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行运

《子平真诠透解》:论行运

【原文】论运与看命无二法也。看命以四柱干支,配月令之喜忌,而取运则又以运之干支,配八字之喜忌。故运中每运行一字,即必以此一字,配命中八字而统观之,为喜为忌,吉凶判然矣。
命与运紧密相关,徐乐吾说“富贵定于命,穷通系乎运。”此语甚是贴切。《滴天髓》亦云:“战冲视其孰降,和好视其孰切。”“休咎系乎运”。都讲到了命与运关系的紧密相关性。命如植物之种子,而运则是种子生根、发芽、开花、落败之不同时节也。虽有佳命而不逢时,则英雄无用武地,反之,八字平常而运能补其缺,亦可乘时崛起。所以有“命好不如运好”之说也。
沈氏在这里说得很清楚:论运与看命的方法,二者是相同的,没有根本的变化与不同。“看命以四柱干支,配月令之喜忌”,来分析是否成格,什么格局,格局高低,再根据格局确定用相喜忌;“而取运则又以运之干支,配八字之喜忌”,看大运之干支对格局的用相喜忌起着什么样的作用。所以,大运是配合命局的,“运中每运行一字,即必以此一字,配命中干支而统观之”。沈氏特别强调,要一字一字地分析,而徐乐吾说“特运以方为重,如寅卯辰东方,巳午未南方,申酉戌西方,亥子丑北方是也……故看运须十年并论,不能以一字之喜忌,断章取义也”。这就把后世学命者彻底引向旺衰的错误泥潭,并且看运看方,粗枝大叶了,只要喜木,便认为东方寅卯辰都是好运,只要喜火,南方巳午未都是好运。殊不知寅运与卯运、巳运与午运截然不同。
大运是引发原局信息的,对原局干支能起着损益等作用。对善用神、相神起生扶作用,或对恶用神、忌神起制化作用的就是大运的喜神,这样的大运就是吉运、好运;对善用神、相神起制伏作用,恶用神、忌神起生扶作用的就是大运的忌神,这样的大运就是凶运、坏运。简言之,维护或救应格局的大运叫吉运,破坏格局的大运叫凶运。故沈氏曰“为喜为忌,吉凶判然也”。
【原文】何为喜?命中所喜之神,我得而助之者是也。如官用印以制伤,而运助印;财生官而身轻,而运助身;印带财以为忌,而运劫财;食带煞以成格,而运逢印,煞重身轻而运来助食;伤官佩印,而运行官煞;阳刃用官,而运助财乡;月劫用财,而运行伤食。如此之类,皆美运也。
什么叫大运的喜神?“所喜之神”指原局的用神、相神、喜神,“我得而助之者”,是说原局中我已得到的这些东西,大运就要生之、助之、护之,使这些东西更强旺,更有用。一句话:对善用神、相神起生扶作用,或对恶用神、忌神起制化作用的就是大运的喜神,这样的大运就是吉运、好运。我们还可以继续引申:原局中我要得到却没有得到的,大运帮助我得到;原局中有破坏格局的,大运控制破坏之神而救格,等等这些都是大运的“喜神”。
如官印相生格,官星为用神,印星为相神。格局中见了伤官,就是忌神,用印制伤,可以去病护官,行运再助印,木为印,而行东方甲乙寅卯是也;火为印,而行南方丙丁巳午是也。这时候,相神就是喜神。
如财星生官格,财星为用神,官星为相神。官重身轻是为病,而运行比劫助身,则去其病。印也能生身去病啊,但财星生官格,印来就扰格了,并不美也。所以沈氏只讲“助身”,而不言“生身”,这就是格局与旺衰派之细微差别也。
