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违纪可以扣工资吗?这6种情形扣除即违法
“扣工资”可以说是所有劳动者最讨厌的事情,但不得不说它对员工管理有非常大的作用。工资作为劳动者参加劳动的最终目的,也是生活物料的主要来源,对其的重视程度可想而知,实践中因劳动报酬引起的争议也是极多。
实际的工作中,员工迟到、早退、旷工、造成经济损失或违反规章制度等,用人单位以扣工资或降薪的方式施以惩戒,基本上是所有用人单位的做法。
虽说员工违反规章制度,公司依照制度扣绩效工资、奖金没有违反法律规定,但实际操作中很容易产生争议,并且容易形成克扣工资。
不能随意扣除、降低的6种情形:
1、加班工资基数
劳动者加班工资是由加班工资基数(小时)以及加班时间决定,用人单位不得随意更改员工的加班工资基数。
加班工资基数一般是按照基本工资,岗位工资,绩效工资等基本薪金来计算,劳动合同中有单独约定的,应该按照约定计算。
2、基本工资
基本工资是劳动合同中约定的工资,用人单位不能随意降低,变更劳动合同内容需要与劳动者协商。
员工迟到、早退也不能扣基本工资,扣工资也可以看作是罚款,用人单位是没有权利进行罚款的。
“迟到30分钟扣一天工资、旷工一天扣三天工资”等这些制度实际上是违法的,只能通过绩效工资和奖金等方式扣除。
如果员工的迟到行为没有造成用人单位直接经济损失,用人单位无权扣除员工工资。
3、调岗不能单方降薪
一些情形下,用人单位根据自身的经营发展需要,调换员工的工作岗位,不能单方给员工降薪。
调岗降薪存在一定的惩罚性质,在员工没有违反制度的时候被调岗降薪,很容易产生劳动争议。并且员工入职时已经约定了薪资标准,调岗、降薪属于劳动合同变更,必须和员工协商一致。
4、停工留薪期工资待遇不变
停工留薪期指的是劳动者因工负伤或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治疗的期限,在停工留薪期内工资待遇不变,由用人单位按月支付。
实践中,员工受工伤后,停工留薪期用人单位只发放最低工资或是最低生活保障,甚至是不发工资,实际上都是违反法律规定的。
5、女职工产前检查应算作正常出勤
很多用人单位的孕期职工请假产检,公司当做是病假或是事假来计算工资,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
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应当算作劳动时间。女职工产检假期间应算作正常出勤,产检假工资按照正常全额工资计算。
6、员工“待岗”期间工资
用人单位停工、停产、歇业期间,安排员工回家待岗,大多时候都是发放最低工资或是发些生活补助。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二条规定:“非因劳动者原因造成单位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用人单位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若劳动者提供了正常劳动,则支付给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不得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若劳动者没有提供正常劳动,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劳动者以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可以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以及未支付的劳动报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