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现在有销售货物收入一千万,此前没有成本费用,在不违法的情况下,不预缴所得税,把税延到以后月份?

问:

已经收到货款,并且已经给对方全额开具发票,对方也已经抵扣。不是不想交税或者是其他违规操作,只是希望能够递延一下到下个月份。

答:

不是不想缴,是想延后缴,应该不难。

交税这种事,拖一两个月太正常了,就是拖几年的都有,不是税务局不管,他们是没时间,那么多偷逃税款的都查不过来,就是知道大多都会当看不见,等你事情多了一块算总账,到时候罚款、滞纳金一块上,还能多收点。

题主的问题,最简单的就是预提一部分费用,最好是不要发票的那种,比如年终奖,一次性多提点,但是永远也不会发。这个在12月份多提少提是企业的事,税务局是不会管你的。

以前税务局会要求实际发放才算数,但年终奖是个例外,因为12月就把当年的绩效全算出来,而且准确无误根本不可能,那个财务都没这个能力。

实务中,财务会在元月份把上年的绩效算出来,年终奖在上一年的12月预提,因为是元月份计算的,所以12月发不出来,只能放到来年的元月或2月份兑现。

这个税务局都知道,所以专门文件允许年终奖延后发放,只要在来年所得税汇算清缴前(5月31日)发放掉的都算数,都可以抵扣。

所以题主在12月预算800万年终奖(也可以少点,从其他费用想办法),但不打算发,可以拖到第二年5月份再把所得税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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