如印格带财,财星损印为忌神,而运行劫财,克财护印。
如食神制煞格,食神制煞,煞已有制,本身已经成格,但这样的格局,往往食神泄身,七煞克身,则克泄交加而身弱,运逢印绶,制伤化煞滋身,三得其美;若煞重身轻,就要以食制煞为美,而运行食伤。
如伤官佩印格,月令伤官,以印制伤,而运行官煞生印,则为美运。若印藏伤露,则官煞忌见矣。更有伤官太旺,运喜财乡,泄伤之气,四柱虽佩印而不为用,则不能以官煞为美也。
如阳刃用官,原局刃旺,官格制刃,则喜行财乡,生起官煞;若刃轻而官重,则宜助其刃。
如月劫用财,则惟有食伤为美,若行财运,要四柱原有食伤方可,即通关之意也。此其大概,更于八格取运详之。
【原文】何谓忌?命中所忌,我逆而施之者是也。如正官无印,而运行伤;财不透食,而运行煞;印绶用官,而运合官;食神带煞,而运行财;七煞食制,而运逢枭;伤官佩印,而运行财;阳刃用煞,而运逢合;建禄用官,而运逢伤。如此之类,皆败运也。
什么叫大运的忌神?“命中所忌”,就是格局之忌神,指破坏用神、相神之字。命中的用神、相神,宜生旺扶助,大运却逆而抑制用神、相神,这样的字就是大运的忌神;而对于格局的忌神,大运应该抑制它,制伏它,制化它,现在大运不但不抑制、制伏、制化它,反而倒行逆施,去生扶忌神,这样的字也是大运的忌神,这样的大运就是凶运。一句话,对善用神、相神起制伏作用,恶用神、忌神起生扶作用的字就是大运的忌神,这样的大运就是凶运、坏运。

“正官无印,而运行伤”,官格无印护官,运行伤官必祸;若原局中有财星通关,则可免祸;若原局中有印,运行伤官则不为害也,因为印星可以回克伤官而护官星。“财不透食,而运行煞”,财格喜食生,原局不透食神时,大运行煞,则无食制煞,财星就会生煞攻身而破格,所以忌也。“印绶用官,而运合官”,印绶用官格,有官是贵征,大运行合官之字,合了官星,就是断了印星之源,自然失其贵气了。“食神带煞,而运行财”,食神制杀格,可以富贵,大运行财,就会泄食生杀,祸患必至。“七煞食制,而运逢枭”,杀逢食制为贵命,是通过食神去制杀而得贵的,这是途径,而大运逢枭,食神被夺,不但贵气大损,而且有祸。“伤官配印,而运行财”,伤官配印格,用印克制伤官而得贵,但大运行财,财星就会损坏印星,印星受伤,不克伤官,伤官无制就会惹是生非。“阳刃用煞,而运逢合”, 阳刃要用煞制,以恶制恶,以毒攻毒,而大运走合煞之字,合了七煞,阳刃自然无制而呈凶了。“建禄用官,而运逢伤”,建禄格身强,用官制劫护财为贵,而在运行伤官,克了官星,贵气自然尽失。所有这类大运之字,都是大运的忌神,这样的大运,自然是败运,凶运,坏运。
总之,取运与看命无二法,月令为主,格局为用,成我格局者为相神,助我格局之需者为喜神,行运助我用相喜神为吉运,逆我用相喜神为凶运。
【原文】其有似喜而实忌者,何也?如官逢印运,而本命有合,印逢官运,而本命用煞之类是也。
