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某污水项目看财报分析
1494年意大利的帕乔利撰写了会计学鼻祖之作《算术、几何、比和比例概要》,提倡复式记账,已将复杂的经济活动和企业竞争的结果转换成货币为代表的会计数字。其考虑的主要是如何将经济生活浓缩到会计数据。
而日常的授信调查和评审工作,却是做相反的事情,即做到如何让“财报数据说话”,通过财报与内外部环境相互论证或相互质疑,以认识到“合理或不合理的地方”。其考虑的是从会计数据追溯到经济生活。
今天,我就通过一则授信案例,和大家聊聊如何做到财务与非财务的交叉验证和质疑。具体案例如下:
某地州市A旗下某水务公司B(本市唯一一家),现申请项目贷款2亿元,用于新建污水处理厂项目,日处理量10万吨/年,期限12年,采取特许经营权质押及项目土地及项目竣工结算后转为项目资产抵押(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土地及设备等)。另政府针对本项目,同意按1.2元/吨支付污水处理费。
水务公司B近三年收入结构为:2013-2015年自来水收入分别为9729万元、9554万元、9833万元;污水处理费收入分别为1626万元、1815万元、1873万元。
A市区已建成的污水处理厂主要有两座,其中水务公司B拥有4.5万吨/日污水处理厂一座;某央企拥有15万吨/日污水处理厂一座(BOT项目,年污水处理费4900万元);A市拥有20万吨/日自来水厂一座(B水务公司所有)。
网查2013-2015年某市民用自来水价格2.3元/吨(第一阶梯),工业及生活污水处理费均0.7元/吨。
通过上述数据,基本就可以确定上述项目贷款的可行性和风险点。
我们都知道,污水处理费多由属地自来水公司代收,上缴财政,财政再将污水处理费返还至污水处理企业。如代收的污水处理费,不足以支付当地污水处理企业的污水处理费用,可能涉及财政部门的补贴。
通过上述分析,如仅考虑第一阶梯水费,2013-2015年A市可收费的自来水水量分别是11.6万吨/日、11.4万吨/日、11.7万吨/日。
而B水务公司2013年、2014年、2015年污水处理费收入分别为1626万元、1815万元、1873万元,其历年实际处理的污水处理量分别为6.4万吨/日、7.1万吨/日、7.3万吨/日。
A市辖区内某央企年收取污水处理费4900万元,可推测其近三年实际处理的污水量达19.2万吨/日。
通过上述分析,我们可以进一步得出如下结论:
一是A市自来水管网老化,漏损率严重,且实际漏损率(含市政用水)=1-已收费/产能=1-11.7/20=42%。
二是新建10万吨/日污水处理厂,有现实需求。因近三年,该市存量两座污水处理厂已超产能规模运行,超出产能规模分别为6.1万吨/日、6.8万吨/日、7万吨/日。
三是A市污水处理项目(存量和新增)多需依赖政府补贴。近三年政府补贴的污水处理量分别达14万吨/日、14.9万吨/日、14.8万吨/日。存量项目近三年政府补贴额分别为3577万元、3807万元、3781万元。
四是政府补贴均已到位。因上述两座污水处理厂,历年补贴均已按时到位。
五是雨污混合是真实存在的。正如调查报告中所言。
六是新建项目未来的收费均需全部依赖政府补贴。
通过上述分析,此时的审查思路应该是:A市为运营维护现有及新建污水处理厂需至少多少财政补贴?授信方案的设计关键点?是否需更关注A市可支配财力和履约记录?
进一步分析如下:
1.A市未来污水处理规模:存量4.5万吨/日+BOT15万吨/日+10万吨/日;污水处理收费量:11.7万吨/日。
2.A市需支付污水费:(19.5*0.7*365+10*1.2*365)=9362万元/年。
3.A市可收到污水处理费:11.7*0.7*365=2989万元/年。
4.A市财政未来污水处理费补贴(至少):6373万元万元/年。
此时评审思路需回到A市财政实力和履约能力评估上,如A市财力较好,履约记录良好,可通过签订特许经营协议保价、保量等方式防范授信风险。
每一个数据都是有价值的,让每一个数据说话并相互交叉验证和质疑,一定能让授信调查和评审工作不再乏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