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时期的华县高塘匪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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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国时期的高塘匪患
《重修华县县志稿》曾载:“民七(民国七年即1918年),高九(指高塘地区九里)匪最猖獗,涧峪、箭峪、鸡子山、半截山等常为巢穴。民十七(1928年)后,又与渭北团匪,暗相勾结,致高九各村,无日不饱警风鹤。”当时有民谣曰:“抢了不要报(报案),没抢不要笑,若到冬腊月,家家都会到,除了碾子和磨子,破铜烂铁不放过。”可见这一时期匪患对高塘地区危害之严重。
高塘塬南山麓
高塘地形复杂,南有秦岭多条峪道,山高林密,沟幽谷深。北部黄土台塬横亘,峁梁隆起,沟壑纵横,成了山贼强盗藏身之地。他们昼伏夜出,劫掠不断。高塘地区之匪患多为股匪和散匪。“股匪”以沿山一带活动的吴振彦、高虎娃等危害最大,出没时一般七八人,多时数十人,主要盘踞沿山峪内,出山抢的区域较大。打家劫舍、拉票勒索、杀人放火、淫害妇女、掘墓盗财;“散匪”两三人或三五人,混迹村镇,单独拦抢或结伙强抢,专事拦路抢劫、破门入户盗掠、恐吓欺诈勒索等勾当,活动范围较小,多在较近村舍。拦路抢劫常发生在通往渭南的强余坡、通至赤水的洪水沟和通往县城的东川口与十里瓜坡;“团匪”有时数百人或上千人,华县当时少见。但1938年3月,渭北巨匪王结子(乾县匪首)与华阴匪首杨俊杰诸匪勾结,多次到高塘疯狂抢劫。起初仅百余人,多在夜间行抢,后来竟达千人以上,有时多达三四千人不分白昼黑夜。他们搜烟土、抢钱财、拉人票、烧民房,猖狂作案,气焰十分嚣张。高塘九里稍有家私的,竟不敢在家安身,有的携带细软避难于赤水、华县、渭南。当时省、县派军、警清匪,时任华县县长的吕向晨亲自带队,由华县、华阴、渭南、兰田等县联合剿匪。经过三次集中围剿,历时四个月,毙匪数十名,缴械百余支,其余各匪方才哗散,高塘的匪患才暂为解除。
匪患猖獗期间,作恶多端,人心惶恐,兹略举数例便可窥高塘匪患大概:高塘东阳江村一李姓人家,夜遭匪抢。土匪将主人捆绑吊拷、酷刑相加,逼索银元金条。主人坚不吐实,匪众挖墙掘地、翻箱倒柜,终未得手,遂将主人活活烧死;东阳西强余坡又一李姓人家,深夜土匪来抢,李老汉准备登墩楼(用于防匪的高层建筑物)抵抗,被匪徒抓住,酷刑拷打,索要大烟土。李老汉闭口不语,土匪又将其两个儿子抓住,严加追问,儿子本不知道烟土所藏底细,无以招供。土匪一无所获,竟将老汉和两个儿子一起杀害,这是何等残酷;还有北侯村一侯姓人家,强盗深夜破门而入,对主人施用香烤、油烧等酷刑,主人实在忍受不了招供后,土匪抢得一些金银饰物。匪徒出门离去的路上碰到一个熟人,恐自己的匪行败露,竟将无辜的熟人残忍杀害以封口,杀后抛尸荒野。
高塘塬北台塬
对愈演愈烈的匪患,当局及民众也进行过一些有限的清除。大革命时期,高塘农民运动一度轰轰烈烈,各区、县、村纷纷成立农民协会和农民自卫武装,反贪官、斗土豪、剿土匪,筑墩造堡,起到较好作用,并惩治了一些豪强、恶霸、土匪,社会秩序有所好转。
原文来源:《话说高塘塬》主编 秦三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