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秦时期的社会形态
中国哲学史笔记03:先秦时期的社会形态
春秋战国时期,按雅思贝尔斯有关“轴心时期”的说法,是中华文明的奠基时期。这样的判断是很有说服力的,这一时期的思想影响延绵至今,无论是经典文献中思维范式的传承,还是在社会生活中的活得传统,处处可见从先秦时期就已经奠定的人的存在方式和思维方式。
这一时期的社会特点在一定程度上决定着儒家思想的最初发展方向。主要有以下两个方面的特点:
1.周代形成的政治控制力下降,统治方式失效
传统将秦以前叫做奴隶制,秦以后称为封建制的划分模式显然是受西方社会形态划分方式的影响,而事实上这并不能完全适用于中国。
以先秦时期的情况来看,周代应该是最典型的封建制度,天子按照血缘和宗法上的关系分封亲贵或是重臣到各地建立诸侯国,视为封土建国。国家形式是以大家庭式的血缘和宗法制度在维系。对此冯天瑜先生在《封建考论》一书中有令人信服的讨论。但是随着世代的更迭,血缘关系逐渐淡化,周天子也仅仅是作为较大的一国而存在。其实际威慑力逐渐缩小。
2.井田制的破坏,生产方式变革
冯友兰先生在《中国哲学史》中引用大量先秦文献以说明井田制的衰落。如果抛开原始文献中难免存在的理想和美化成分,井田制度的破坏,进而延绵到秦汉的土地兼并,地主佃农形态的原始状态的形成却是总体趋势。贵族和庶人之间泾渭分明的形态发生变化,庶人不再是从身份到经济的依附存在,出现大量的以经营私产致富的相对独立的庶人。社会结构因为这样生产方式的变化而变化。后来的商鞅变法,也不过是将这样的生产方式以及附随着此类生产方式存在的意识形态加以固定和强化。
这样的政治形态和社会经济形态对儒学的影响是深远而又决定性的:
1.高举周礼
一个时代因为急剧变化导致社会生活中各种既定习惯的名存实亡,甚至名亡实亡的情况下。对于恢复秩序的渴望自是会有人出来主张的。此时儒学标举的周礼,无疑是直接指向秩序的恢复。结束动乱而不安的现状的办法就是以恢复周礼的方式来恢复社会秩序。从这个角度上再去审视《论语》中已经显得有些繁琐却又被强调执行的周礼,背后蕴藉的究竟是怎样的一种社会理想,已是显而易见。周礼,是作为一种恢复社会秩序的手段被重新重视的。
2.附加神圣性
随着血缘关系的淡化,周代形成的政治控制力已经小到近乎于无。血缘的影响,宗法的影响已经不再如从前一样强有力。按照黑格尔的说法,这种血缘和宗法上的束缚是天然的,原话大概是说“家庭伦理是神的规定”。如果这样的伦理形式已经不再能舒服诸侯保持周天子的政治控制力。那么就只能是在这种秩序本身去寻找,或者说建立一种神圣性,以便能够在血缘和宗法制度逐渐失去束缚作用之时,依靠政治结构本身的神圣性来维系政权组成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