废杀郭后事件,吕夷简的表现极端奸邪,《言行录》信而采纳,引起吕氏后人强烈反弹。《言行录》在记述废郭后事件后,也保留吕本中的辩词:公孙中书舍人本中尝言:“《温公日录》、《涑水记闻》多岀洛中人家子弟増加之伪,如郭后之废,当时论者止以为文靖不合不力争及罢诸谏官为不美尔,然后来范蜀公、刘原父、吕缙叔皆不以文靖为非,盖知郭后之废,不为无罪,文靖知不可力争而遂已也。若如此记所言,则是大奸大恶,罪不容诛。当时公议分明,岂容但已乎!”[33]

《言行录》兼采两说,貌似公允,但朱熹对吕氏后人的辩驳其实不以为然,而偏信司马光记载:《涑水记闻》,吕家子弟力辨,以为非温公书。盖其中有记吕文靖公数事,如杀郭后等。某尝见范太史之孙某说,亲收得温公手写稿本,安得为非温公书?某编八朝言行录,吕伯恭兄弟亦来辨。为子孙者只得分雪,然必欲天下之人从己,则不能也。[34]

因此,朱熹所理解的吕夷简属于奸邪之人。对此,吕祖谦的六世孙吕祖谦极为不安,曾给汪应辰写信称:

近建宁列一书,名《五朝名臣言行录》,云是朱元晦所编,其问当考订处颇多,近亦往问元晦,未报,不知尝过目否?前辈言论,风旨日远,记录杂说,后出者往往失真。此恐亦不得不为之整顿也。[35]

吕祖谦的不安,意味著朱熹认定的吕夷简奸邪形象,势必随著理学影响的日益扩张而广为流传。朱熹并没有为吕夷简的奸邪形象重建完整的传记文本,《名臣言行录》中吕夷简篇仍是一部正面的传记。这就造成了吕夷简在历史叙事中深谋远虑的名相,与理学话语中无能奸邪形象的分裂。这种分裂在朱熹著作中分属于不同文本,却在《宋史》吕夷简传中得以并存。

五、《宋史·吕夷简传》的取材

一般认为,《宋史》列传多沿袭《国史》,又以道学为宗,[36]但各篇情况仍需具体分析。据《长编》可以确定出自《两朝国史》吕夷简传的6事,几乎原封不动保留于《宋史》吕夷简传。如《长编》正文叙事主要出自国史,[37]则《宋史》吕传27事中,至少19事与《长编》一致。庆曆二年(1042)契丹进犯北宋,吕夷简与范仲淹等对戍守重点区域产生分歧,《宋史》吕夷简传称其以“子囊城郢”驳斥“不若修洛阳”之计。其实范仲淹《论西京事宜札子》在景祐三年(1036),[38]内容是赞同孔道辅建议迁都西京洛阳,与东京开封相互依託。庆曆二年(1042)范仲淹又上《乞修京城札子》,认为修洛阳已晚,[39]修北京无险可守,不若修京城。此后吕夷简才指此为“子囊城郢”之计,子囊城郢的本意就是临修都城,而非修西京洛阳之事。《隆平集》《东都事略》对此事的记载已有修正,李焘《长编》注文辨析更加明白:夷简本传称夷简以城洛阳为子囊城郢之计,亦误也。盖缘仲淹请修京城,故云尔。若洛阳则非郢类,今略加删润,使不相抵牾。本传又误以囊瓦为子囊,今亦改正。[40]

《宋史》吕夷简传对此事的错误记载,必然出自《两朝国史》。《两朝国史》评论吕夷简虽以褒扬为主,毕竟包括著对吕夷简“费大”的微词。《宋史》以道学为宗,应当持朱熹严厉批评吕夷简之立场,可能因为有“费大”的批评而将《两朝国史》对吕夷简的评论照单全收:自仁宗初立,太后临朝十馀年,天下晏然,夷简之力为多。其后元昊反,四方久不用兵,师出数败;契丹乘之,遣使求关南地。颇赖夷简计画,选一时名臣报使契丹、经略西夏,二边以宁。然建募万胜军,杂市井小人,浮脆不任战斗。用宗室补环卫官,骤增奉赐,又加遗契丹岁缯金二十万,当时不深计之,其后费大而不可止……夷简当国柄最久,虽数为言者所诋,帝眷倚不衰。然所斥士,旋複收用,亦不终废。其于天下事,屈伸舒卷,动有操术。后配食仁宗庙,为世名相。[41]

