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老师“死而复生”,多少老师心有余悸
教育·美文·感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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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得沸沸扬扬的夏老师自杀事件,最终证实是谣言,当地教育局已经辟谣。
虽然我们对造谣者的行动感到愤怒,但夏老师没事,我们仍然非常欣慰。
不过在欣慰之余,我们也感到有些悲伤,因为除了夏老师自杀这件事以外,网上对于整个事件的传言是完全真实的。
而整个事件的处理过程,让许多一线教师的心里觉得冰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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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不妨重新解析一下这一事件:
一、夏老师的错误:
夏老师利用午休时间为孩子们补课,既然没有确定是有偿补课,那么这应该算“功”而不是“过”。
夏老师的错误在于,他用教鞭打了作业字迹潦草的孩子的屁股,造成了“医生诊断为皮下软组织损伤”的后果,并且孩子需要“三七片泡水口服”治疗。
解析:打孩子当然不对,但“皮下软组织损伤”,需要“三七片泡水口服”,这样的伤显然并不重。而对学生有没有造成心理伤害报告中并未提及。但孩子在一系列检查之后迅速回校上课,说明问题不大。
二、家长的应对方式:
家长是连续打出一套“组合拳”:一是当晚和夏老师“进行沟通”;二是次日“向派出所报警”;三是“与亲属一行五六人到学校”进行反映;四是同时“向教育局反映此事”。
值得一提的是,家长后续的作法并不是因为和夏老师沟通不畅,因为官方通报显示,家长在和夏老师沟通时,“夏老师知道自己的错误行为后向家长进行道歉”。
解析:家长与老师本人沟通是应该的,将情况反映给学校也是必要的,但在沟通渠道畅通的情况下,“一行五六人”到学校反映情况,同时向派出所报警,并向教育局反映,未免有点得理不饶人。
三、官方第一时间的应对:
接到情况反映后,县教育局局长、副局长第一时间赶到学校,与学校班子一起与家长协调并作出承诺:
一是要求学校对被打学生积极医治和进行心理辅导;二是要求夏老师对自己的错误行为向家长道歉并作出深刻书面检查;三是教育局对夏老师的错误行为将给予严肃处理并要求夏老师承担学生医治所产生的医疗费用。
解析:接到家长的反映,领导第一时间作出承诺,对家长来讲肯定是一个交待。
但上述三点承诺,除了第一点具有紧迫性外,另两个似乎应该在调查完成之后再做结论。
既然是第一时间,那么肯定还未对事情进行调查,也未对事件定性。此时就要求夏老师做检查,并承诺严肃处理,可能不合规矩,对当事老师是不负责任的。
四、夏老师的遭遇:
首先是夏老师被民警带到派出所进行训诫,训诫期间,县教育局及学校负责人到派出所对夏老师进行批评教育。
其次是教育行政部门的正式处分:一是给予夏老师记过处分;二是将夏老师调离凤仪小学,到偏远乡镇小学工作;三是责令夏老师对错误行为作出深刻书面检查,向学生家长当面道歉,并承担学生的医疗费用;四是夏老师2017年度年度考核不下结论(取消当年教师绩效及年度目标考核奖励)。
解析:老师打了学生屁股,居然要带到派出所进行训诫,这真的是第一次听说。而据说,在派出所还过了夜,训诫的时间还不短。以后老师们可要小心了,弄不好可会进局子的!
另外,将老师调到到偏远乡镇算是什么处罚,和古时候的发配边疆是不是一个道理,真的很难让人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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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实话,笔者小时候也尝过老师教鞭的滋味,确实并不舒服。
而且,老师下手也颇重,好像也到了需要三七片泡水治疗的程度。
但那时候家长傻,孩子不值钱,没有人带着去医院检查,没有人给买三七片,更没有去找老师。我们只是到家挨家长一顿骂,然后上学的时候会知道遵守纪律,努力学习。
我不想为老师开脱,不管是几十年前还是现在,老师打学生都是错误的。
但如果老师为了孩子的学业,并无明显恶意地打了孩子几下屁股,纵然下手有些重,也不应该落一个“死去活来”的结果。
难道,夏老师放弃午休时间为孩子补课不值得赞扬么?为什么家长没有一点点的感激之情,官方没有认为里面有一点点的“将功补过”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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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经针对此事和其他老师交流。
大家都觉得在工作中有这样的困惑:领导只向老师要成绩,而一旦老师在管理过程中出现了问题,会第一时间把老师抛出去。有的领导就坦言,他保护不了老师。在学生和家长面前,现在老师简直就是弱势群体。
我们不希望像有些机关一样,员工犯了错领导还进行包庇。但我们希望学校和教育行政机关,在处理类似的事情的时候,也能为老师据理力争,能不让老师去派出所就别去了,能既让家长满意又不给老师处分则更好。
孩子是我们的未来,需要用最大的力量呵护,这我一百个同意。
但毕竟,教育孩子还得靠老师。如果老师犯点小错就不依不饶,让老师们都吓破了胆,你觉得我们的教育会有希望么?
作者:遗君明珠,时评人,自媒体平台作者。侧重于教育、美文、人生感悟。微信公众号“明珠絮语”,ID:tsliuchanghai,欢迎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