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年必考!41分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考点总结,收藏

通过对本章的学习,了解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组成、分类和火灾探测器的分类,掌握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设计、消防联动控制系统的设计、可燃气体报警系统的组成与设计、电气火灾监控系统的组成与设计、消防控制室的设计等要求。

第一节 火灾探测器、手动火灾报警按钮和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分类

第二节 系统组成、工作原理和适用范围

第三节 系统设计要求

第四节 可燃气体探测报警系统

第五节 电气火灾监控系统

第六节 消防控制室

第一节 火灾探测器、手动火灾报警按钮和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分类

考点1 火灾探测器分类

1)根据探测火灾特征参数分类

火灾探测器根据其探测火灾特征参数的不同,可以分为感烟、感温、感光、气体、复合等五种基本类型:

①感温火灾探测器:响应异常温度、温升速率和温差变化等参数的探测器。

②感烟火灾探测器:响应悬浮在大气中的燃烧和/或热解产生的固体或液体微粒的探测器,进一步可分为离子感烟、光电感烟、红外光束、吸气型等等。

③感光火灾探测器:响应火焰发出的特定波段电磁辐射的探测器,又称火焰探测器,进一步可分为紫外、红外及复合式等类型。

④气体火灾探测器:响应燃烧或热解产生的气体的火灾探测器。

⑤复合火灾探测器:将多种探测原理集中于一身的探测器,它进一步又可分为烟温复合、红外紫外复合等火灾探测器。

2)根据监视范围分类

火灾探测器根据其监视范围的不同,分为点型火灾探测器和线型火灾探测器。

①点型火灾探测器:响应一个小型传感器附近的火灾特征参数的探测器。

②线型火灾探测器:响应某一连续路线附近的火灾特征参数的探测器。

此外,还有一种多点型火灾探测器:响应多个小型传感器(例如热电偶)附近的火灾特征参数的探测器。

3)根据其是否具有复位(恢复)功能分类

火灾探测器根据其是否具有复位功能,分为可复位探测器和不可复位探测器两种。

①可复位探测器:在响应后和在引起响应的条件终止时,不更换任何组件即可从报警状态恢复到监视状态的探测器。

②不可复位探测器:在响应后不能恢复到正常监视状态的探测器。

4)根据其是否具有可拆卸性分类

火灾探测器根据其维修和保养时是否具有可拆卸性,分为可拆卸探测器和不可拆卸探测器两种类型。

考点2 手动火灾报警按钮的分类

手动火灾报警按钮按编码方式分为编码型报警按钮与非编码型报警按钮。

考点3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分类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是火灾探测报警与消防联动控制系统的简称,是以实现火灾早期探测和报警,以及向各类消防设备发出控制信号并接收设备反馈信号,进而实现预定消防功能为基本任务的一种自动消防设施。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根据保护对象及设立的消防安全目标不同分为以下几类:

1)区域报警系统

2)集中报警系统

3)控制中心报警系统

第二节 系统组成、工作原理和适用范围

考点1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组成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由火灾探测报警系统、消防联动控制系统、可燃气体探测报警系统及电气火灾监控系统组成。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组成如图3-9-4。

图3-9-4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组成示意图

考点2 火灾探测报警系统

火灾探测报警系统由火灾报警控制器、触发器件和火灾警报装置等组成,它能及时、准确地探测被保护对象的初起火灾,并做出报警响应,从而使建筑物中的人员有足够的时间在火灾尚未发展蔓延到危害生命安全的程度时疏散至安全地带,是保障人员生命安全的最基本的建筑消防系统之一。

1)火灾报警装置

在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中,用以接收、显示和传递火灾报警信号,并能发出控制信号和具有其它辅助功能的控制指示设备称为火灾报警装置。火灾报警控制器就是其中最基本的一种。火灾报警控制器担负着为火灾探测器提供稳定的工作电源;监视探测器及系统自身的工作状态;接收、转换、处理火灾探测器输出的报警信号;进行声光报警;指示报警的具体部位及时间;同时执行相应辅助控制等诸多任务。