凡取运必须兼顾全局之神,方能定其喜忌,所谓“运行一字,必以此一字配命中干支而统观之”是也。但有一种情况,往往会迷惑人的眼睛,初看,大运行的是喜神,走的是吉运,但实质上却行的忌神,走的败运。这种情况,必须胸怀全局,仔细分析。如“官逢印运,而本命有合”,好多人就觉不好理解,印本是护官之神,为什么走印运而“本命有合”,就为忌了呢?表面上看,官格走印运,官印相生,是格局更完美,好运啊,但是原局本身有合印之字,不走印运,它无所合,官格仍是官格,尽管不理想,但也不受扰,一走印运,印星就被合走了,相神被合,有而似无,自然就会有相神被合的事情兑现来。如甲木日元,辛酉月,戊辰年,官格无印,但有财星戊土这个合印之字,无印时财星生官,行癸水印运时,则戊癸合火,一是伤害官星辛金,二是财印两失其用,财不生官,印不护官,这时的癸印就破坏了官的原神,故为之忌。
但徐乐吾的注解把“有合”解释成流年之合,实不确也。然“有合”的也不一定就是忌,关键是看合什么。假如甲用辛官,局中有丁伤辛,运逢壬印合丁,去其伤官,不但不为忌,反为之喜。“印逢官运,而本命用煞”,徐老说“非指官煞混杂论”,误,沈前辈的原意就是指官杀混杂,原局用杀,不宜见官,原局用官,不宜见杀。
【原文】有似忌而实喜者,何也?如官逢伤运,而命透印,财行煞运,而命透食之类是也。
还有另一种情况,行运,初看是忌神,实质是喜神。如官印相生格,原局有官有印,印星本身就是克伤护官之神,就象提前给官格打的预防针一样,所以,这种情况下,大运再行伤官,也不为忌。相反,在意象上,伤官来了,印星克制伤官,保护官星,就会应克伤护官之好事。印星是命局自身的能力,才华,智慧,伤官是外来的小人,是非,或者剥官之神,遇到这种情况,命主就会通过自身的努力,智慧,挽救局面,保护自己的官职,或者在不利的竞争局面下,靠智慧化解危局,得到官职。
财格,以七煞为忌,若原局透食神,构成财喜食生格,这食神,一方面是生财之源,另一方面亦是制煞而保护财星之神。这种情况下,大运再行煞运,因为有原局食神克制,就不能为害财星了,所以不畏官煞之地。虽非佳运,而有解神,所谓逢凶化吉是也。还有,财格,财行杀运,原局虽无食神而有比劫夺财为忌者,大运七杀可以制去比劫,这亦属于“似忌而实喜”的情况。
【原文】又有行干而不行支者,何也?如丙生子月亥年,逢丙丁则帮身,逢巳午则相冲是也。又有行支而不行干者,何也?如甲生酉月,辛金透而官犹弱,逢申酉则官植根,逢庚辛则混煞重官之类是也。
看大运要干支分用,这是沈氏早就提出的一个重要观点,可惜,到现在不少人取运只以五行论,如木为用神就行甲乙寅卯运为吉,以金为忌则行庚辛申酉运皆凶,不明干为阳为动、支为阴为静,天干专论生克制化合,地支专论刑冲合穿墓。

徐乐吾也一样,在此章一开始,就把干支混为一体看了,“特运以方为重,如寅卯辰东方,巳午未南方,申酉戌西方,亥子丑北方是也。如庚申辛酉,甲寅乙卯,干支相同,无论矣。甲午、乙未、丙寅、丁卯,木火同气,庚子、辛丑、壬申、癸酉,金水同气,为喜为忌,大致相同。如丙子丙申,火不通根,庚寅辛卯,金不通根,则干之力微,而方之力重。干为喜则为福不足,为忌则为祸亦不足。故看运须十年并论,不能以一字之喜忌,断章取义也。”沈氏讲的“行干而不行支”、“行支而不行干”,说的就是干支分论,一字一字地论,而徐乐吾却言“不能以一字之喜忌,断章取义也”,他这才叫不分干支,不分天地,不分动静,囫囵吞枣也。
如丙生子月亥年,是官格,虽然身弱,也天干喜火帮身而不喜地支见火也,因为行丙丁运则为比劫帮身,行巳午运不但不帮身,还与官煞相冲,巳冲亥,午冲子,月令受伤,故为行干而不行支也。
