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0唐诗解读——杜甫之《绝句二首》(其二)

江碧鸟逾白,山青花欲燃。

今春看又过,何日是归年。

解读:

在第一首诗中,诗人营造了清新雅致的格调,但在这首中,诗人却翻出了新的情韵——“思恋故园”的归思之情。我们从中能够感受到诗人内心错综复杂的情感变化,所谓“有惜春之意,有感物之情,却含在二十字中,妙甚”。

在碧绿如玉般江水的映衬下,在水面上翻飞的白鹭一类的水鸟,显得洁白鲜明。在青山的陪护下,山崖上的野花犹如一团燃烧跃动的火焰竞相开放,红、绿对比之中,色彩极为耀眼。一个“燃”字,在静态的景物描写之中包含着一种随时跃动的韵律,前两句实则化用庾信的《奉和赵王隐士》中“野鸟繁弦啭,山花焰火然。”不过似乎杜甫要比庾信稍高明些。

诗的后两句诗人眼前红胜似火的山花,想到自己的孤寂和冷清,虽然时序春去秋来,年复一年,可自己的却在岁月的迁逝之中变得遥遥无期,连自己都不晓得何时是个归年。既然如此,那眼前的景色还有什么兴致去游赏呢?

全诗在谋篇布局上,完全合乎绝句起、承、转、合这一常规,于前后诗意强烈反差之中,使诗人内心乡思表现得尤为深刻,亦是以乐景写哀景的范式之作。“老杜因江山花鸟,感物思归,一种神理,已跃然纸上”(皎然之《诗式》)。

杜甫(712—770),字子美,排行二,河南巩县人。其十三世祖杜预,乃京兆杜陵人,故杜甫自称“杜陵布衣”,即指其郡望。十世祖杜逊,东晋时南迁襄阳,故或称襄阳杜甫,乃指其祖籍。杜甫一度曾居长安城南少陵附近,故又自称“少陵野老”,世称“杜少陵”。其祖父杜审言,武后时膳部员外郞,于初唐五言律诗之形成起过积极作用。其父杜闲,曾任兖州司马,奉天县令。
杜甫七岁开始学诗,十四时其诗文便引起洛阳名士之重视,被誉为“似班扬”。青年时代正值唐玄宗开元全盛时期,经过前后三次、历时十年之漫游生活。开元二十三年,公元735年,举进士,不第。天宝六载,公元747年,玄宗“诏天下,有一艺,诣毂下”,由于中书令以“野无遗贤”而无人一人中举,杜甫应是届制举,又落第。天宝十年,唐玄宗祭祀老子、太庙和天地,杜甫献《三大礼赋》,得玄宗赞赏,命待制集贤院,而终无结果。十四载,方任右卫率府胄曹参军。同年十一月,杜甫回家省亲,安史之乱爆发,次年六月,玄宗西逃入蜀,长安陷落,杜甫亦陷其中。八月,肃宗李亨在灵武即位,改元至德。至德二载,公元757年四月,杜甫奔赴行在凤翔,授左拾遗,故杜甫又称杜拾遗。乾元元年(公元758年)五月,杜甫出任华州司功。次年秋,弃官司西去秦州(今甘肃天水)、同谷(今甘肃成县),决计入蜀。从肃宗上元元年(公元760年)至代宗大历五年(公元770年)十一年的时间,用杜甫的话是“漂泊西南天地间”。上元元年春天,他在成都西浣花溪畔筑草堂,与成都故人尹平武时有诗歌唱和。代宗宝应元年(公元762年),因避徐知道之乱,流亡梓州(今四川三台)和阆州(今四川阆中)。广德二年(公元764年)重返成都,入严武幕,任节度参谋、检校工部员外郞,故世称“杜工部”。永泰元年(公元765年)四月,严武去世,杜甫携家离开成都,途经渝州、忠州至云安,于次年(大历元年,公元766年)至夔州,居未满两年,作诗430余首,也是他一生中创作最为丰收和旺盛的时期。大历三年正月起程出三峡,辗转江、湘之间,大历四年,杜甫居无定所,往来岳阳、长沙、衡州、耒阳之间,大历五年冬,在长沙去往岳阳一条小船上,一代诗人杜甫病死。
杜甫生平新旧《唐书》皆有传,现存诗歌1440余首,《全唐诗》编为19卷。
明人对杜甫的诗歌评价极高,誉为“诗圣”。且杜甫的诗歌在思想艺术上集中反映了盛唐向中唐过渡时期的社会现实,其忧世悯人的深情和高度的社会责任感足为后世楷模,故杜诗一直以来有“诗史”之称,所谓“少陵为诗,不啻少陵自为年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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