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 开 美 的 秘 密
美的秘密
一、美的主客观之争
在康德之前,人们对美的认识概括起来主要是两种,一种认为美是主观的,理由是环肥燕瘦,各人有各人的喜好,你觉得美我就觉的不美,所以认为美是一种主观的感觉,是没有客观标准的。
另一种认为美是客观的,如果大家对美没有一个客观的标准和认知,一人一个样,那美就不可能存在了,这个世界上也不会有什么东西是可以被称之为美的,因为每个人都有自己不同的主观感受,而美之所以能存在,必然是要具有普遍性的,只有大家都觉得美才可以称为美。
这就是美的主客观之争。
二、二律背反
说到美的主客观之争,就不得不说到一个概念——“二律背反”。
二律背反的意思是两个判断,单独看都是正确的,但放在一起就会发生矛盾。比如我们说时间和空间是无限的,单独看这个判断是正确的。我们说时间和空间是有限的,单独看这个判断也是正确的,可把两个判断放在一起就产生矛盾了,这就是二律背反。康德认为美的主客观之争也充满了这样的二律背反。
实际上,这也是经验派美学和理性派美学的分歧。
经验派美学认为,审美依据的只是个人的审美快感,只是一种个人主观的趣味,不存在一个普遍适用的审美标准。如果存在这样的标准,我们就不用审美了,只需要拿着尺子测量就可以了。
理性派美学则认为,鉴赏判断一定基于一个美的概念,有一个客观的审美标准,当你说“这朵花是美的”时候,你心里是有一个美的概念的,要不然你不会这么说,你说的这么理直气壮是因为你心里有个标准,这就是美的标准,如果这个标准不是客观的,那么艺术批评和艺术评论也就毫无价值了。
康德认为,这两种观点都对也都不对,前者完全否定了标准,否定了美感的普遍性,后者又把审美看成了客观的。康德认为,审美是有标准的,也是有普遍性的,但这个标准和普遍性是主观的不是客观的。这就是“主观而又有普遍性”。
审美的普遍性不是基于经验事实,没有任何事实证明一个判断必然得到一切人的赞同,也没有任何一个对象的美是全世界公认的。那么,审美普遍性的依据是什么呢?它只能是一种“先验假设前提”,也就是说,审美只是在理论上逻辑上是具有普遍性的,必须把理论上和实际上区别开来。审美判断的特殊性在于,它是主观的,却又在逻辑上、理论上要求普遍有效性。所以,尽管美感归根结底是每个人个体独特的主观感受,却又必须设想为人人共有、大家赞成的。
三、康德的启迪
1康德认为,审美判断和其他判断的区别在于,其他判断都是对于客体的判断,审美判断却是对主体的判断。如果我们说一个对象是美的,以此来证明我有品味有鉴赏能力,那么关键在什么呢?关键在于我们自己心里,关键在于我们能从这个表象里看出什么来,在于我们怎样评价这个表象,而不在于这个事物本身的存在。比如我们中国文人常常爱自誉为梅兰竹菊,高洁雅致人格高贵,是梅兰竹菊具备这些品质吗?不是的,是人赋予了它这些气质。重点在于人心,而不在外物
一个审美倾向非常强的人,他即使面对一个非审美的对象,也能以审美的态度去看待,并从中看出美来,因此,审美与非审美的区别,仅仅在于主体的态度。
缺少的不是美,而是发现美的眼睛。
2审美表面上是审物,实际上是审人,心中无美,则世间无美,大自然对每个人都是一视同仁的,它给与每个人的机会也都是均等的,就算你身处沙漠,心中有美,也一样可以看见“大漠孤烟直,长河落日圆”,只要有一颗审美的心灵,那就随所住处恒安乐,一丘一壑也风流。
3由于审美判断联系于主体,因此,美必须由主体的审美感受来确证。也就是说,你觉得美就是美,你不觉得美就不美。用学术语言表达就是:只有在主体感受到美的时候,对象对于这个主体来说才是审美对象,也才是美的。如果一个对象从来就不曾让任何人感到美,那它就不是审美对象,是不美的。
但“不美”不等于丑,而是“非审美”
美和丑都是审美的,美的问题和丑的问题也都是美学问题,非审美却是无所谓美丑的。世界上很多东西都是无所谓美丑的。
4由于审美判断联系于主体,因此如果它和审美对象有关系的话,也只是和对象的形式有关,和对象的实际存在无关。也就是它只管对象是个什么样子,不管它是个什么东西,哪怕它不是个东西,只要你觉得美就行。
有一次,俄罗斯著名的现实主义画家列宾和朋友在院子里散步,大雪过后,四周一派银白,很漂亮,可是路边却有一泡狗屎,很煞风景,朋友便用靴子尖挑起来雪把它盖上,没想到列宾却生气了,他说这几天他一直在欣赏这片美丽的琥珀色。
说穿了,所谓“艺术品”不过是涂了颜料的布和纸,对于艺术品只能问它是个什么样子,不能问它是什么东西。艺术品的价值主要在于它的特殊的形式,不在或基本不在它的材料。
曾经有人质疑LV的包包有些都不是纯皮的,而是人造革的,凭什么卖那么贵呢?我们可以从审美角度给出一些解释,因为在买这种包的人心里,它不仅仅是个装东西的用具,同时也是艺术品,而艺术品的价值就不在于它实际是什么,而在于它的样式。商标、图案这些无形的附加值。它是不是真皮的也就没那么重要了。
5由于审美判断联系于主体,所以它不是认识,不是发现,而是期待。
也就是说,审美判断,与其说是审视对象是否美,判断对象是否美,不如说希望其美,证实其美。如果不能实现这一期待,就会失望,就会因失望而愤怒、沮丧。这在艺术欣赏中很常见,比如我们去看画展、看电影或者听音乐会,我们总是希望它很好,如果不好,我们就会说什么破玩意,还艺术品呢?作为作为艺术品,它在我们心里就应该是美的,一件艺术品如果不美,那它就什么都不是,一次审美如果不能感受到美,那它也什么都不是。而是否美,要靠我们的感觉来感受,如何确证我们的感觉是准确的呢,这就需要共通感,正是共通感,我们才能理直气壮的说某个对象是美的,也才能期待和要求他人同意我们的感觉。这也就康德所说的:共通感,使美这个原本是主观的东西被客观地表象着。
可以说是康德揭开了关于美的全部秘密,西方美学在康德之后就不存在主客观之争了,美学也掀开了新的篇章!