2)火灾警报装置

在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中,用以发出区别于环境声、光的火灾警报信号的装置称为火灾警报装置。它以声、光和音响等方式向报警区域发出火灾警报信号,以警示人们迅速采取安全疏散,以及进行灭火救灾措施。

考点3 消防联动控制系统

消防联动控制系统由消防联动控制器、消防控制室图形显示装置、消防电气控制装置(防火卷帘控制器、气体灭火控制器等)、消防电动装置、消防联动模块、消火栓按钮、消防应急广播设备、消防电话等设备和组件组成。在火灾发生时,联动控制器按设定的控制逻辑准确发出联动控制信号给消防泵、喷淋泵、防火门、防火阀、防排烟阀和通风等消防设备,完成对灭火系统、疏散指示系统、防排烟系统及防火卷帘等其他消防有关设备的控制功能。当消防设备动作后将动作信号反馈给消防控制室并显示,实现对建筑消防设施的状态监视功能,即接收来自消防联动现场设备以及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以外的其它系统的火灾信息或其它信息的触发和输入功能。

考点4 系统分类及适用范围

1)区域报警系统

2)集中报警系统

3)控制中心报警系统

第三节 系统设计要求

考点1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形式的选择

1)仅需要报警,不需要联动自动消防设备的保护对象宜采用区域报警系统;

2)不仅需要报警,同时需要联动自动消防设备,且只需设置一台具有集中控制功能的火灾报警控制器和消防联动控制器的保护对象,应采用集中报警系统,并应设置一个消防控制室;

3)设置两个及两个以上消防控制室的保护对象,或已设置两个及两个以上集中报警系统的保护对象,应采用控制中心报警系统。

考点2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设计

1)区域报警系统的设计

①系统应由火灾探测器、手动火灾报警按钮、火灾声光警报器以及火灾报警控制器等组成,系统中可包括消防控制室图形显示装置和指示楼层的区域显示器;

②火灾报警控制器应设置在有人员值班的场所。

2)集中报警系统的设计

①系统应由火灾探测器、手动火灾报警按钮、火灾声光警报器、消防应急广播、消防专用电话、消防控制室图形显示装置、火灾报警控制器、消防联动控制器等组成;

②系统中的火灾报警控制器、消防联动控制器和消防控制室图形显示装置、消防应急广播的控制装置、消防专用电话总机等起到集中控制作用的消防设备,均应设置在消防控制室内。

3)控制中心报警系统

①有两个及两个以上消防控制室时,应确定其中一个为主消防控制室;

②主消防控制室应能显示所有火灾报警信号和联动控制状态信号,并应能控制重要的消防设备;各分消防控制室内的消防设备之间可以互相传输并显示状态信息,但不应互相控制。

考点3 报警区域的划分

报警区域应根据防火分区或楼层划分;可将一个防火分区或一个楼层划分为一个报警区域,也可将发生火灾时需要同时联动消防设备的相邻几个防火分区或楼层划分为一个报警区域;电缆隧道的一个报警区域宜由一个封闭长度区间组成,一个报警区域不应超过相连的3个封闭长度区间;道路隧道的报警区域应根据排烟系统或灭火系统的联动需要确定,且不宜超过150m;甲、乙、丙类液体储罐区的报警区域应由一个储罐区组成,每个50000m³及以上的外浮顶储罐应单独划分为一个报警区域。

考点4 探测区域的划分

探测区域应按独立房(套)间划分。一个探测区域的面积不宜超过500㎡;从主要入口能看清其内部,且面积不超过1000㎡的房间,也可划为一个探测区域;红外光束感烟火灾探测器和缆式线型感温火灾探测器的探测区域的长度,不宜超过100m;空气管差温火灾探测器的探测区域长度宜为20m~100m。

下列场所应单独划分探测区域:

1)敞开或封闭楼梯间、防烟楼梯间;

