丸美第三次冲击资本市场?

这两天见了不少发布或转载关于“丸美第三次冲击资本市场”之类的新闻标题,清扬君甚是诧异。记忆中,广东丸美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只被否决一次,难道上市又泡汤了?

查阅资料发现,广东丸美曾于2014年6月19日第一次报送IPO申请材料,排队两年之后的2016年11月16日被证监会主板发审委第161次会议审核否决。否决的原因被媒体和行业人士猜测为经销模式、产品被食药监处罚等原因。

无奈,广东丸美只能依据规定,在时隔半年之后的2017年6月23日,又向证监会申报了IPO申请材料。

这一次,广东丸美做足了功课。

首先、更换了更有实力的保荐人。把原来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换成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其次、调整募集资金项目及其用途。收购恋火品牌,由护肤进军彩妆领域。

第三、在2016年四季度后,直接与屈臣氏采用代销模式进行合作,进一步提升对终端的销售管控能力。

第四、实施高端人才团队引进计划,如引进原资生堂中国董事总经理镰田正志等。

事实上,广东丸美只提交了2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网传“丸美第X次冲击资本市场”,其实只是广东丸美按规定更新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2018年3月16日更新的招股书显示,2015年至2017年,丸美公司分别实现营业收入11.91亿元、12.08亿元、13.52亿元,净利润分别为2.81亿、2.32亿、3.06亿。营收和净利润增长幅度不大,这和之前清扬君的判断差不多。

此外,丸美也提示广告宣传效果不确定带来的风险:“化妆品行业普遍采用艺术表现手法渲染和宣传产品的性能和功能,报告期内,发行人广告宣传语曾被责令改正或被投诉。针对此情况,发行人已积极整改并加强广告宣传内容的监督管理。但由于各地监管部门对相关标准的把握尺度存在差异,发行人及其子公司的部分广告内容仍存在处罚的风险。”

遗憾的是,清扬君并未看到被责令改正的行政处罚。

如此看来,这也不算什么大事。

不论广东丸美是第几次冲击资本市场,估计只要没有成功上市,绝对不会半途而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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