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奇案 (8) 淄川无首尸体迷案

淄川无首尸案,男子喝酒说大话,怎奈引来人命官司

淄川人胡成和冯安住在同一个村子里,两家人世代不和睦。胡成父子比较霸道,冯安只能装作和他们交好。但即便如此,胡成依旧是看不起他。有一次胡成和冯安一块儿喝酒,酒过三巡、醉意微醺胡成开始吹起牛来。胡成说,别害怕穷,百两银子还是很容易弄到的。胡成家一向不富裕,冯安知道他在吹牛,所以就忍不住笑了出来。这时胡成一本正经地说道:实话告诉你吧,昨天我碰到一个大商人,带了很多钱财,我把他扔到南山的枯井里了。冯安一听这才喝了多少啊,就醉成这样。胡成更来劲了,他妹夫郑伦托他买地,所以将一百两银子先存放在了他那儿。为了证实所言非虚,胡成竟拿出那一百两银子在冯安面前炫耀。见了白花花的银子,冯安不由得不信了。喝完酒,冯安一纸诉状就将胡成告到了官府,心想这下可是抓住你的把柄了。

淄川县令费祎祉接案后,于是就把胡成抓了过来质问。胡成据实交代,说他在吹牛。后来又把郑伦和卖地的人喊来,经过对质胡成没有说谎。不过费县令比较细心,后来还是带着人去了南山的枯井。没想到的是,差役下到井底还真发现了一具无头尸体。这下真是打脸了,胡成慌忙争辩自己冤枉,费县令一听甚为恼火,命人打了胡成十个大嘴巴子。然后说道:证据确凿,还敢狡辩!说话间就命人用死刑犯的刑具拷住了胡成。不过费县令并没有把尸体打捞上来,只是通知各村,让尸体的家人来认尸。谁知通知刚下发一天,就有个妇人哭哭啼啼地跑了过来。说自己的丈夫何甲外出做生意,带着一百两银子,谁料被胡成杀害。费县令对妇人说,井下确实有一具尸体,不过未必是你丈夫。但妇人却坚称是。后来费县令让人把尸体打捞上来,围观的人一看还真是妇人的丈夫。不过妇人哭得虽然很伤心,但却不敢靠近尸体。费县令跟妇人说,现在凶手已经抓住,但是尸体还不完全,你先回去。等找到死者头颅,就立马开堂公审,到时候让胡成偿命。

然后费县令把胡成喊了过来说,明天不把头交出来,就打断你的腿。说着就让差役押着胡成去外面找,但是找了一天什么也没找到。费县令问胡成,他只知道哭泣。费县令将刑具摆到胡成面前,但却又不动刑。他跟胡成说,那夜你慌忙抛尸,肯定是忘了扔到什么地方,为什么不仔细找找。胡成于是请求再去寻找。费县令问妇人有几个子女,妇人说没有。又问她何甲还有什么亲人,妇人说只有一个叔叔。这时费县令叹道:这么年轻就守了寡,往后日子怎么过啊!妇人一听哭了起来。费县令接着说:杀人犯已经找到,只要找到头颅这个案子就了结了。案子结了你赶紧找个人改嫁,你一个妇道人家,就不要再来衙门了。妇人听了哭得更痛,连忙叩头谢恩。后来费县令贴出告示寻找头颅,过了一晚与何甲同村的王五上报找到了。费县令查验清楚后,赏给了王五一千钱。接着费县令将何甲的叔叔喊来说,案子已经清楚,不过人命关天要结案还得一年。何甲无儿无女,你侄媳妇还年轻孤苦无依,就让她改嫁吧。

可是何甲的叔叔不同意,费县令只好杖责他十下。何甲的叔叔还狡辩,又被杖责十下。最后何甲的叔叔害怕了,只好同意,真是敬酒不吃吃罚酒。妇人听到这个消息,赶紧跑到公堂谢恩。费县令又安慰了她一番,然后说,有谁想买妇人当堂报告。刚退了堂就有个人跑来说他愿意,这个人正是王五。于是费县令又将妇人传唤过来问她,杀害何甲的凶手是谁?妇人说是胡成。费县令说,非也,你和王五才是真正的杀人犯。妇人和王五极力辩白,但是面对费县令的一番推理,他二人哑口无言只得认罪。原来王五和妇人私通已久,于是就合谋杀了何甲。而恰巧胡成吹牛,就想着嫁祸给他。尸体还未打捞,妇人就坚称是她的丈夫?她说丈夫带着一百两银子外出做生意,可是何甲身着破烂衣服,钱从哪儿来?而王五呢,人头在哪他怎么知道那么清楚?王五后来之所以迫不及待道出人头藏于何处,恐怕是想早点娶到妇人吧?这是费县令破案的理由。

后来胡成被无罪释放,而冯安因为诬告被判处了三年劳役。从案发到结案,费县令没有对一个人用刑。这是蒲松龄《聊斋志异》中的一个故事,文中费县令当年很赏识他。蒲松龄年轻的时候,应童生试连续考了县、府、道三个第一,怎奈日后仕途不顺科举艰难,七十二岁才补了一个贡生。然而蒲松龄虽然科举受挫,但是一本《聊斋志异》足以奠定他在中国文学史上的地位。而费县令的光辉事迹,也因《聊斋志异》传名后世。想到这些,或许费县令泉下有知应该会感到欣慰。不得不说,费县令是那个时代的另类官员。审案注重细节讲求证据,不用严刑拷打,是一位难得的好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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