以上三方面都说明,《宋史》吕夷简传大体完整保留《两朝国史》吕传的内容。不过《宋史》吕夷简传对《东都事略》应该有所参考,特别是废郭后事、置宗正管理宗室事、与王曾相争事,《宋史》吕传与《东都事略》更加接近。《宋史》吕传同样采纳朱熹对吕夷简的批评,除了范仲淹、孔道辅传记的互文之外,在吕夷简传中主要体现在评论而非叙事部分,即强调吕夷简在废郭后及献百官图等事件中与范仲淹政治上的对立。这段评论比较简短,夹在《两朝国史》对吕夷简评论的中间:郭后废,孔道辅等伏阁进谏,而夷简谓伏阁非太平事,且逐道辅。其后范仲淹屡言事,献百官图论迁除之敝,夷简指为狂肆,斥于外。时论以此少之。[42]

《宋史》这段比较理学化的评论,对宋末黄震的《古今纪要》或许有所参考:临终荐韩、范、文、庞籍、梁适、曾公亮,选纳曹氏。每先候上意,及未厌而去,故能三入相,而上眷益厚。请废郭后,贬仲淹、道辅,募市井人为万胜军、创南班、遗契丹岁缯金二十万,皆为后来大费。[43]

朱熹著作中吕夷简形象为历史叙事与理学话语所分裂,这种状态在《宋史》吕夷简传中有所保留,这样的处理似乎未经深思熟虑——是有心抑或无意,则不得而知。但无论如何,朱熹对吕夷简的无能、奸邪的评价或叙事,在《宋史》吕夷简传或孔道辅传、仁宗郭皇后传中均没有出现。

结语

宋元时期形成的吕夷简传记资料现可考共12部,即行状、李淑撰墓志铭、张方平撰神道碑、《仁宗实录》吕夷简附传、《两朝国史》吕夷简传、曾巩《隆平集》、吕公著《家传》、吕希哲《吕氏家塾记》、王称《东都事略》、朱熹《五朝名臣言行录》、黄震《古今纪要》、《宋史·吕夷简传》。吕夷简形象的塑,除了随两宋政治形态与思想文化的变迁而不断调整之外,也涉及到庆历党人对庆历新政、范吕关係的不同理解,以及吕夷简后人在政界、学界话语权的影响。总体而论,吕夷简传记的事迹叙述比较稳定,有所争议及调整者无非三事。一是关系到仁宗本人的态度,自墓志铭、国史等传记文本开始显露仁宗对章献太后介入立储的不满。二是《两朝国史》中以变法派的立场添入吕夷简“费大”的叙事,这部分在《东都事略》中被删除,在《宋史》仍予保留。三是涉及范吕关係,变化比较曲折:1.庆曆新政尚未全败之时,行状首述吕夷简推荐范党人才,形成范吕一体论;2.庆曆新政既败,神道碑明显表现出“是吕非范”的态度;3.变法派别立政治理念,在《两朝国史》删去行状中吕夷简推荐范党的叙事,对范吕党争不以措意;4.《东都事略》补回行状中吕夷简推荐范党的叙事,偏向范吕一体论;5.朱熹虽然在范、吕个人关係上持“解仇”论,但在政治上持极端的“是范非吕”态度。朱熹著作中吕夷简形象为历史叙事与理学话语所分裂,这种状态在《宋史》吕夷简传中有所保留。但朱熹对吕夷简无能、奸邪的评价或叙事,并未在《宋史》吕夷简传中出现。这样的传记文本,如果试图否定吕夷简,“相业当以德为先”算是勉强的解释策略。但神道碑所刻画的吕夷简“不洁名,不矜劳,敢任天下之怨,不敢有天下之德”的名相形象,与《宋史》吕夷简传的叙述似乎也不冲突。对理学如有腹诽之意,《宋史》吕夷简传的书写方式或许会产生意外的阅读效果。

[1]关于仁宗朝政治史中吕夷简的相关研究,参见杨果:《宋仁宗郭皇后被废案探议》,《史学集刊》2008年第1期;陈峰:《吕夷简与北宋中叶的政风》,《西北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1年第1期;王志双:《北宋仁宗朝吕夷简集团的组成及其性质》,《邢台学院学报》2003年第3期;王志双:《吕夷简与宋仁宗前期政治研究》,河北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00年等;关于范吕关係,参王德毅:《吕夷简与范仲淹》,《宋史研究论集》第2辑,新文丰出版社公司,1972年,第137-210页;王瑞来:《范吕解仇公案再探讨》,《历史研究》2013年第1期;李贞慧:《史家意识与碑志书写》,《历史叙事与宋代散文研究》,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15年;仝相卿:《北宋吕夷简与范仲淹结仇问题再思考》,《中原文化研究》2017年第6期等。

