贱人《所幸,你还在打球。》

所幸,你还在打球。

"巅峰已经过去了。"罗斯说道。

看到这句话,还是一阵鼻酸。的确,巅峰已经过去了,已经是快5年之前的事情了,我们都知道,心里一清二楚。让我鼻酸的是我亲耳听到他亲口说出这个事实,就好像我刚买的鞋子,正欢喜的紧,丢掉了。这对一个还算鲜衣怒马过,还算风华正茂着的球员来说,或许有一些残酷吧。

罗斯曾经是那么快,那么快,快的让我安心。不同于威少的天马行空,罗斯更像是一台工业气息浓厚的改装老爷车,没有多余的动作和技巧,就那么一个变向,就那么过掉你,即使你早已经知道他将要这么做,却也只能无可奈何。罗斯是那么快,那么快,快的让我安心。可那也是多年以前的事情了。

他一度是引领时代风潮的天才,但时代奔走的比他还快。现在呢,已经是一个看效率的时代了。老爷车?再没有人喜欢看了。他才走了5年,整个已经白云苍狗,改朝换代。

世界期待着的是王者归来的神话。那类故事所以动人,恰恰在于其难得。世界也喜欢伤重倒下的悲壮。那类故事所以煽情,是因为能让人生共情。然而罗斯则像个普罗米修斯,不断被兀鹰啄咬,周而复始,终于世界都开始遗忘他了。他的巅峰期过去五年后,世界从青睐爆发力变成崇慕效率与投篮了。

罗斯是天才,可天才有天妒。譬如麦迪,譬如希尔,譬如罗伊。他们都是天才,可惜时不我待。所幸,所幸,罗斯仍然在打球。

有时我们还是可以看到罗斯灵光一闪加速突破,还可以看到空中极限的折叠,虽然没有那么快,没有那么那么的快,但其实,也可以了。

所幸,罗斯仍然在打球。

所幸,整个联盟里我唯二喜欢到骨子的球员,在经历了一次又一次的撕咬后,还在默默无闻的,低着头不声不响的打着自己的篮球。

我不止一次的想过,健康的罗斯,在28岁这个后卫当打之年的年纪,在这个控球后卫大潮的年代,会打出什么样子的比赛。可惜这世上没有如果,只有后果和结果。微妙的是,罗斯从风城走到了他巅峰的终点,他曾经倒下的地方,纽约麦迪逊花园。

和过去说个再见吧,那个一骑绝尘的,史上最年轻的mvp,德里克·罗斯。愿你如往常一样低调,冷静。

“巅峰已经过去了”。罗斯说道。

所幸,所幸,罗斯还在打球。沉默,又坚定。

作者简介

某国字头野鸡大学学生

(0)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