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年大礼包!职工医保待遇提高啦

2021年起

经开区实行常州市统一的职工医保待遇支付标准

结合常州市基本医疗保险实际运行情况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政策做出了适当调整

下面来看看医保待遇政策都发生了哪些变化吧
门诊统筹支付标准提高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统筹待遇:

 起付标准由原个人自付1500元调整为1200元

▶ 封顶线由原在职3500元调整为4000元

   退休4500元调整为5000元

   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的老工人5500元调整为6000元

门诊统筹合规的医疗费用内涵不变。

▶ 执行首转诊制度下,统筹基金支付比例为:首诊医疗机构70% ,二级医疗机构60%  ,三级医疗机构50% 

▶ 不执行首转诊制度下,二、三级医疗机构支付比例分别下降10% ;急诊、专科、异地就医不受首转诊制度限制。

调整门诊特定诊疗项目支付方法

原门诊特定诊疗项目,即体外冲击波碎石、高压氧治疗、经血管介入治疗、X线计算机体层扫描(CT)、磁共振扫描(MRI)、单光子发射计算机断层显像(SPECT)、彩色多普勒超声检查:

▶ 参保人员在门诊发生的乙类个人自付比例降为,纳入门诊统筹与门诊大额补助待遇支付。

▶ 在住院发生的乙类个人自付比例分别为30% (体外冲击波碎石、高压氧治疗、经血管介入治疗)、40%(CT、MRI、SPECT、彩色多普勒超声检查)。

取消原职工医保门诊特定诊疗项目统筹支付60%待遇。

取消重症精神病月度支付限额

职工医保重症精神病纳入特定病待遇管理,取消原200元/月的支付限额,调整为门诊合规的医疗费用均纳入统筹支付范围,上不封顶

扩大门诊慢性病病种保障范围

职工医保在原有“高血压 (Ⅱ、Ⅲ期)、糖尿病、慢性肝炎 (中、重度)、帕金森氏综合症、系统性红斑狼疮、恶性肿瘤”6种门诊慢性病病种的基础上,新增“脑卒中合并器官功能障碍、冠状动脉粥样硬化性心脏病、风湿性心脏病、肺源性心脏病、类风湿性关节炎、干燥综合征、克罗恩病、慢性肾炎 (中、重度)”8种门诊慢性病病种,门诊慢性病病种总数达到 14种。

居民医保“两病”暂不调整。

门诊大病调整为特定病待遇

原门诊大病概念取消,统一调整为特定病待遇,具体病种及支付标准不变

其中,对血友病患者发生的门诊特定病费用超过支付限额的,经临床专家建议,可以适当提高支付限额。

根据血友病诊断与治疗中国专家共识(2017年版)预防治疗方案等有关规定,申请提高的血友病医疗费用支付限额不超过以下标准:

▶ FⅧ制剂,每次使用成人不超过10IU/kg体重,儿童不超过15IU/kg体重,每周不超过3次;

▶ FⅨ制剂,每次使用不超过20IU/kg体重,每周不超过2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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