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本将心向明月”系列小说:1982年的一分钟

木木文字

1982年的一分钟

陈振林

天灰濛濛地,阴沉着脸。车窗外的树木瘦得厉害,无精打采的样子。

行驶的公共汽车,像只发情的公狗,就着高低不平的石子路,一颠一颠地向前奔着。车里,人们本来是不熟识的,三两句话一说,就成了朋友一般。这车,是开向新河镇批捕大会现场去的,人们都是去看热闹的。

车子里的话语声倒是愈发大了起来,都争相将自己知道的案情细节一一公之于众。小个子男人神秘地对着车内的人说:“知道不?这次批捕了一个强奸犯人,才20多岁,你说说,这个年纪,怎么就做了强奸犯了?”

“是的啊,那小子,听说强奸了他的一个同班女同学。”胖女人接过了话。

“强奸犯真让人害羞,丢了全家人的丑哩,丢了男人的丑哩。”一个高个子青年说。

车尾正看着报纸的眼镜声音更大:“这事儿我知道详情,我的一个老乡正在办这个案子哩。那男青年叫李强,河西村的,家中只有一个娘。那女孩姓王,听说是镇上王镇长家的女儿。两人中学同学,不想中学毕业了,倒发生了这事儿。”就有人接连叹气,像是为那女孩儿,又像是为着那男青年。

汽车最尾部的一个座位上,蜷缩着一个妇人,高高的颧骨,身边有一个包裹,包着一件崭新的棉衣。她的目光平静,似乎这一切与她无关。时不时地,她又张大耳朵,听着车上的人们的议论。她默默在数着车窗外跳过的一棵又一棵小树。

“婆婆,您也是去批捕现场吗?”眼镜对着妇人说。

妇人嘴角掠过一丝丝的笑,说:“不,我是去看看我的儿子。”

“今年1982年的批捕大会规模大着呢,不去看会后悔一辈子。”眼镜自言自语。

批捕大会的现场设在新河镇中学的操场,操场上早早地挤满了来看热闹的人。借用学生的课桌,搭成了临时的主席台。主席台上,挂着用粗黑的毛笔写的四个大字:批捕大会。上午十点整,一辆大大的敞蓬解放大汽车开进了操场,人们欢呼起来。十多个大盖帽警察押着十多个挂着大木牌子的犯人走上了主席台。又矮又黑的主持人用威严的声音一一宣读这些犯人犯下的罪行。有贪污犯、抢劫犯、投机倒把犯、盗窃犯,人们一阵一阵地欢呼着,有的还将小石子和破鞋子扔向这些犯人。最后,主持人粗壮的声音又响起:“将强奸犯李强押上台前来。”操场的人们更来兴趣了,纷纷向前挤着,有小石子扔向了台上。强奸犯李强没有像前边的几个犯人低着头,他的头高高地抬起。

正在这时,一个声音爆发出来:“我的儿子不是强奸犯!我的儿子不是强奸犯!”一个妇人,踉踉呛呛地扑向了前台。台上的大盖帽警察来不及阻拦,妇人已经跪在了台前。刹时,空气似乎凝滞了一样,只有一个声音在空中回旋:我的儿子不是强奸犯……

一分钟过后,现场的人们才回过神来。有警察将妇人拉到了一旁。人们想起来了,这就是公共汽车里说来看儿子的妇人。

犯人又被一一押上了敞蓬汽车。妇人发疯一样,跟上汽车,将手中的包裹扔上的汽车,大声叫喊:“儿子,穿上新棉被,就不受冻了。儿子啊,你是冤枉的……”汽车越开越快,妇人跟不上了。人们又围了过来,妇人不停地哭诉着:“我的儿子是冤枉的,他们俩是在谈恋爱啊,让他王家的女儿出来说说,看是不是强奸……我们农村的孩子高攀不上他镇上的媳妇,就算了啊,为么子还让我家儿子去受刑啊……”人们慢慢散去,那声音越拉越长,像只乌鸦的叫声,在操场的上空回荡。

几天后,新河镇的大街小巷都贴满了法院的判刑公告。强奸犯李强的名字赫然在上,判刑8年。新河镇的人们,总看见一个妇人,不停地走近法院公告,不断地从墙上将公告撕毁,撕成碎片。妇人的嘴里,不停地喃喃自语:我的儿子不是强奸犯,我的儿子不是强奸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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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振林,冰心儿童图书奖获得者,全国“十佳教师作家”,叶圣陶教师文学奖获得者,“青铜骏马”文学奖获得者,湖北省作家协会会员。中国小小说名家档案作家,上海图书一等奖获奖作家,“中国好故事”获奖作家,“百年百部故事经典”作家,全国第二届吴伯箫散文奖获奖作家,第十四届中国微型小说年度大奖获奖作家,《北京文学》“重点推出”作家。20多篇小说入选中、高考相关试卷,300多篇(次)作品入选各种选本。在《北京文学》《小说月报》等刊物公开发表作品百万字,出版文集《阳光爬满每一天的窗子》《父亲的爱里有片海》等十九部。《读者》《意林》《文苑》《百花园》等刊签约作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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