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疯狗”贝弗利
贝弗利是NBA球队洛杉矶快船的一名后卫。疯狗是他的绰号。
在刚刚结束的一组季后赛对决当中,当今NBA的霸主勇士以4:2淘汰了快船,晋级下一轮。这个结果没有任何意外,甚至快船能够赢下两场更让人觉得是个意外。所有人都能够猜到勇士晋级的结果,但这影响不了人们对快船队的尊敬,尤其是疯狗贝弗利与当今NBA第一人杜兰特之间的对位,非常精彩。
贝弗利出生于芝加哥的贫民区,大学期间因为作弊被开除学籍。以贫穷的黑人坏小子开始的故事,其励志性基本都不会太差。
在参加NBA选秀之前,贝弗利一直在欧洲打野球。2019年,湖人队在第二轮第42位选中了这位1米85的小个子。虽然被选中,但这并不意味着他就能登录NBA打球了。如果你对NBA稍微有一点了解,你就会知道在第二轮的42位被选中意味着什么,几乎就是边角料里面的次品。在NBA这个汇聚了世界上最会打篮球的平台上,贝弗利太不起眼了,他没有艾弗森那样的天分,也没有托马斯那样的终结能力,而且从他以往的经历来看,似乎也看不到什么被忽视的潜力。
于是他接着被交易被下放被裁掉,然后接着在其他国家的篮球场流放。
直到2012年,火箭队才真正给了他一个登录NBA的机会。虽然是一份无保障的短期合约,他依然感激涕零。
因为NBA之于篮球运动员的意义,就像奥斯卡之于演员,就像耶路撒冷之于基督徒。
在那份短期合约当中,这个不起眼的小个子凭着不要命的防守赢得了球队的信任,赢得了在星光璀璨的NBA的立足之本,同时也赢得了“疯狗”的称号。
疯狗,意指不要命的撕咬,不管面对的对象比自己强大多少倍,均与之拼命一搏。
在美国文化里,疯狗是一个褒义词,尤其在运动场上,这是对斗士的特殊称谓。
不过在与勇士的这个系列赛之前,对贝弗利不感冒。像我这样喜欢流川枫,喜欢科比麦迪的技术流而言,总觉得疯狗打球太脏,没有风度。而贝弗利自己则说:“在这个地方,有些人注定成为天才,而有些人则只能活在底层,我就属于后者。所以,只要到了场上,我的眼里就只有比赛和胜利。因为我知道如果打不赢你,我就没饭吃!我要比别人努力3倍,才能生存。这是我的人生信条。”
这段话是在看了他跟杜兰特的对位后才看到的。在这场身高、能力、资历、江湖地位等等各方面对比都极为悬殊的对位当中,贝弗利将疯狗精神展现得淋漓尽致,让贵为NBA第一人的杜兰特各种不舒服,也间接导致球队输球。于是贝弗利让人爱恨交加。
尽管因为整体实力原因,疯狗所在的球队最终输掉了七场四胜的系列赛,但赛后杜兰特给了贝弗利一个大大的熊抱,这是给予这个不起眼对手最大的尊重。这份尊重,是贝弗利用撕咬换来的,用穷尽一切的竞争换来的。他输掉了比赛,但换回了荣誉;他输掉了一场战役,但赢得了最后的战争。
你要知道,赢得尊重的方式有很多种,像疯狗这种的相对比较持久。
疯狗贝弗利带来的鸡汤:我们大部分都不属于天才群体,都是平凡庸才的小角色。但我们有一样东西取之不尽用之不竭,并很有可能凭借这样东西取得跟那些天才平等对话以及竞争的机会,那就是不要命式的努力。我们的生活充满了各种不平等,有的人靠着天赋就能赢下一切,而有人则要付出数倍的勤奋才仅仅能够获得生存机会。但老天爷眼不瞎,总会让他们通过各自的渠道取得各自的胜利。
九爷:小小水果商,城市蒙面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