只于沈前辈所说的“甲生酉月,辛金透而官犹弱”,当为“甲用酉官,辛金透而官犹弱”之误,因为酉月之辛是弱不到哪里去的。所以,甲用酉官,官星弱时,行申酉官星植根得地之运,逢庚辛则为混煞重官,嫌其夹杂了。同样是官弱,但喜支而不喜干,干支有别也。倘若甲用酉官,辛金不透而官弱,则大运逢辛为官星透清,美运也,逢庚为藏官露煞了,要以七煞格看。同时,要分辨其组合利害关系,地支的刑冲合穿墓最为要紧,所谓“天战犹且可,地战急如火”是也。另外,天干的官星到了地支,这时还要看运干与运支的生克,如甲以辛为官,酉运虽为官之旺地,但若运干为丁,则官星被伤也。
【原文】又有干同一类而不两行者,何也?如丁生亥月,而年透壬官,逢丙则帮身,逢丁则合官之类是也。又有支同一类而不两行者,何也?如戊生卯月,巳年,逢申则自坐长生,逢酉则会巳以伤官之类是也。
沈氏不但讲看大运要干支分看,而且更加细微地讲,就是同一干支,也要阴阳分看。干,要阳干与阴干分看,支,也要阴支与阳支分看。天干看它们发生了怎样的生克制化合作用,地支看它们发生了怎样的刑冲合穿墓作用。比如甲乙,五行虽同为木,但甲运与乙运不同,必须分开分析;比如寅卯,五行也虽同木,但寅运与卯运不同,也必须分开来看。一字一字地分析,才能发现更为细致的意象来。
先看大运天干阴阳不同的作用变化。比如丁生亥月,年干透壬为正官格,即便身弱喜助日元,也不能笼统地说,大运喜火,一见丙丁都是好运,而要丙丁分开来看,大运逢丙,对日元起的是帮身的作用,但大运逢丁,则合了官星壬水而成忌神了,官被合,就有丢官削职生非之危。丙丁同为火,起的作用却完全不同。再如丙生亥月,透壬为煞,大运逢丙帮身,逢丁合煞,虽同为吉运而不同,盖丙仅助身,而丁合煞为权也,丁运远远好过了丙运。这就叫“合煞为喜,合官为忌”。又如丁生亥月,透壬又透戊,为官星遇伤,逢壬为伤官见官,逢癸则化伤为劫,不但帮身,且解官星之厄。若此之类,不胜备举。由此可见,看运之喜忌吉凶,并非易事,须详细辨别。假如乙用丁食制辛杀,运逢丁则是制神到位,七杀被制的吉应之期,若是丙运,则丙与辛合,是对辛杀的保护,使丁不能制辛,辛杀所代表的权力就失去了。所以徐老所说的“合杀为喜,合官为忌”也不是金科玉律。
再来看大运地支阴阳不同之作用。干主动,支主静。支之变化,较之天干尤为复杂。如戊生卯月,巳年,官印相生格,大运逢申,虽得戊土长生,还有卯申暗合的组合,却也未必为吉,逢酉则巳酉合金,印化伤官坏官破格。如戊生卯月,子年,逢申则会水生官,逢酉则伤克官星;丁生酉月,逢午为禄堂劫财,逢巳则会成财局;丁生酉月,辰年,辰酉本可合金,而又生财,运逢子,子辰会起水局,反泄财之气。若此之类,亦不胜备举也。地支虽然都是同一五行,作用却完全不同。而人的大运,不管顺行,还是逆行,亥子,寅卯,巳午,申酉,这样五行一样的运时时相遇,所以不能眉毛胡子一把抓,要一字一字分析清楚。所以“支之变化,较之天干尤为复杂”,此言甚是。
【原文】又有同是相冲而分缓急者,何也?冲年月则急,冲日时则缓也。又有同是相冲而分轻重者,何也?运本美而逢冲则轻,运既忌而又冲则重也。又有逢冲而不冲,何也?如甲用酉官,行卯则冲,而本命巳酉有相会,则冲无力;年支亥未,则卯逢年会而不冲月官之类是也。又有一冲而得两冲者,何也?如乙用申官,两申并而不冲一寅,运又逢寅,则运与本命,合成二寅,以冲二申之类是也。