2)防烟楼梯间前室、消防电梯前室、消防电梯与防烟楼梯间合用的前室、走道、坡道;

3)电气管道井、通信管道井、电缆隧道;

4)建筑物闷顶、夹层。

考点5 火灾探测器选择的一般规定

对火灾初期有阴燃阶段,产生大量的烟和少量的热,很少或没有火焰辐射的场所,应选择感烟火灾探测器。对火灾发展迅速,可产生大量热、烟和火焰辐射的场所,可选择感温火灾探测器、感烟火灾探测器、火焰探测器或其组合。对火灾发展迅速,有强烈的火焰辐射和少量的烟、热的场所,应选择火焰探测器。对火灾初期有阴燃阶段,且需要早期探测的场所,宜增设一氧化碳火灾探测器。

对使用、生产可燃气体或可燃蒸汽的场所,应选择可燃气体探测器。应根据保护场所可能发生火灾的部位和燃烧材料的分析,并根据火灾探测器的类型、灵敏度和响应时间等选择相应的火灾探测器,对火灾形成特征不可预料的场所,可根据模拟试验的结果选择火灾探测器。同一探测区域内设置多个火灾探测器时,可选择具有复合判断火灾功能的火灾探测器和火灾报警控制器。

考点6 火灾报警控制器和消防联动控制器的设计容量

1)火灾报警控制器的设计容量

任意一台火灾报警控制器所连接的火灾探测器、手动火灾报警按钮和模块等设备总数和地址总数,均不应超过3200点,其中每一总线回路连结设备的总数不宜超过200点,且应留有不少于额定容量10%的余量。

2)消防联动控制器的设计容量

任意一台消防联动控制器地址总数或火灾报警控制器(联动型)所控制的各类模块总数不应超过1600点,每一联动总线回路连结设备的总数不宜超过100点,且应留有不少于额定容量10%的余量。

考点7 点型感烟感温火灾探测器的安装间距要求

1)在宽度小于3m的内走道顶棚上设置点型探测器时,宜居中布置。感温火灾探测器的安装间距不应超过10m;感烟火灾探测器的安装间距不应超过15m;探测器至端墙的距离,不应大于探测器安装间距的1/2。

2)点型探测器至墙壁、梁边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0.5m。

3)点型探测器周围0.5m内,不应有遮挡物。

4)点型探测器至空调送风口边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1.5m,并宜接近回风口安装。探测器至多孔送风顶棚孔口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0.5m。

考点8 点型感烟、感温火灾探测器的设置数量

1)探测区域的每个房间应至少设置一只火灾探测器。

2)一个探测区域内所需设置的探测器数量,不应小于下式的计算值:

N=S/KA

考点9 手动火灾报警按钮的设置

1)手动火灾报警按钮的安装间距

每个防火分区应至少设置一只手动火灾报警按钮。从一个防火分区内的任何位置到最邻近的手动火灾报警按钮的步行距离不应大于30m。

2)手动火灾报警按钮的设置部位

①手动火灾报警按钮宜设置在疏散通道或出入口处。列车上设置的手动火灾报警按钮,应设置在每节车厢的出入口和中间部位。

②手动火灾报警按钮应设置在明显和便于操作的部位。当安装在墙上时,其底边距地高度宜为1.3m~1.5m,且应有明显的标志。

考点10 火灾警报器的设置

火灾警报器设置在墙上时,其底边距地面高度应大于2.2m。

考点11 消防应急广播的设置

每个扬声器的额定功率不应小于3W,其数量应能保证从一个防火分区内的任何部位到最近一个扬声器的直线距离不大于25m,走道末端距最近的扬声器距离不应大于12.5m;在环境噪声大于60dB的场所设置的扬声器,在其播放范围内最远点的播放声压级应高于背景噪声15dB;客房设置专用扬声器时,其功率不宜小于1.0W。

考点12 消防专用电话的设置

1)设有手动火灾报警按钮或消火栓按钮等处,宜设置电话插孔,并宜选择带有电话插孔的手动火灾报警按钮;

