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行贿受贿一起查 掐断贿赂犯罪的源头

行贿与受贿,犹如孪生“兄弟”,严重危害党、国家和人民利益。行贿作为贿赂犯罪发生的主要源头,行贿不查,受贿不止,因此必须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

行贿人将行贿作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的主要手段,对政治生态、法治环境、营商环境和市场规则等破坏较大,如果不予以严肃查处,就会让行贿成为常态,形成劣币驱逐良币的“负面激励”效应。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有利于为经济发展创造健康良性的社会环境,构建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和亲清政商关系,营造风清气正的社会环境。

积极探索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建立健全个人、企业、社会组织诚信体系,深入研究对行贿人作出市场准入、资质资格限制等问题,探索推行行贿人“黑名单”制度。同时加大查处行贿犯罪的宣传力度,通报曝光典型案例,深入开展警示教育,彰显对贿赂零容忍的坚定决心,在全社会倡导廉洁守法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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