大运逢冲,是看行运中一个极为重要且十分复杂的问题。大运逢冲,一看冲在何宫,是冲年冲月,还是冲日冲时;二看冲了什么神,是冲了用神、相神,还是冲了喜神、忌神;有缓急、轻重、逢冲不冲、冲而又冲之分。
缓急问题。缓与急,是形容时间的,什么时间?所应之事的缓急,还是冲字本身的缓急?一般情况下,大运逢冲,冲年月则急,冲日时则缓。但沈氏此言,也不是死法,“未可拘定”也。《论相神紧要》一章中,沈前辈已将“伤用甚于伤身,伤相甚于伤用”

的道理说得很清楚,那么如果大运以冲的方式伤害命局的某支,是要看被冲之支在原局所起的作用。其实,冲,不一定就是伤害,也有冲动、冲起、冲开的含义。至于冲的缓急,除了《滴天髓》云“生方怕动库宜开,败地逢冲仔细推”外,还要结合限运(年月日时四限),冲如本限运为急,否则为缓。
轻重问题。轻与重,是形容程度的,什么程度?吉凶的轻重程度,还是冲的力量大小的程度呢?沈氏说的是吉凶的程度轻重,“运本美而逢冲则轻”,指的是“吉”的程度减轻,“运既忌而又冲则重”,指的是忌神冲坏用神时凶的程度加重。徐乐吾说的“运喜而冲忌则轻”是指忌被冲而凶的程度减轻,“运忌而冲喜则重”是指喜神被冲坏而凶的程度加重。所以这里的轻与重并不是说冲的力量的大小。当然,轻重的区别,还有其它表述的方法,从月令与它支来说,冲提纲月令为重,冲余支为轻;冲喜用所在地为重,非重用所有地为轻。又有就支神性质分别者,盖寅申巳亥四生之地为重,气尚微弱,逢冲则坏也。子午卯酉气专而旺,或成或败,随局而定,而辰戌丑未为兄弟朋冲,无关紧要。
逢冲不冲问题。逢冲不冲者,因有会合解冲也。如甲用酉官,原局有巳丑,则官星会局,大运行卯,表面卯酉冲,实则冲无力;原局年支有亥或未,运至卯则三合会局而不冲月令酉金。子平卷二《论刑冲会合解法》对冲合关系言之甚详,请参阅。合处逢冲则不合,冲中逢合则不冲,此是一定之理。
二不冲一问题。二不冲一的理论,源于《五言独步》“二子不冲午,二寅不冲申”。延伸开来,还有二不刑一的问题,两子不刑一卯,两未不刑一戌。人们便以为“只要是两个冲一个、两个刑一个的,都不以刑冲论”。但是“二不冲一”、“二不刑一”是有前提条件的。沈氏在《论刑冲会合解法》中说“支逢二卯相并,二卯不刑一子”,这儿也说“两申并而不冲一寅”。可见,冲刑的前提是“二卯不能相并”,“两申不能相并”。若是相并则不冲。什么是“相并”呢?相并就是指“夹冲”、“夹刑”的情况,只有夹冲、夹刑的前提下,才是二不冲一,二不刑一,若是同方向的冲刑,不论是几个对几个,都是照冲不误,照刑不误的。所以徐乐吾说“两申不冲一寅之说,未可尽信”倒是确论。可惜徐老汉没有解释清楚这个“相并”的前提条件。比如乙用申官,两申相并而不冲一寅,大运又逢一个寅字,则运与命构成两寅两申,两申就冲两寅了,故叫以一冲而引起两冲也。
此皆取运之要法,其侑细则又于外格取运章详之。
关于岁运的看法,读者宜细心研究《滴天髓》里的《岁运》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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