[2]赵晓鑫:《〈吕夷简行状〉作者考述》,《历史文献研究》第28辑,2009年。

[3]罗昌繁:《范党为是,吕党为非刻版印象之形成》,《天中学刊》2012年第5期;《北宋党争与党人碑志研究》,华中师范大学硕士学士论文,2011年。

[4]李焘:《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一五二,中华书局,2004年,第3697页。

[5]朱熹称吕夷简行状作者为李宗谔,徐规等认为朱熹有误。参见徐规:《〈梦溪笔谈〉中有关史事记载订误》,《沉括研究》,浙江人民出版社,1985年,第155页;赵晓鑫:《〈吕夷简行状〉作者考述》,《历史文献研究》第28辑,2009年。

[6]朱熹:《五朝名臣言行录》卷六,《朱子全书》,上海古籍出版社、安徽教育出版社,2002年,第12册,第179页。

[7]张方平:《故推诚保徳宣忠亮节崇仁协恭守正翊戴功臣开府仪同三司守太尉致仕上柱国许国公食邑一万八千四百户食实封七千六百户赠太师中书令諡文靖吕公神道碑铭并序》,见《全宋文》卷八一九,上海辞书出版社、安徽教育出版社,2006年,第38册第178页。

[8]同上,177页。

[9]苏辙:《龙川别志》卷上,《全宋笔记》第1编,大象出版社2003年,第9册第323页。

[10]《宋史》卷三一一,中华书局,1985年,第10209页。

[11]李焘:《长编》卷一五二,3699页。

[12]王称:《东都事略》卷五七,齐鲁书社,2000年,第451页。

[13]李焘:《长编》卷一七一,第4113页。

[14]李焘:《长编》卷一四三,第3448页。

[15]《宋会要辑稿》礼一一,上海古籍出版社,2014年,第695页。

[16]韩琦:《修仁宗实录毕乞不推恩札子》,《全宋文》卷八三九,第39册第137页。

[17]李焘:《长编》卷一四○,第3359页。

[18]朱熹:《五朝名臣言行录》卷六,《朱子全书》第12册,第179页。

[19]参见蔡崇榜:《宋代修史制度研究》,文津出版社,1991年;葛兆光:《宋官修国史考》,《史学史研究》,1982年第1期;王盛恩:《宋代官方史学研究》,人民出版社,2008年。

[20]参见李焘:《长编》卷九九、卷一一二、卷一一三、卷一三六、卷一三八、卷一五二。

[21]参见李焘:《长编》卷一一二。

[22]李焘:《长编》卷一五二,第3698-3699页。

[23]李焘:《长编》卷一五二,第3699页。

[24]洪迈:《奏荐龚敦颐王称札子》,《全宋文》卷四九一四,第222册,第7页。

[25]李心传:《建炎以来朝野杂记》甲集卷四,中华书局,2000年,第114页。

[26]王称:《东都事略》卷五二,第409页。《两朝国史》对丁谓多有褒扬,《宋史》隐去丁谓,当沿袭《两朝国史》。

[27]王称:《东都事略》卷五二,第415页。

[28]朱熹:《朱子语类》卷一二九,《朱子全书》第18册,第4020页。

[29]朱熹:《朱子语类》卷一二九,《朱子全书》第18册,第4019页。

[30]朱熹:《五朝名臣言行录》卷六,《朱子全书》第12册,第179页。

[31]司马光:《涑水记闻》卷五,中华书局,1989年,第86页;朱熹:《五朝名臣言行录》卷九,《朱子全书》第12册,第282页。

[32]《长编》卷一一七,第2762页。

[33]朱熹:《五朝名臣言行录》卷九,《朱子全书》第12册,第283页。

[34]朱熹:《朱子语类》卷一三○,《朱子全书》第18册,第4033页。

[35]吕祖谦:《与汪端明圣锡书六》,《全宋文》卷五八七○,第261册第56页。

[36]《四库全书总目》卷四十六,中华书局,1965年,第412页。

[37]刘复生:《李焘和续资治通鉴长编的编纂》,《史学史研究》1981年第3期。

[38]范仲淹:《范仲淹全集》,四川大学出版社,2002年9月第1版,第454页。

[39]范仲淹:《乞修京城札子》,《范仲淹全集》,四川大学出版社,2002年,第458页。

[40]李焘:《长编》卷一三六,第3265页。

[41]《宋史》卷三一一,第10210页。

[42]同上。

[43]黄震:《古今纪要》第一八,清文渊阁四库全书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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