陶弘景《高丽人作人参赞》新解

张 波(吉林省通化市第八中学·通化·134001)金凤杰 孙文采(吉林省通化师范学院·通化·134002)

摘 要 陶弘景《高丽人作人参赞》与《高丽人参赞》相比较,找出前者有作者,据“释家为偈,道家为赞,儒家为诗”可证“人参赞”即“人参诗”。根据陶弘景的生活年代,扶余、延边昔日不产人参,可推出集安新开河人参史有1500余年。

关键词 陶弘景 《高丽人作人参赞》 集安新开河人参

西方学者“把民间歌谣和童话等都当做`社会考古学'的一种资料”,是很有道理的。实际我们也是这样做的。考古学家根据一件出土文物,可以推断出几千年的历史。我们根据一首古代歌谣也可以推断出几千年的历史。到目前为止,我国最早的人参诗,在许多旧县志里收录的是:

三丫五叶,背阳向阴,欲来求我,椴树相寻。

这首“人参诗”仅有16个字,可谓“状物写生”。字数如此之少,但许多人引用有错,注释有误。可谓问题多多,值得下一番研究功夫。

第一点研究标题。在东北各省市县地方志里均作《高丽人参赞》。但是在陶弘景的《名医别录》、《药总诀》等医书里,却作《高丽人作人参赞》或《高丽人采人参赞》;清代王士祯称为《高丽采人参赞》(《池北偶谈》340页)。研究应从辨异入手,以上四种文本,标题有四种,应该怎么看呢?

首先看《高丽人作人参赞》的“作”字。这个“作”字十分重要。有了它,我们可以说有了作者的族别,但他还不是姓名。按历史年代看,可以肯定这首诗的作者明明写作“高丽人”即“朝鲜族”人士,是搜集整理出来的民间人参歌谣。正因为“人参赞”是“高丽人作”的,就不能说是“弘景状物写生”,而只能说是“高丽人状物写生”。我们也只能说“弘景引赞作证,人参形态俱详于寥寥数语之间。”如果按《高丽人参赞》的标题,就不能确定作者是朝鲜族人士。陶弘景是汉族文入。经过文人之手,必定要动点小手术,是肯定的。这是中国文人的特点或毛病。本来“挖参”一语挺准确的,一望而知,有些文人却偏偏要“雅化”一下,故写作“采参”。

其次看“人参赞”的“赞”字。一般地讲赞是“赞颂”、“赞美”、“赞誉”的意思,但从全诗来看,笔者就找不出丝毫赞颂的意蕴。笔者在北京做访问学者期间,曾到几所名牌大学请教了几位著名教授,也都回答不出。后来偶读《刘大同集》才知道“释家为偈,道家为赞,儒家为诗”(第72页),才大测大悟了。教派不同,称谓不同。由此得知“人参赞”可以称为“人参诗”。什么人说什么话,因为陶弘景(隐居)是南朝梁代道教思想家,所以他不称为“人参诗”,而叫“人参赞”,也就不奇怪了。

第二点研究一下“三丫五叶”的“丫”47人参研究 RENSHENYANJIU2005年第2期字。“丫”字在古书里写作“桠”字,现在的工具书都规范作“丫”字,诸如《新华字典》、《辞海》等。可是今天的刊物包括在《人参研究》上发表的某些缺乏规范意识的作者的文章,没有几个人写作“丫”字。

第三点研究一下“椴树相寻”的“椴”字。“椴”字原版写作“”字,并在后边注曰“音贾”。由于用了“”字,注解错误就不奇怪了。尽信书不如无书,书上写的也有错误。是对是错,一定要结合当地实际才能确定。搞科研就是追求真理,而且真理只有一个。不论什么人讲话、作文,脱离实际就是错误的。《中国新本草图志》曰:“朝鲜人《东医宝鉴》云,,也,说文,从木,声,古雅切,读若贾。”也是错误的。树是南方的一种树,,左为“木”,右为“”。笔者请教林业局的技术人员说:咱们东北没有树只有椴树,在山东南部和浙江省境内有。有人说:“陶弘景时代之所谓高丽,指今之朝鲜北半部及东省之地而言”,此话也有问题,“朝鲜北半部”也属于长白山脉,其纬度、温度和湿度相差无几,也没有树只有椴树。北京林学院主编的《树木学》称:椴树有籽椴和糠椴。糠椴又称为“菩提树、大叶椴”。因为椴树“叶似桐,甚大,阴广”,“贡品之山参,多生椴树下向阴背阳、翠蕤绛实、粲然灌莽之间。”(《珠河县志》)大叶椴是人参生长的最佳小环境,所以挖参人告诉笔者,大多数野山参是在椴树下找到的。椴与字,字形相近,易错易混。可是上述作者,不肯到实地考察,只是按照老传统“述而不作”,陈陈相因,照抄照搬,以讹传讹,贻误后人。懂得古汉语的人通常想查的是段玉裁的《说文解字注》,该工具书里没有“椴”字,又要想到“”字是否是“椴”的通假字(错别字)?非也。《尔雅·释木》一书就收了“”与“椴”这两个字。:“(木废),。”注:“柚属也。子大如盂,皮厚二三寸,中似积,食之少味。”椴:“椴,。”注:“白椴也,树似白杨。”《尔雅》是我国最早解释词义的专著,为考证词义和古代名物的重要资料。那么《尔雅》于什么年代是何人所著?有人说,相传是周公所著,有人说是孔子门徒解释六艺之作,有人说是秦汉间学者缀辑的,还有人说是汉初学者缀辑,总之不出于一时一人之手,都是缀辑的,“周汉诸书旧文,递相增益而成。”“周汉”即由周而秦,又由秦而汉三个朝代。单说近的“汉初”,距离南北朝齐梁时期的陶弘景,就有700多年。即是说,在陶弘景700多年前,在《尔雅》一书里已经有了“”和“椴”字,怎么会是通假字?由此,我们可以断定,不是陶弘景用错了,就是印刷者搞错了。这首诗的匿名作者“高丽人”(朝鲜族)是勿庸置疑了。根据集安好太王碑文曰,“惟始祖邹牟王之创基也,出自北夫馀”,高句丽原来的聚居地在“北夫馀”,今作“扶余”。1979年版《辞海》曾把“扶余”作为典型字条,在凡例的“字体和字形”中提出来:“扶馀”(地名)的“馀”不作“余”,是不符合实际的,是错误的。高句丽是从“夫馀”迁至怀仁(今桓仁),又迁至辑安(今集安)的。昔日,笔者研究《高丽人作人参赞》未能落实,据今日掌握的资料来看,明代文学家杨慎(号升庵)《药市赋》曰:“人参三丫来自高句骊之国,桃技九折出于规昆明之陬。”可以落实到集安了。从地方志看,扶余产五谷,又出马、貂、赤玉、人珠,不产人参,怀仁产人参也比较少,也不出名,延边地区昔日不出人参,那么《高丽人作人参赞》里指谓的“人参”,很可能就是昔日辑安县新开河人参了。根据现有资料看,第一个将《高丽人作人参赞》收入古书《名医别录》的,是南北朝齐梁时期医学家、道教思想家陶弘景(456年~536年),丹阳秣陵(今南京)人。据此人参诗推算,新开河人参文化史至少有1500余年。48张波等:陶弘景《高丽人作人参赞》新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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