2)各避难层应每隔20m设置一个消防专用电话分机或电话插孔;

3)电话插孔在墙上安装时,其底边距地面高度宜为1.3m~1.5m。

4)消防控制室、消防值班室或企业消防站等处,应设置可直接报警的外线电话。

考点13 消防联动控制设计的一般规定

1)在火灾报警后经逻辑确认(或人工确认),消防联动控制器应在3s内按设定的控制逻辑准确发出联动控制信号给相应的消防设备,当消防设备动作后将动作信号反馈给消防控制室并显示。

2)消防联动控制器的电压控制输出应采用直流24V,其电源容量应满足受控消防设备同时启动且维持工作的控制容量要求,当供电线路压降超过5%时,其直流24V电源应由现场提供。

3)消防联动控制器与各个受控设备之间的接口参数应能够兼容和匹配。

4)消防水泵、防烟和排烟风机的控制设备,除应采用联动控制方式外,还应在消防控制室火灾报警控制器(联动型)或消防联动控制器的手动控制盘采用直接手动控制,手动控制盘上的启停按钮应与消防水泵、防烟和排烟风机的控制箱(柜)直接用控制线或控制电缆连接。

5)应根据消防设备的启动电流参数,结合设计的消防供电线路负荷或消防电源的额定容量,分时启动电流较大的消防设备。

6)需要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联动控制的消防设备,其联动触发信号应采用两个报警触发装置报警信号的“与”逻辑组合。

考点14 防火门系统的联动控制设计

1)由常开防火门所在防火分区内的两只独立的火灾探测器或一只火灾探测器与一只手动火灾报警按钮的报警信号(“与”逻辑),作为常开防火门关闭的联动触发信号,消防联动控制器在接收到满足逻辑关系的联动触发信号后,联动控制防火门关闭或向防火门监控器发出联动触发信号,由防火门监控器联动控制防火门关闭。

2)疏散通道上各防火门的开启、关闭及故障状态信号应反馈至防火门监控器。

考点15 疏散通道上设置的防火卷帘的联动控制设计

1)防火卷帘的升降应由防火卷帘控制器控制,防火卷帘的联动触发信号可以由火灾报警控制器连接的火灾探测器的报警信号组成,也可以由防火卷帘控制器直接连接的火灾探测器的报警信号组成。防火卷帘控制器直接连接在火灾探测器上时,防火卷帘控制器在接收到满足逻辑关系的联动触发信号后,按规定的控制时序联动控制防火卷帘的下降。防火卷帘控制器不直接连接在火灾探测器上时,消防联动控制器在接收到满足逻辑关系的联动触发信号后,按规定的控制逻辑时序向防火卷帘控制器发出联动控制信号,由防火卷帘控制器控制防火卷帘的下降。

2)防火卷帘下降至距楼板面1.8m处、下降到楼板面的动作信号和防火卷帘控制器直接连接的感烟、感温火灾探测器的报警信号,应反馈至消防联动控制器。

①疏散通道上设置的防火卷帘的联动控制设计

a.防火分区内任两只独立的感烟火灾探测器或任一只专门用于联动防火卷帘的感烟火灾探测器的报警信号作为防火卷帘下降的首个联动触发信号,防火卷帘控制器在接收到满足逻辑关系的联动触发信号后,联动控制防火卷帘下降至距楼板面 1.8m处;

b.任一只专门用于联动防火卷帘的感温火灾探测器的报警信号作为防火卷帘下降的后续联动触发信号,防火卷帘控制器在接收到满足逻辑关系的联动触发信号后,联动控制防火卷帘下降到楼板面;

c.在卷帘的任一侧距卷帘纵深0.5m~5m内应设置不少于2只专门用于联动防火卷帘的感温火灾探测器。

②疏散通道上设置的防火卷帘的手动控制设计

由防火卷帘两侧设置的手动控制按钮控制防火卷帘的升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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