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引导孩子写出有理有据的好文章
沈阳的潘先生开车送女儿到儿童医院就诊,但由于医院内陆面正在施工,停车位特别紧张。情急之下,潘先生只好把车临时停在医院外路边,先送女儿就诊。他在车上留下了“警察叔叔,孩子急病,停车场没位了请不要贴我。碍事我就移车,谢谢了”的字条。警察看到后就没开罚单,还留言说:“祝早日康复,以后尽量按位停车。”事件引发热议,警察留下的字条更被称为“暖心字条”。
你怎么看?
1、法亦有情 温暖人间 陈昱
乌尔比安曾言“法律乃良善允正之术”。潘先生因车位紧张,又心系女儿的病情,无奈之下将车停在路边,并在车上写下了纸条。令人意外的是,交警留下的不是罚单,而是一张暖心字条。由此观之,法律虽具有刚性,但不应冰冷,在一定条件下将法律赋予人情味,反而可以把温暖遍布人间。
不可否认,行囿于规,是时代生活的要求,我们每个人都有严格遵守法律的义务。但何为法律?它是人类在长期发展过程中总结出的有利于我们美好生活的固定成分。确切的说,它是我们安稳,秩序生活的保护伞,它的目的不就是为了让我们的社会更加美好吗?而交警对于潘先生违章停车的暖心处理,不也是遵从了这一点吗?前些年城管“暴力执法”的行为还历历在目,许多案件正因严格按照法律来审判,而让我们终究是意难平。人们对于法律更多的是畏惧。我所希望的法律,不是握有生杀予夺之权的冰冷利器,而是大多数人的人情。在美国大火的“网红”法官爷爷,因其独特而又充满人情味的审判而受人们喜爱。他曾说:“在我的法袍之下,不是一枚徽章,而是一颗心。”他的审判,看到的不只是违规本身,更看重的是人们在怎样的生活经历中违法。他不只是豁免罚款,更是温暖了无数脆弱的心。同样,西方“陪审团”的设立,也充斥着人间的烟火气息。
人之所以与动物有所区别,就是在于其所具有的感性。林徽因说过“这是爱,是人间的四月天”,每个人都需要被关爱。在刚正不阿的法律面前多一些人情味,这个社会就会多一些温暖,人与人之间就会少一些冷漠。在电影《我不是药神》中对程勇的判决,也体现着社会对于个人的关爱。“将枪口抬高一厘米”,法律也需要增添一丝人情。
然而,将法律赋予人情味,并不是指人人效仿潘先生,纷纷以人情味为说辞,而无视法律的存在,我们仍要有儒家“不逾矩”的清醒认识。如若法律也成了人情的代名词,那么正义又何在,社会的稳定又会何在?我们时刻不能忘记,将法律人情化的前提是为了社会的和谐稳定,是为了让这个冷漠的世界多一些温暖。
法亦有情,温暖人间。希望冰冷的法律可以沾染些烟火气,毕竟我们这个时代已经不太会被什么无关紧要的东西感动了。
2、法律既要温情,也要尺度 陈依恬
沈阳的潘先生开车送肺炎的女儿去医院就诊,无奈因车位紧张,只好将车停在路边,并写下一张字条说明因由,警察看了不但没有开罚单,还写了一张字条回复,祝愿潘先生的女儿可以早日康复。这件事一经报导,立即引起人们的热议。
我很喜欢这位警察的暖心做法,他理解潘先生停错车并非故意,而是因为迫于现况,所以警察并没有开罚单,而是祝愿潘先生的女儿可以早日康复。这让我深深感到了社会上人与人之间的温情、理解和关爱,也感受到了这看似铁血无情的法律所投出的丝丝暖意。我想,这样的带有人性温暖的法律会很容易为世人所接受,人们都会感受到法律在维持社会秩序的同时也会给予自己关心与理解,这样的法律不是更容易为人们所信服吗?
从另一个角度来看,若是法律被执行时过多的考虑这些所谓的“温情”,那部分人可能会因此而无视法律。若是有很多人都因此把车停在路边,那就会造成道路拥堵和交通事故,这不是得不偿失吗?法律的意义就是维持社会的稳定,不能因为“私情”而放纵违法行为。
其实,法律可以结合这两个因素:既有温情,也有尺度。
我曾看过这样一篇报道,令我印象深刻:1764年,哈佛大学图书院起了大火,所有宝贵图书被焚毁一空,只有唯一的一本书逃过此劫——是一本被学生违规带回的图书,这本书成了仅存的孤本。之后学校对这位学生进行了表彰,感谢他为学校留下了一把这本珍贵的书,表彰完后却立即开除了他,因为他违法了学校的规定,理应接受处罚。
法律也应如此,在尺度范围内展现人性的温情。作为这个社会的一份子,我们也应当遵守法律。我们与执法者之间更要换位思考,让温暖流淌在彼此心中。这才是真正的法律,只有温情与尺度同在,这个世界才会春暖花开。
3、施以大爱,规则中也有温暖 王睿杰
沈阳的潘先生开车送因高烧引发肺炎的女儿到医院就诊,但由于地面正在施工,停车位特别紧张。情急之下,潘先生只好把车临时停在医院外路边。匆匆离开前他在车上留下了字条:“警察叔叔,孩子急病,停车场没位了请不要贴我。碍事我就移车,谢谢了。”
警察看到后不但没开罚单,还留下字条说:“祝早日康复,以后尽量按位停车。”这则“暖心字条”网络上引发了热议:有人认为这是在细微处体现人间大爱,也有人质疑警察的行为是否有些自私、任性。
诚如古人所云:“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警察擅自打破规则,不顾他人感受而为潘先生一人“放行”,难免会让其他人产生不服的心理。可反过来想,假若凡事都加上条条框框的束缚而机械化地运行,这个社会是否又会因此少些人情味?我们中国人自古就讲究情义二字,历史洪流中多少围绕情义二字展开的传奇故事也不必一一列举。规矩是死的,人是活的。人与人之间流动的情感打通规矩的任督二脉,使冰冷的文字活动起来。人类的情感为事物赋予了存在的意义,而今天摆在我们面前的不只是规则与善良,这抉择背后是有温度的心灵触碰。
或许我们可以想到,警察也有一个天真纯良的女孩儿;或许我们可以看到,在某个夜晚警察也曾为他自己的孩子而彻夜不眠;或许我们更可以切身的体会到,那种父母对儿女心连心的羁绊!暂且抛开警察单独开绿色通道不说,警察的善举绝对值得我们的肯定与支持。在我们看来这只是小小的一行字,却可能是让那夜守在病床旁辗转难眠的潘先生继续坚持下去的微弱光芒。
施以大爱,规矩中也能散发出人性之光。就算可能会有人乘机如法炮制换取交警的同情,就算有人会效仿潘先生而免去一次罚单。可是我想说,被欺骗是善良之人的宿命,但是尽管如此他仍会这么做,因为人性的光辉绝不会因为一点黑暗的角落而黯淡几分!善良的人也总会对困难中的人施以援手!正是闪耀于世间的点点光辉才铸就了这个大爱人间!
对人们多抱有一些信心,对世间多保留一份柔情。让人间大爱于细微处生长,让我们足以相信,即使是黑夜中,也会有不灭的光芒!
美国的本杰明·N·卡多佐说过:“不要支离破碎的去看待法律,而是要将法律看作是一个连续的,一往无前的发展整体。”人情,民意是法律不可忽视的现实存在,社会法律需要适当吸纳民间正义情感。
上次发的一批,看法很不一样。可以点击参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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