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务犯罪被调查人到案后心理变化的4个阶...
被调查人被办案人员带至办案区以后,内心会有许多复杂的变化,根据实务中的统计分析大多数被调查人心理都有四个阶段。
首先就是试探摸底阶段。这里不仅是办案人员对被调查人试探摸底,说一些似是而非的话语,给其心灵震撼,让他明白办案机关掌握了很多信息。也是被调查人对办案人员的试探摸底,他也想知道组织到底要查他什么问题到底掌握了拿着问题。
被调查人基本明白,自己不交代问题是过不了关的,但是要交代什么问题,他心理是没有底的,通过谈话相互试探,看看办案机关对什么问题感兴趣,试着抛出去一些。
第二阶段心理就是对抗相持。这时候也互相试探了,大体知道了双方的底牌。他自己也不甘心如实交代,但更不敢一味地对抗。所以会顾左右而言他,给自己找一些理由,找一些借口,否认自己的犯罪行为。
受贿人经常会拿自己的功绩说事情,认为自己做了很多实事,大公无私,为了单位付出一切,忽视了家人。行贿人会说自己的产品非常优良,大家都抢着买,压根不需要给回扣。
第三阶段心理就是反复动摇。经过一段时间谈话,被调查人也明白自己的很多犯罪行为已经暴露,自己不讲意义也不算太大,自己讲了还能有一个好的出路,给自己争取一个相对有利的处罚。所以就开始松口,但往往喜欢让办案人员给其保证能从轻处理,甚至放其一马。这个时候就是临门一脚,稍微拿捏就能让被调查人开口。
这个阶段出示已经调取的证据对其震撼最大。刚进来时被调查人戒备心理非常强,出示证据,他在事实面前也会百般抵赖。现在他内心已经动摇反复,证据就是最有力的一击。
最后一个阶段心理就是供述认罪。内心发生了完全的变化,终于认清形势,知道配合才是唯一的出路,这时候他就会把自己所作所为一五一十讲出来,但是刚开始供述是还是会有一些扭捏,不愿意承认自己的贪婪,喜欢要个台阶下。这时候只需要先大体固定犯罪轮廓即可,不需要太着急。
后续根据客观证据,一步步细化犯罪所有经过,然后剖析其主观故意,犯罪目的和动机。让其对自己行为悔过,通过他自我的剖析,他所做的供述证明力会更强一些,也防止他后续反复,影响案件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