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艺变更管理办法
工艺变更管理办法
1目的
为规范产品的工艺变更,不断提高产品质量,完善产品技术管理,提高产品技术水平,提高生产效率,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2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所有的产品。
3术语
工艺变更:在产品生产和加工过程中直接或间接影响产品质量、功能和性能的变更及顾客提出的变更。包括人员变更、物料变更、工装变更、制造工艺方法变更、生产环境变更、设备变更等。
4职责
4.1 申请
当公司因实际的生产工作需要工艺变更,或公司因针对产品质量、功能和性能等作持续改进的工艺变更需要相关部门进行可行性评估时,工艺变更申请部门须填写 “工艺变更申请单”呈报部门主管确认后,提报技术部各车间技术室。申请部门在变更内容中要说明变更的类型。
4.1.1 对于人员的变更,变更申请由需求部门提出(在《员工岗位调动管理办法》未执行或该办法与本办法申请表不冲突时,本办法仍然适用),提出部门应明确相关岗位人员任职的知识、技能、资质与特定经验的最低要求。依据本部门岗位培训需求,确定人员上岗前的培训内容和考评方式,并有计划培养相应岗位的后备人员,确保人员变更的顺利实施。车间应在技术部、质管科、检验科的监督确认下建立“多能工综合素质矩阵图”,确定多能工适应的岗位,当某一岗位的员工出现请假等突发状况的,变更3天以内的车间可根据“多能工综合素质矩阵图”自主调换多能工岗位,而不必进行申请,但需要提前通知车间技术室和质量管理科进行确认。
4.1.2 对于物料变更、工装变更、制造工艺方法变更、生产环境变更、设备变更等,变更申请由需求部门(变更费用出账单位)提出,提出部门应提报相关设备或生产环境的具体要求。工装如果需要重新设计制作,需按照工装设计制作流程进行。
4.1.3 对于制造工艺方法、物料的变更,技术部相应车间技术室需对变更申请的内容进行调查,评审前确保了解变更的过程及相关参数。
4.2 评审
4.2.1 各车间技术室收到“工艺变更申请单”后必须及时了解情况,并于当天将申请提交相应科室负责人审核。科室负责人在评审意见栏批示是否同意,不同意须简要说明理由;同意则安排《工艺变更实施方案》具体负责人和需要填写评审意见的其他相关部门,其他部门负责人审核确认后,提交技术部主任审批签字。
4.2.2技术部主任签字审批后,由技术管理科根据4.2.1“科室负责人评审意见”和“技术部负责人评审意见”进行后续评审意见收集。如果评审意见为不可行,则由技术管理科填写 “工艺变更申请反馈单”驳回申请;如果变更申请具备可行性,则技术管理科根据《工艺变更实施方案》完成情况,负责组织相关部门参与评审。
4.2.3汽车事业部技术管理科组织相关部门或人员(研发、销售、生产、质量、检验、工艺等)对《工艺变更实施方案》进行可行性评审,具体负责人根据评审意见修改《工艺变更实施方案》,确保评审方案能够达到顾客要求。
4.3 验证及确认
4.3.1 评审通过后,根据技术部《工艺变更实施方案》,工艺变更负责人下发 “工艺工作联系单”,组织各部门按照要求进行实施验证。
4.3.1.1 对于人员的变更,技术部需联合管理部的相关人员对变更人员进行技能考评,考评方式可以是提问、考试、现场模拟操作等;关键岗位变更人员的考评应包括实际操作及产品评审,考评人员应具备相应知识、技能和经验。技术部对试生产产品进行验证,以此来验证变更人员技能水平是否合格。如果考评无法通过,则申请部门必须再次进行人员变更。
4.3.1.2 对于工装设备、生产环境的变更,技术部需联系生产部、设备能源科的相关人员对加工产品的参数进行验证。如果验证不通过,设备能源科对设备进行调整,直至验证通过为止。设备能源科组织完成工装设备及生产环境的验收。
4.3.1.3 对于制造工艺方法、物料的变更需联系汽车研究院的相关人员进行评审。汽车事业部技术部对工艺变更的实施过程及结果进行监督记录,对小批量试生产过程工艺等进行审查,进行生产线调试,完成生产线的生产节拍的制定,对试生产进行验证。如果验证不通过,工艺设计科对工艺变更实施方案进行调整,直至验证通过为止。
4.3.1.4 检验科负责产品检验和试验,并根据《工艺变更实施方案》要求出具变更验证结果,并协助完成《工艺变更验收报告》的会签工作。需要试生产验证的,检验科负责对试生产产品进行验证记录。
4.3.2 质量管理科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对技术部工艺变更验证的确认,并对工艺变更后的产品质量进行验证确认,并协助完成《工艺变更验收报告》的会签工作。需要试生产验证的, 质量管理负责组织对试生产产品进行验证记录和过程进行监督抽查。
4.4 批准
《工艺变更验收报告》会签后,《工艺变更实施方案》负责人编制《工艺变更通知单》,提报技术部主管领导审核和技术部负责人审批。技术部将《工艺变更验收报告》和“工艺变更通知单”,送呈汽车事业部副总经理/总经理批准。
4.5 实施
4.5.1 经汽车事业部副总经理/总经理批准后,汽车事业部技术部下发 “工艺变更通知单”,并按照《文件控制程序》完成所有相关文件的更新、发放和回收。
4.5.2 相关车间或部门按照“工艺变更通知单”中的变更内容进行实施。
4.6 文件更改
工艺文件格式、文字出现错漏时,汽车事业部技术部直接下发 “技术文件更改通知单”对文件进行变更,不需要进行变更评估及验证。
4.7 资料管理
汽车事业部技术部对变更过程中产生的文档或表单进行存档管理,以 “工艺变更文件汇总表”的形式记录,并负责对文档或表单的变更进行跟踪管理,保存期限等具体依照《质量记录控制程序》执行。
5相关文件
5.1《产品变更控制程序》
5.2《工艺变更实施方案》
6相关表式
6.1工艺变更申请单
6.2工艺变更申请反馈单
6.3工艺变更通知单
6.4工艺工作联系单
6.5技术文件更改通知单
6.6工艺变更文件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