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视居民收入增长背后的差距问题

据媒体报道,统计数据显示,2016年全国共有6个省份全部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突破了3万大关。其中上海和北京两大直辖市均突破5万大关,上海以54305元位居榜首,北京以52530元紧随其后。

“3万元俱乐部”的增多、整体收入水平的上升,毫无疑问是居民收入水平提高的重要标志之一,也是到2020年实现“两个目标”的关键之一。如果没有收入水平的整体上升,要想消除贫困、解决贫穷问题,实现全面小康的目标,难度很大,甚至可以说,根本没有实现目标的可能。

现在的问题是,尽管从居民收入的整体水平来看,从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增长情况来看,都基本达到了目标,实现了与经济增长基本同步。按照这样的增长速度,到2020年实现“两个目标”是没有任何问题的。但是,就广大居民对收入增长的感受以及购买力分析,收入增长的含金量似乎还存在一定问题。其中,收入差距是制约居民收入增长质量的关键。要知道,如果收入差距问题不解决,很多现实矛盾也难以化解,甚至会引发更多新的矛盾和问题。如全面小康,就有可能因此而出现不平衡、不协调、不统一,甚至出现掩盖问题的现象。

而就目前的实际情况来看,居民收入方面存在的差距问题,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地区差距,二是城乡差距。对前者而言,不同地区之间,由于受各种因素影响,差距还是比较大的。数据显示,2016年,贵州的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只有15121元,仅为上海的27.8%。云南、青海、广西等地,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与发达地区也存在很大的差距。可见,“全国一盘棋”的任务是相当重的、压力也是相当大的。如何缩小地区之间的收入差距,实现统筹发展,将是下一步最为关键的内容之一。不然,全面小康会出现形式与内容、外观与本质不统一的现象。

对后者来说,尽管这些年来,中央对农村工作一直高度重视,中央14年一号文件也连续14年聚集“三农”,对农村工作、农村经济发展、农民收入水平提高等都提出了明确的目标和要求。特别是农民收入增长问题,更是逢文件必谈、逢会必讲。但是,城乡收入差距仍然十分明显,特别是经济欠发达地区,城乡居民收入的差距更大。按照数据,属于经济发达地区的浙江省2016年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为47237元,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则达到22866元,城乡居民收入比约2.2多一点。相反,贵州、云南、青海、陕西的城乡收入比都超过了3倍。其中,贵州高达3.31,成为全国城乡差距最大的省份。要知道,越是经济欠发达的地区,居民收入的基数也小,如果差距再大,农民的收入水平如何,就可想而知了。更何况,这些地区的社会保障水平也在全国属于比较差低的,低收入加低保障,对这些地区居民意味着什么,应当做出认真的研究和思考。

值得注意的是,作为经济发达地区的浙江省,在居民收入问题上,正在走出一条属于自己的 “共同富裕”之路,而且是有质量的“共同富裕”之路。要知道,浙江的GDP总量与广东、江苏、山东相比,有着不小的差距,但是,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却仅落后于上海、北京两个直辖市,2016年更是将天津市超越了,人均居民可支配收入达到了38529元,正在向“4万元俱乐部”冲刺,且城乡居民收入比也是全国各省份中最低的,差距最小的。

当然,除地区差距、城乡差距之外,行业差距、体制差距等,也是居民收入增长过程中必须高度重视并有效解决的问题。因为,金融等垄断行业的员工收入,比起很多行业来都是高收入。而国有企业与私营企业之间,同样存在着比较大的收入差距。如果缩小,也是一个需要认真研究和解决的问题。

从总体上讲,在居民收入问题上,浙江是一个值得其他地方好好学习的成功模板,也是提升居民收入整体效率与水平、质量与效益的示范区。原因就在于,浙江在经济发展过程中,一直把富民与强省紧紧结合在一起,把鼓励居民创业放在突出位置,形成了“老板经济”的发展格局。也就是说,不管老板大小,也不管赚钱多少,每个人都想着当老板、想着创业,从而,出现了“富在居民”的良好景象。

随着全球金融危机销烟的逐步消散,新一轮经济发展也将提速。速度如何才能与效率紧密结合,居民收入增长水平是一面镜子。而这里所说的增长,当然是质量型增长、效率型增长,而不仅仅满足于数量和规模的扩张。中国经济,不能再在结构失衡、收入差距拉大中发展,而必须更加重视发展的协调性、平衡性、同步性。缩小收入差距,当然是核心问题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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