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稳”字当头,楼市风向不会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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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稳”字当头,楼市风向不会变

(非特别标注,文章皆为谭浩俊原创)


为进一步落实房地产市场调控城市主体责任,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在4月19日对6个城市进行预警提示的基础上,近日又对近3个月新建商品住宅、二手住宅价格指数累计涨幅较大的佛山、苏州、大连、南宁4个城市进行了预警提示。

受多种因素影响,今年以来,部分地区出现了房价明显反弹现象。国家统计局发布的《2019年4月份70个大中城市住宅销售价格变动情况》显示, 70城二手房价指数环比上涨0.5%,涨幅较3月份微幅扩大。其中,二手住宅价格上涨的城市有55个,持平的城市有3个,下跌的城市有12个。4月份,70城二手住宅价格同比涨幅为7.93%,与3月相比涨幅扩大0.04个百分点。与此相适应,1—4月份,全国房地产开发投资34217亿元,同比增长11.9%。

房价涨幅的扩大和房地产开发投资增长速度的加快,毫无疑问将给已经逐步趋于平静的市场带来一些波动,并对广大居民的购房心理和房价预期带来影响。因为,在“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下,从去年下半年起,房价涨幅已出现逐步缩小以及部分城市出现房价下跌现象,从而给了广大居民很大的信心,很多居民认为,房价可能要降了。即便不降,也不会再涨了。至少,不会出现过去那样的上涨。

很显然,近两个月来部分城市的房价上涨速度,已经突破了多数居民已经积累起来的信心底线和心理预期,让很多居民产生了房价又要上涨的担心。如4月份大连新建住宅同比上涨13.2%,二手房同比上涨9.1%;南宁新建住同比上涨11.5%,二手房同比上涨11.7%。这样的涨幅,怎么说都不可能让居民的心理平静的,能不担心房价又要大幅上涨的。

虽然说多数城市的房价涨幅还是比较理性的,涨幅都比较小。但是,房价上涨城市数量的增多及部分城市房价上涨达到两位数,加上极少数城市适度调整楼市调控政策,还是会对广大居民的心理产生不小的影响的。如果不迅速采取措施,遏制这种现象的发生,就有可能对楼市产生冲击,让广大居民产生楼市风向要变的感觉。一旦形成这样的格局,对楼市走向是会产生不利影响的。

在这样的情况下,住建部对房价出现异动的城市提出预警,是非常及时、非常必要的,也是有利于市场稳定的。这也预示着,在决策层面,已经不再随便使用政策手段,而是把控方向,建立必须的监督机制,调控手段则完全交由地方政府,由地方政府根据房价和市场变化,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与办法。而在管理层面,也不随意出台政策措施,而推行预警机制,对发生问题的地方提出预警,预警无效的,采用约谈方式,也把调控权下放给了地方。如此,也就形成了决策层把控方向、管理层强化预警、执行层保证效果的三级联动机制,一层一层压实责任,避免过去那种动辄断层、地方与中央躲猫猫的现象。

由于中央的态度十分明确,“房子是用来住的”定位坚持不变,那么,所有与楼市有关的部门,也会依据自身实际,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确保楼市、特别是房价,不因为自身工作没到位,或政策措施出现偏差而导致房价再度上涨。因为,在新的调控格局下,地方政府和职能部门的职责、责任、权限等都已经越来越明晰,谁的原因带来市场波动种房价变化的,也能够比较方便地找到突破口。那么,无论是地方政府还是职能部门,就都不敢轻易开口子、轻易放宽政策、轻易突破调控底线。相反,要根据市场变化和房价变动,用时运用调控手段,确保市场稳定、房价稳定、心理稳定和预期稳定。如银保监会就正式宣布,将开启针对银行保险机构的“巩固治乱象成果 促进合规建设”工作,继续对重点领域重点风险开展深入整治,严查政策执行,严查风险隐患,严查违法违规行为。其中,房地产资金是重点整治的方向之一。尤其是资金违规进入房地产市场的资问题,不仅将受到更加严格的限制,而且会对已经发生的违规使用资金、变相转入房地产市场的资金进行清理,甚至会对相关的金融机构进行处理,追究当事人责任。

需要提醒地方和相关职能部门的是,在“房子是用来住的”定位下,楼市的方向是不会变的,也是不能变的。近一段时间以来房价的变动,也是不会改变楼市风向的。决策层、管理层和执行层的职责会更加清晰,任务也更加明确,产生的效力也会更大、效果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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