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被控捕杀野生中华鲟被抓,还有8种鱼也不能动,钓到请放生

男子被控捕杀野生中华鲟被抓,还有8种鱼也不能动,钓到请放生

大家也知道,我们国家在生态方面做出了很多的努力,特别是在生态恢复以及生物多样性保护方面下了很大的功夫。近日,有男子因疑似捕捉了国家级保护鱼类——野生中华鲟而被抓,引起了网友们的热烈讨论,因为有争议所以相关机构还在极力鉴定中,最终结果尚未出来。但是从这件事来看,可见国家对捕捉野生保护动物这种事情可谓是零容忍。

大家也知道不止野生中华鲟不可捕捉食用,还有许多的鱼类也是在禁止名单上的。可能在日常生活中,由于不太接触某些鱼类所以大家会因为误判而吃食,但是不论是有意还是故意都会受到惩罚,如果非法贩卖后果会更加严重,不要触碰底细是我们的原则。为了规避这些不必要的麻烦,小编将一些不能吃的保护鱼类列举在下方,以供大家参考。

中华鲟

首先要讲的就是中华鲟,它属于国家一级保护鱼类,大家应该都听过有“长江鱼王”之称的中华鲟,它在中国可谓是“活化石”般的存在。如果非法猎捕的话被拘役还会被罚款;会有人疑问不是“有些饭店会贩卖吗?”那种只是一种杂交鲟,真正的中华鲟不可以违法食用的。

长江鲟

长江鲟也叫达氏鲟,达氏鲟属于淡水定居性鱼类,它们常常活动在江河中下游;呈灰褐色,腹部呈白色;体长1米左右,重约5-10千克,属于国家一级保护动物。

白鲟

白鲟又叫中华匙吻鲟,体长2-3米左右,体重可达200-300公斤。由于长相特别所以有很强的识别性;白鲟也是属于国家一级保护鱼类,不可食用。

扁吻鱼

不知道大家有没有听过新疆大头鱼,其实说的就是扁吻鱼。扁吻鱼属于国家一级保护鱼类,是中国的特产鱼类;它起源于3亿年前,而且仅存于塔里木水系。

以上就是一些国家一级保护鱼类,虽然中国吃货颇多,但是我们要做一个守法的吃货,如果违法吃食这些鱼,等待你的即将是惩罚,所以要谨慎!除了一级保护鱼类,当然还有其它的保护级鱼类也是不能食用的,接下来再给大家介绍一些国家二级保护的鱼类。

黄唇鱼

黄唇鱼又名鱼高,鱼体偏长,侧面较扁,体长1-1.5米,体重15-30公斤,最大可以重达100公斤,还是蛮大型的。通常生活在海水与淡水交汇的海域。

松江鲈鱼

松江鲈鱼长相特别,头部以及整个前体扁平而且宽大,后半部分逐渐变细,侧面扁平。松江鲈鱼体型较小,体重2两都不到,体长4、5厘米的样子。

大理裂腹鱼

大理裂腹鱼整体细长,侧面扁平,重约200克左右,体长130-250毫米。喜欢生活在静水环境生活中,体背颜色呈浅褐色,腹部灰白参杂淡黄色。

川陕哲罗蛙

川陕哲罗蛙,又称虎鱼,在我国主要分布在四川,陕西等地,体形修长,可以长到2米,它拥有尖锐的利齿,属于冷水鱼,生活在水温较低,水质较为清澈的地方。

文昌鱼

文昌鱼长约50毫米,最大的特点就是没有头,形状和小鱼的模样相似,文昌鱼两头又尖又细,而且半透明,,它是一种无脊椎动物进化到脊椎动物的过渡类型。

以上就是一些国家二级保护鱼类的介绍,希望大家能仔细确认,不要误食或者是知法犯法。人工饲养的二级保护动物,有相关许可证,是可以食用的,但是野生的话就是另说了。

野生珍稀动物保护行动势在必行,根据国家《刑法》规定:“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违反狩猎法规,在禁猎区、禁猎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进行狩猎,破坏野生动物资源,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上面所提及的鱼类其实长相都是很有特色的,而且有些看起来很漂亮,观赏价值极高,要是在地球上消失的话,会很可惜。不去吃食这些动物,一方面是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另一方面其实我们也在为生态付出行动,保护生物多样性,每一类物种都有生存下来的权力,所以请尊重生命,共创美好家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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